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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旨在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並由房屋署負責推行。 (如欲了解試行計劃詳情請參考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須知》 。 重要告示: 申領者及/或其家庭成員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資料以騙取現金津貼乃屬刑事行為×. 通告. 政府已於2021年6月底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已收到申領表的公共租住房屋一般申請住戶若符合資格及有意申領現金津貼,應盡快填妥並遞交。 要注意︰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是以申領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熱線3105 3333。 ×. 其他房屋資訊. 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務管制.

  2. 2023年8月14日 ·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資格. 上述住戶須在領取 現金津貼 的整段期間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 沒有領取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以及. 並非在囚人士。 註: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中,居住於公營房屋、領取 綜援 或正在獄中服刑的申領者或家庭成員,並不符合資格領取 現金津貼 。 其他家庭成員如符合所有資格,仍可申領現金津貼。 索取試行計劃申請表方法.

  3.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 申領資格< 申領資格. 試行計劃的 受惠對象 為下列正輪候公屋的一般申請住戶一般公屋申請住戶): 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上述住戶須在領取現金津貼的整段期間 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 (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 (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居於香港但並 非居於公營房屋 ;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 以及. *並非在囚人士。

  4. A1.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的申領資格為何? A2.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的公屋編配資格怎樣才算仍然有效? A3.如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當中有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是否整個住戶都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A4.如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超出公屋申請所訂的入息及或資產淨值限額是否整個住戶都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A5.如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的公屋申請正處於被暫緩凍結階段是否整個住戶都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A6.試行計劃下甚麼人士屬於居住於公營房屋而不符合申領資格? A7.房協的甲類和乙類出租單位是否屬於試行計劃下公營房屋的涵蓋範圍? A8.是否所有家庭成員均須符合申領資格,有關住戶才可申領現金津貼?

  5. 2021年6月17日 · 政府今日六月十七日宣布於六月底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以紓緩基層家庭長時間輪候公屋期間面對的生活困難試行計劃是行政長官於二 年年初公布的措施由房屋署負責推行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一人住戶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三人住戶2,700元四人住戶3,050元五人住戶3,350元及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 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房屋署不會要求申領住戶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收據。 試行計劃的主要申領資格包括︰. (一)必須是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6. 鑒於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3年試驗期快將完結, 在2024 年1 月16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建議討論政府當局就現金津貼試行計劃進行的檢討政府當局擬向事務委員會匯報有關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檢討。 2.香港房屋委員會打擊濫用公共租住房屋措施. 2024 年4 月2日. 在2024 年1 月16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梁文廣議員及李鎮強議員建議討論政府當局就打擊濫用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資源而採取的措施。 政府當局擬向事務委員會簡報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打擊濫用公屋措施的最新進展和成效。 3.總目711 工程計劃項目編號B866CL – 大埔桃源洞公營房屋發展的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 2024年第二季. 工程.

  7. 試行計劃推行時的實際現金津貼水平,將視乎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在2021年年中前會否再作調整. 推行安排. 發出通知書和申請表: 2021 年6 月下旬向所有在2021 年7月或以前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一般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和申請表. 2021 年7 月下旬向所有將在2021 年8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住戶發出通知書和申請表,如此類推. 推行安排. 一般申請住戶於提交公屋申請時已提供詳細資料, 盡可能簡化申請和審批程序. 除核對並非領取綜援和居於公營房屋外,依據其公屋申請獲登記前而進行的初步審核,及申請人自行申報仍然符合公屋申請規定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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