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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7日 · 已宣布流亡外國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西灣警長涉開槍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涉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遭律政司介入及撤控,許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律政司一方則指許就其他刑事案已棄保潛逃的行為,法庭應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許一方則指仍有權提出覆核。 法官早前聽取陳詞後,今 (7日)頒下書面判詞,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法官指許提出申請前已有潛逃之構想,指其做法不尊重法庭尊嚴及權威。 申請人許智峯,答辯人律政司,擬定答辯人為涉案警長。 律政司早前提出許智峯就其他刑事案件而棄保潛逃,顯示許一方面對司法制度缺乏信心,另一方面卻要求法庭介入處理律政司撤銷其提出私人檢控之決定,做法似乎自相矛盾,法庭應拒絕其申請。

  2. 2020年8月10日 · 上述事件均反映許提出今次私人檢控是別有用心意圖透過私人檢控羞辱香港警隊及包括申請人在內的警務人員以及阻嚇警員繼續合法地執行職務而許作為老練的政客明顯是利用今次私人檢控作為他再次參選立法會選舉的宣傳。 另一方面,申請人又指本案所涉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其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超出《裁判官條例》賦予裁判官的裁決權力,而許亦無法證明有關指控「表面成立」。 申請人因此要求推翻《普通法》下的私人檢控,以及裁判官批准有關檢控的決定。 實時追蹤香港各地區疫情個案,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 https://bit.ly/2JdOaiS.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 https://bit.ly/2JdOaiS.

  3. 2020年11月17日 ·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17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就西灣警長涉開槍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涉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惟遭律政司介入及撤銷檢控,許遂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介入及撤控做法違憲,並剝奪巿民具私人檢控.

  4. 2022年11月30日 · 法官指被告是有預謀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恃人多勢眾「以惡霸姿態欺負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判兩人入獄6年。 法官又指2人傷勢乃咎由自取,拒作減刑。 被告依次為周柏(21歲,學生)及胡子鍵(20歲,學生),他們同被控企圖搶槍罪及阻差辦公罪,周另被控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走罪。 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以及企圖搶去A的警槍。 周同時在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發時有人堵路,交通完全癱瘓,2名被告的衣裝和裝備和周事前的通訊紀錄,2人肯定是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 警員A遇襲前正獨自執勤,被告尾隨作出挑釁,「以惡霸姿態欺負警員」,是公然挑戰警方權力,就阻差辦公罪判監1年。

  5. 2021年5月25日 · 上訴庭早前裁定現有所有形式申建丁屋均屬合憲作為訴訟中有利害關係團體的鄉議局其後與敗訴的申請人就訟費議題有爭議案件今25日於高等法院以遙距聆訊方式提訊申請人指鄉議局大可與政府一方商議訴訟中的理

  6. 2021年2月17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李卓人等7名泛民主派人士,早前就2019年8月18日參與港島區集會,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今(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審理。 辯方申請將人群人群管理專家Clifford Stott的專家報告呈堂,但律政司一方則反對指,各被告的行為是為了安全疏散人群或帶領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屬法官可根據證據裁斷的事,而毋須專家協助。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回應指,控方反對辯方將人群管理專家Clifford Stott的專家報告呈堂,因為根據案例,要引用專家證供需符合某些條件,當中包括法庭在判斷相關議題時是否需要專家協助,而本案辯方正正無法符合上述要求。

  7. 2018年7月23日 · 海洋污染問題嚴峻,美國的12歲小小發明家Anna Du發明紅外線水底機械人,冀於不傷害海洋生物下,清除海中的塑膠微粒。 她憑該發明躋身年輕科學家挑戰賽決賽。 由於各界人士她的發明甚感興趣,3M高級研究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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