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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宗堯 (英語: Gregory Wong Chung-yiu ,1978年10月2日 — ), 香港 男演員, 杜汶澤喱騷 旗下藝人。 簡歷 [ 編輯] 王宗堯自小家住 清水灣半島 龍蝦灣 ,母親是 家庭主婦 ,父親經營 餐飲 、 玩具 、建 村屋 等生意,讓王宗堯小時候在富裕環境下成長 [3] 。 王宗堯曾就讀聖類斯中學(小學部)和 聖若瑟小學 [4] ,畢業於 聖方濟各英文小學 (在校時與 崔建邦 為同班同學 [5] )。 其後入讀傳統名校 英華書院 ,中四後往英國留學,曾入讀 倫敦帝國學院 修讀關於改變物料的科目,但因太沉悶,次年轉校到 倫敦大學學院 修讀經濟統計學 [6] 。
王宗堯 (英語: Gregory Wong Chung-yiu ,1978年10月2日 — ), 香港 男演員, 杜汶澤喱騷 旗下藝人。 簡歷. 王宗堯自小家住 清水灣半島 龍蝦灣 ,母親是 家庭主婦 ,父親經營 餐飲 、 玩具 、建 村屋 等生意,讓王宗堯小時候在富裕環境下成長 [3] 。 王宗堯曾就讀聖類斯中學(小學部)和 聖若瑟小學 [4] ,畢業於 聖方濟各英文小學 (在校時與 崔建邦 為同班同學 [5] )。 其後入讀傳統名校 英華書院 ,中四後往英國留學,曾入讀 伦敦帝国学院 修讀關於改變物料的科目,但因太沉悶,次年轉校到 伦敦大学学院 修讀經濟統計學 [6]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宗堯 (英語: Gregory Wong Chung-yiu ,1978年10月2日 — ), 香港 男演員, 杜汶澤喱騷 旗下藝人。 簡歷 [ 编辑] 王宗堯自小家住 清水灣半島 龍蝦灣 ,母親是 家庭主婦 ,父親經營 餐飲 、 玩具 、建 村屋 等生意,讓王宗堯小時候在富裕環境下成長 [3] 。 王宗堯曾就讀聖類斯中學(小學部)和 聖若瑟小學 [4] ,畢業於 聖方濟各英文小學 (在校時與 崔建邦 為同班同學 [5] )。 其後入讀傳統名校 英華書院 ,中四後往英國留學,曾入讀 伦敦帝国学院 修讀關於改變物料的科目,但因太沉悶,次年轉校到 伦敦大学学院 修讀經濟統計學 [6] 。
2024年3月16日 · 藝人王宗堯被判囚6年2月,官稱他刑責屬相對低,不接納他逗留時間短的說法。 (資料圖片) 案中14名被告中,12人暴動罪成,其中8人,包括:羅樂生(22歲)、畢慧芬 (27歲)、孫曉嵐(27歲)、潘浩超 (34歲)、沈鏡樂(26歲)、劉穎匡 (29歲)、鄒家成及范俊文(31歲),承認控罪;另4人,包括:何俊諺(30歲,運輸工人)、王宗堯(40歲,藝人)、吳志勇(26歲)及林錦均(25歲)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認罪的部份被告。 (詳看下圖)
2024年2月21日 · 立法會大樓於2019年七一遭示威者衝擊佔領、並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共14人被控暴動等罪。 辯方今午在西九龍法院、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席前為王宗堯求情,並呈上共17封求情信,當中包括前英華書院校長鄭鈞傑及歌手陳詩慧;王宗堯在求情信中指自己一直將演戲視為終生事業,被捕後「我已經被迫離開我這個由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但稱服刑完畢後「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案件押後3月16日判刑。 本案被告包括44歲藝人王宗堯、30歲劉頴匡、27歲鄒家成、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城大編委會記者黃家豪、34歲網媒記者馬啟聰、20歲羅樂生、24歲畢慧芬、32歲潘浩超、24歲沈鏡樂、21歲范俊文、23歲何俊諺、27歲吳志勇及27歲林錦均。
2024年3月16日 · (中國香港男演員) 鎖定. 王宗堯,1978年10月2日出生於香港,華語影視男演員、歌手、主持人,畢業於 倫敦大學學院 經濟統計學。 2003年,出演個人首部電視劇《 原味的夏天 》,從而正式進入演藝圈。 2005年,主演青春勵志偶像劇《 風中戰士 》 [1] 。 2006年,主演愛情電影《 上海寶貝 》 [2] 。 2008年,王宗堯選擇回香港發展。 2009年,其出演的現代劇《 遙遠的羈絆 》首播 [3] 。 2011年,其出演的情色電影《 喜愛夜蒲 》首映 [4] 。 2012年,在情色電影《 一路向西 》中飾演王靜;之後,簽約中國3D數碼娛樂。 2013年,其出演的年代傳奇劇《 滾滾紅塵 》首播。 2014年,在社會劇《 選戰 》中飾演張癸龍 [5] 。
2024年3月16日 · 法官指,王宗堯曾和示威者互動,即使他只是短時間逗留,亦可構成鼓勵在場者,不論是否知名人士,法官認為其參與程度屬最低級別,判他入獄74個月;吳志勇曾和其他暴動者討論去留問題,屬積極參與,入獄80個月;何俊諺有精神問題,曾推倒會議廳肖像,入獄74個月;林錦均直接衝擊立法會,他曾因本案在內地扣留,刑期獲額外扣減,總刑期為82個月;黃家豪及馬啟聰的行為不涉暴力,判黃罰款1500港元,馬則罰款1000港元。 其餘8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包括鄒家成(26歲)、孫曉嵐(27歲)、劉頴匡(30歲)、羅樂生(23歲)、畢慧芬(28歲)、潘浩超(35歲)、沈鏡樂(26歲)、及范俊文(31歲)。 畢慧芬另承認違反條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