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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8月8日 · 10男女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一帶參與暴動,案件今(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除18歲女學生承認1項暴動罪,9名被告均否認控罪。 涉案女學生的承認案情指,大量示威者身穿黑衣、佩戴頭盔及面罩,並無視警方口頭警告,面對警方排開及佔領馬路,向警方投擲超過200枚汽油彈。 警方其後設封鎖區,截獲213人,包括涉案女生。 涉案女生暫被還押,暫委法官下午續處理其保釋事宜。 10名被告為黃權龍(24歲)、高晞朗(19歲)、林君悅(18歲)、林子浩(32歲)、李沛翹(27歲)、馬奕熙(21歲)、彭大展(27歲)、宋博通(22歲)、鄧永明(24歲)和董浩霖(25歲),他們同被控1項暴動罪。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 2023年10月31日 · 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有人於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213人於油麻地被捕當中6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31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5年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暴動是本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

  3. 2023年12月13日 ·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各被告積極參與本案的串謀行動他們的行為並非偶然得知串謀的目的是佔據理大亦預計參與人數。 童學園. 校長專訪︱設冰球隊馬術班多元化活動 鄧英喜中學校長助學生找強項建自信發光發亮. 5名被告依次為林子澄(24歲,又名林銘堯)、姜祖育(25歲)、姜紹熙(24歲)、陳蘊儀(25歲)及陳超卓(25歲),案發時均為理大學生。 5人承認1項串謀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1至14日,在香港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中有人於網上呼籲示威者集結,示威者有組織地佔據理大,當時有人使用汽油彈及弓箭,亦有人運送物資,以及練習使用武器。

  4. 2023年6月8日 · 法官又指林管有六角匙被使用破壞物品的潛在風險極高李則屬前排示威者均屬加刑因素判翟監禁4年5個月周監禁4年9個月其餘兩名被告監禁4年8個月。 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起,理工大學遭大批示威者佔領,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

  5. 2023年2月9日 · 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內外有示威者聚集,17人突圍大後在科學館內被捕。 8男女被控暴動等罪,其中3人於審訊途中3人承認1項暴動罪,今(9日)於區域法院被監16至1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自以為是「義務急救人員」,不論有否護士守則,都是助紂為虐,支援及鼓勵犯案者。 法官又指當日大批年青人被困於大後被捕,幕後推手卻逃之夭夭。 被告郭志帆(24歲,無業)、馬嘉惠(27歲,護士)及嚴家朗(28歲,汽車美容師),馬及嚴為夫婦,3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郭另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早前已有4名被告認罪及已被判刑。 法官判刑時指,3名被告自以為是「義務急救人員」,以幫助在理大的人士。

  6. 2023年12月6日 ·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指2019年11月11日理工大學發生暴動及違法事件直至案發當晚18日理工大學內仍持續暴動警方發現有人於網上號召市民到油尖旺一帶分散警方警力目的為營救理工大學內示威者當晚10時警方到達加士居道驅散示威者示威者沿彌敦道向油麻地方向推進當到達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交界彌敦道時警方與2,000名示威者對峙。 於一小時對峙期間,示威者做出多次破壞社會安寧破壞行為,包括堵塞馬路、築起陣地及向警方投擲超過250個汽油彈。 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中拘捕213人,並向213人起訴,案件分拆17宗案件審理。 今日法庭審理第14宗分拆案件,當中15名被起訴人士罪名成立,除其中9名人士早前已判刑,今日餘下6名人士,被判43至51個月監禁刑期。

  7. 2023年6月2日 · 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案發於商住區林立的地段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破壞行為令警方附近的商戶和居民路人等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的實際風險。 事發地點一片狼藉,有公共設施被破壞,現場佈滿大量雜物和危險品,包括玻璃樽、磚塊、易燃物品器皿等,種種損毀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損失難以估計。 法官指暴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示威者恃着人多勢眾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對社會損害巨大。 不論4名被告在何時加入,亦必會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集結人群的聲勢,使暴動持續。 法官判刑時指鄧及余案發時分別帶了索帶及鐳射筆,有被用作損毁他人財物之用,被用作攻擊性武器的潛在風險很高,以5年3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陳攜帶的隨身物品有限,沒帶手套,量刑起點為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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