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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或到診證明書**,可作病假計算。 在這種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2. 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醫生證明書/ 到診證明書 8 ,可作病假計算。 如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便可享有疾病津貼,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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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產假. 女性僱員只要在產假開始前按連續性合約爲僱主服務,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便可享有以下期間的產假: 連續141星期的產假; 若分娩日期較預產期遲,僱員可享有一段日數相等於預產期翌日起至實際分娩日爲止的額外產假; 如僱員因懷孕或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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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4年4月10日 · 1. 產前檢查 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醫生證明書 5, 可作病假計算。 2. 職業保障 如懷孕僱員符合以下的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產假 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爲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6. 2023年5月30日 · 根據香港 《僱傭條例》 規定,女性僱員需達到以下條件可享有14星期帶薪產假: 產假開始之前按照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提供服務,即工作了40星期,每星期至少工作18個小時。 僱員需向僱主盡早提供懷孕通知和打算放產假的通知,僱主如有要求,還需提供醫生證明並註明預產期。 如果僱員在休產假前,工作未滿40星期,按照法律規定,將享有14星期的無薪產假。 除此之外,僱員如有以下情況還可放取額外產假: 患有與生育和/或懷孕相關的疾病和殘疾的僱員,有權獲得最多4星期的額外產假。 如果僱員的實際分娩日晚於預產期,那麼從預產期到實際分娩日的這段時間將作為額外產假。 需要註意的是,額外產假將不會有薪酬,在計算產假薪酬時,需要將這部分剔除。 僱員產假如何分配? 在香港,孕婦可以在預產期前2-4星期開始產假。

  7. 2022年7月8日 · 根據現行的《僱傭條例》,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或到診證明書,都可作病假計算。 在這種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 ...

  8. 2022年10月17日 · 根據《僱傭條例》,如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而缺勤,只要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方可當作病假計算。 按連續性合約受聘的僱員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每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018年的《施政報告》更修定無論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只要能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即使沒有病假紙,都可獲有薪病假。 產檢次數. 一般孕婦大概會做9至15次產前檢查,不同懷孕階段的產檢頻率如下: 政府產檢流程. 如果你希望安排於政府轄下 母嬰健康院 進行產檢,請先注意: 只有於公院分娩的孕婦才可接受母嬰健康院的產前服務。 孕婦要根據分娩的醫院,選擇相對的母嬰健康院, 按此查看列表. 進行產前檢查前須登記及預約*。 首次作產前檢查,必須先登記,只要攜帶以下文件和表格,即可預約接受免費產前檢查: 有效香港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