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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6日 · 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2名記者被裁定暴動罪脫但進入會議廳罪成,其餘8名被告則承認暴動罪。王宗堯被判入獄6年2個月,11名被告則被判囚逾4年半至6年10個月,2名記者各被判罰款1,000及1,500元。
2024年2月1日 · 餘下4人包括藝人王宗堯、何俊諺、林錦均及吳志勇均暴動罪成,林另被裁定刑毁罪成。 點擊圖片放大 暫委法官李志豪於判詞指,被告王宗堯雖稱當時要交充電器給記者,但王當日已知悉立法會已被示威者破壞和佔領,警方亦擬清場,他沒必要以身犯險進入立法會。
2023年7月10日 ·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會議廳,早前否認暴動等罪,案件今(1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暫委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6名被告均須答辯,首被告料明(11日)起出庭自辯。 最新影片推介︰
2024年2月21日 · 藝人王宗堯等共13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王早前承認進入會議廳罪,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王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進行求情。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雖然王
2021年3月26日 · 藝人王宗堯、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及民間集會發言人劉頴匡等共14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7宗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今(26日)移師於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3年7月14日 ·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會議廳,早前否認暴動等罪,案件今(14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王自辯稱,得悉有記者需要插座式充電器,遂駕車前往葵涌購買,並前往立法會將充電器交予記者。王續指
2024年2月6日 · 王宗堯等共6人不認罪受審,王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2名學生及網媒記者被裁定暴動罪脫,但進入會議廳罪成。 孫等6人今(6日)進行求情。 網媒記者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當時入內拍攝的行為可算是社會公益,讓公眾了解更多當晚情況;案件押後至3月16日判刑。
2023年7月12日 ·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會議廳,早前否認暴動等罪,案件今(12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前城大編委記者、被告黃家豪續供稱,當日因認為示威者闖立法會後,有值得拍攝的新聞事件,遂在會議廳內拍攝了示威者塗鴉區徽、撕《基本法》等畫面。
2023年5月30日 · 藝人王宗堯等共6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早前否認暴動等罪,案件今(3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拍攝片段顯示,王身穿黑色T恤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曾與現場示威人士及記者對話,警方事後觀看片段時認出王後作出拘捕。
2020年6月10日 · 藝人王宗堯被控1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 (陳靜儀攝) 去年7月1日有反修例示威者衝擊並進入立法會會議廳,警方就當日事件,先後起訴12人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包括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藝人王宗堯及「中大本土學社」創辦人劉頴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