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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6日 · Tweet.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多人被捕包括在泛民初選案兩名被告劉頴匡和鄒家成以及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4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其中8人早前已認罪餘下王宗堯等6人則否認暴動罪受審法庭裁定包括王宗堯在內的4人暴動罪成餘下兩人暴動罪脫但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法官今(16日)處理上述14人的判刑。 法官指,立法會有獨特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案情極其嚴重。 暴動罪成的12人被判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其中王宗堯被判入獄74個月,餘下兩名暴動罪脫的被告則被罰款。 法官判刑時指,立法會有獨特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示威者大肆破壞,行為挑釁及侮辱,挑戰香港政府,削弱及推翻政府,亦衝擊法治,案情極其嚴重。

  2. 2024年3月16日 ·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多人被捕包括在泛民初選案兩名被告劉頴匡和鄒家成以及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4人。. 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其中8人早前已認罪餘下王宗堯等6人則否認 ...

  3. 2024年2月1日 · Tweet.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多人被捕包括在泛民初選案中表明認罪而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鄒家成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4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8人早前已認罪王宗堯等6人則否認暴動罪案件今2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 法庭裁定6名當中,包括王宗堯在內的4人罪成。 法官批評王的供詞不盡不實,令人摸不着頭腦。 法官押後至2月6日及2月21日聽取求情,並會在3月16日判刑,期間除兩名暴動罪脫被告外,其餘12人均須還押。 14名被告中,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包括王宗堯(44歲)、黃家豪(23歲)、馬啟聰(33歲)、吳志勇(27歲)、林錦均(28歲)及何俊諺(24歲)。

  4. 2023年7月10日 · 王宗堯等6人則否認暴動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法庭裁定6名不認罪被告所面對的控罪全部表證成立案件明天續審13名被告中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包括王宗堯44歲)、黃家豪23歲)、馬啟聰33歲)、吳志勇27歲)、林錦均28歲及何俊諺24歲)。 林錦均另否認刑事損壞罪;除林錦均外,其餘5名被告另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當中王宗堯及吳志勇承認此罪。 案中其餘7人早前已承認暴動罪,包括羅樂生(22歲)、畢慧芬(27歲)、孫曉嵐(27歲)、潘浩超(34歲)、沈鏡樂(26歲)、劉頴匡(29歲)及范俊文(31歲)。 他們另被控違反條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只有畢慧芬承認此罪,其餘6人的該罪均獲存檔法庭。

  5. 2023年5月29日 · Tweet. 1/4.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令到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事後多人被捕包括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表明認罪而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3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案件今 (29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審理其中7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包括劉頴匡和孫曉嵐法庭暫定7月28日處理求情及判刑。 至於王宗堯則否認暴動罪,但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條例),他將連同其餘4名否認暴動罪的被告開始受審,預期審期44日。 7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包括羅樂生 (22歲)、畢慧芬 (27歲)、孫曉嵐 (27歲)、潘浩超 (34歲)、沈鏡樂 (26歲)、劉頴匡 (29歲)及范俊文 (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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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4年2月21日 · Tweet.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多人被捕包括在泛民初選案中表明認罪而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鄒家成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4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結果12人暴動罪成王宗堯等8名罪成被告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求情。 王宗堯在求情信中提到被捕後人生停頓了下來,服刑後冀繼續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本案會在3月16日判刑。 今日安排進行求情的8名被告,4人是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包括王宗堯(44歲)、吳志勇(27歲)、林錦均(28歲)及何俊諺(24歲);4人是認罪,包括鄒家成(26歲)、劉頴匡(29歲)、潘浩超(34歲)及范俊文(31歲)。

  8. 2023年7月14日 · 王宗堯指不知立法會有紅色警示到埗後將物品交予記者便離開當時在立法會逗留不足5分鐘在議事廳更停留不足27秒王又指雖然他不同意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但亦不同意用激進手段表達訴求王宗堯供稱當日以一個普通市民身份參與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當晚7時抵達終點中環遮打花園後與同行友人折返金鐘觀察走到中信大廈外迴旋處。 期間,他收到同行演員或自己從有份參與拍攝的記者群組中,收到希望取得充電器的求助訊息。 王一行人折返銅鑼灣住所,驅車前往一間葵涌五金舖,購買記者所需的充電器。 辯方亦呈上王宗堯當日往返過海隧道的繳費證明。 王曾與當時的女友互傳訊息,曾拍攝有關充電器的照片予女友。 王憶述當時返回金鐘後,原打算將充電器交予記者,期間留意到新聞直播,得悉有示威者進入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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