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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常見條件及規定. 件: 2. 條件: 幕牆工程. 就圖則給予批准時,本人謹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7(1) 條第6項施加以下條. 應按照《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37 2018 年玻璃結構作業守則》,對擬建幕牆系統具代表性的部分進行安全測試測試須由獲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認可,或獲與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達成相互承認協議/安排的其他實驗所認可機構認可的獨立實驗所* 進行。 測試結果@ 應附有由註冊結構工程師簽署的聲明,並在申請佔用許可證或提交表格BA14 (視乎何者適用而定)之前呈交,以確認已遵從適用於該測試的接受準則。 如以焊接鋼材接駁幕牆支承, 應根據《2011 年鋼結構作業守則》 附錄A的適用條文, 對焊接工序和焊工進行評估/測試。

  2. 1的規定。 屋宇署就玻璃窗的設計及建造標準,亦已分別發出相應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作業備考》)及作業守則(清單及連結見附件),以供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在設計時參照遵從。 3. 於樓宇內建造玻璃窗一般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2,方可展開及進行;而一些涉及玻璃窗的小規模建築工程,包括豎設改動或修葺工程,如涉及的結構構件屬符合若干尺寸限制的玻璃窗,可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3下的簡化規定進行。 風荷載是指因空氣流動而對建築物所產生的壓力,一般而言,風速愈高所產生的風壓愈大。 除《條例》第41條所規定的豁免工程及小型工程外,所有建築工程在展開前須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於2010 年12 月31日全面實施。

  3. JGJ 102-2003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主要內容根據建設部建標[2000]284號檔案的要求規範編制組在廣泛調進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外先進標準並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10296進行了修訂

  4. 謹根據建築物條例 17(1) 條第6項,就幕牆工程使用鋼化玻璃施加以下. 鋼化玻璃應由獲得ISO 9001品質保證認證的工廠製造。 應按照BS EN 14179-1:2016標準或其他同等國際標準,對所有鋼化玻璃板進行熱浸程序,作為品質控制措施。 如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補充準則第 2號所建議,應每半年校準熱浸程序的所有熱電偶 1次。 在工廠開始生產鋼化玻璃最少 14天前,須呈交由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擬備的品質監督計劃 **副本,說明對生產商的熱浸程序進行的品質監督。

  5.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承建商只可進行其已註冊的相關小型工程級別或項目. 窗或玻璃外牆. 建造/改動. 第 II 級別. 2.8. 建造/改動. 與地面距離3.5米-100米: 工程涉及該窗的 主框 ;或. 工程涉及該窗的 輔助框 , 輔助框的 長度. > 1.2米 。 與地面距離. > 100米: 在外牆為該窗開設的 洞口的面積. ≤ 6平方米 ;及. 洞口的 長度或闊度 (以較短者為準) ≤ 1.8米. 詳細資料. 第 III 級別. 3.6. 建造/改動. 與地面的距離3.5米-100米: 工程只涉及該窗的 輔助框 ;及. 輔助框的 長度. ≤ 1.2米. 與地面的距離. ≤ 3.5米 : 窗的結構構件跨度. ≤ 6米. 詳細資料. 修葺/更換.

  6. 2019 年2 月起,在新建樓宇方案中設計及建造玻璃窗及其結構構件時, 必須遵從玻璃守則中載列的技術原則. From February 2019 onwards,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glass windows and their structural elements of new building proposals shall comply with the technical principles specified in the Glass Code. 由 ...

  7. 2023年6月28日 · JGJ 102-2003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主要內容根據建設部建標 [2000]284號文件的要求規範編制組在廣泛調進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驗參考有關 國外先進標準 並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10296進行了修訂。 [1] 編輯推薦. 《JGJ 102-2003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 作品目錄. 1 總則. 2 術語、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材料. 3.1 一般規定. 3.2 鋁合金 材料. 3.3 鋼材. 3.4 玻璃. 3.5 建築密封材料. 3.6 硅酮結構密封膠. 3.7 其他材料. 4 建築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