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8月19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大批黑暴分子前年11月非法佔據理工大學校園期間,替暴徒煮飯的「熱血公民」前成員、「廚房佬」施漢恒今年1月至5月期間多次被捕,並於早前就4宗案件承認傷人、普通襲擊及阻差辦公等6罪,今日(18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囚14個月4星期。 39歲被告施漢恒分別於4宗案件中承認共6罪,包括兩項普通襲擊罪、一項傷人罪、一項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罪、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兩項「普通襲擊罪」指出,他分別於今年1月18日及2月18日,在尖沙咀美麗都大廈一單位及旺角塘尾道一大廈天台襲擊一名姓韓女子。 「傷人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塘尾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梁鎮鋒。
2022年3月15日 · 人稱「理大廚房佬」的施漢恆,涉於去年3月在其家中非禮一名女友人,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 他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續,事主X繼續接受盤問,表示事隔多日才決定報警是因為第一次遭遇此類事件,「驚得滯」,不知道該怎樣處理。 另X在上一次審訊時對於大部份辯方指出的案情均表示不清楚,今卻突指「經過一番閉門思考」想起其中細節,包括被告曾就three play 問價等。 她又否認辯方所指,案發時同意讓被告撫摸。 而裁判官今裁定指,X的說法有不少前後矛盾之處,對她供詞的可信和可靠性存疑,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40歲的被告施漢恆,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1年3月20日,在旺角塘尾道某大廈一單位內,猥褻侵犯中國籍女子X。
2022年3月15日 · 【on.cc東網專訊】因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留在理大校園內煮食,而被人稱為「理大廚房佬」男子施漢恒,涉嫌於去年在家中非禮女網友,上周起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案件今天(15日)續審,辯方質疑女事主在警察口供及庭上所講在案發穿着的裝束有明顯分別,女事主解釋當時「太驚」所以講錯。...
2022年3月9日 · 因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留在理大校園內煮食,而被人稱為「理大廚房佬」的男子施漢恒,涉嫌於去年干犯非禮案,今天(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女事主作供稱她與被告只是普通朋友,案發當日2人曾在被告家中閒聊。 她打算離開時,被告拉住她的手稱要幫她「睇手相」。 其後被告更強行將她的上衣連同胸圍一同拉起,捏和吻她胸部。 40歲的被告施漢恒,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 控罪指他於2021年3月20日,在旺角塘尾道某大廈一單位內,猥褻侵犯中國籍女子X。 女事主X今天使用特別通道進庭,並在屏風後作供。 X供稱她於2020年11月認識被告,2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 案發當日下午,她與被告相約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見面。 X指當時她的個人資料遭人上載到網上,她打算找被告協助解決。
2021年8月6日 · (獨媒報導)去年12月市民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墮樓學生周梓樂一週年,「理大廚房佬」施漢恒被指向警方大叫及喧嘩,被控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 他早前認罪,其中一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建議法庭下令強制住院兩個月,但醫生指施在還押小欖期間精神狀況有改善,一個月之後的報告改為建議在門診接受治療。 主任裁判官錢禮考慮精神科報告後,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3星期即時監禁。 施漢恒(39歲)今由當值律師代表。 他早前承認於2020年12月8日,在將軍澳尚德邨A停車場外,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主任裁判官錢禮以監禁4周半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扣減刑期至3周。 由於被告已還柙約2個月,扣除還柙日子可即時獲釋,惟他另涉4宗案件,在該些案中不獲准保釋,須繼續還柙。
2021年2月22日 · 有「理大廚房佬」之稱的施景騫今日中午被警方拘捕。 據了解,他因工資問題與其工作的餐廳店主發生爭執,並一度阻礙顧客進入餐廳,涉嫌於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 據Facebook專頁「理大廚房佬酒吧」今日發文指,「廚房佬」在中午12時半被捕,已聯絡律師,正跟進事件。 專頁下午再更新帖文指,下午3時,已安排為他送飯,至於其被捕原因則仍在了解中。 據了解,他在黃大仙仁愛街一間麵店工作。 今日中午,他因工資問題與餐廳店東發生爭執,期間一度妨阻礙顧客進入店內。 警員接報到場時,他亦未有聽從勸喻,隨後涉嫌於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並被帶到警署。 另外,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他於去年12月在旺角涉及一宗刑毀案被判罰款,但未有按時繳交罰款因此被通緝。
2021年8月19日 · 前年理大衝突時留守校園的「理大廚房佬」施漢恆,於本年1月至5月間涉嫌與人打架等4宗案件。 他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傷人、襲擊致身體傷害,以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共5罪,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共監禁14個月4星期。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被告保釋期間犯案,但考慮他患躁鬱症等減刑數月,並指他須到精神科門診治療。 被告施漢恆(39歲)報稱無業,他在首案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涉及本年1月18日和2月18日,在尖沙嘴美麗都大廈一個單位及旺角塘尾道一幢大廈天台,以燒烤夾和匙羹襲擊一名姓韓女子。 他被判監3個月。 次案涉及4月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塘尾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被告的友人梁鎮鋒。 兩人當日爭執打架,被告推撞梁鎮鋒令其門牙崩裂,並以鐵兜擊打梁鎮鋒的頭部,導致其額頭受傷縫4針,膝蓋亦有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