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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 ·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認為,如今社會60歲並非年紀很大或失去工作能力,當局應檢視現時年滿6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公屋住戶,獲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做法,認為會影響將來的公屋流轉,建議或可將年齡要求提升至65歲。 不過,有公屋聯會以及關注長者權益的團體,均對黃碧如的提議有保留,認為政府必須審慎設定界線,否則實行後不但勞民傷財,耗費了資源卻未能收回目標公屋單位,無效縮短公屋輪候冊。 黃碧如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說,近年公屋供應與輪候者需求,出現頗大落差,人口老化愈趨嚴重,加上現今社會60歲並非年紀很大或已沒有工作能力,若60歲全長者戶可獲豁免審查,或對將來公屋流轉的持續性造成很大影響。 改動年齡限制或會牽連甚廣,甚至影響其他政策。
2023年3月16日 · 至於針對公屋住戶用綠表資格申請資助出售單位並冇入息及物業擁有權限制,家庭成員簽署同意若購得居屋會交還公屋,此要求自1978年首次出售居屋單位便開始,目的係騰出公屋單位,近5年,因此收回公屋單位有3,600個,港產官僚就話未來會檢視、考慮如何收緊相關安排。 「綠表買居屋」因一單碎屍案愈揭愈多漏洞,從一眾議員嘅反應亦可知政府喺監管上失策,而港產官僚依然一副食得係福,着得係祿,瞓得就生肉咁款,唔嗲唔吊,難怪有議員聽完當局回應當堂扯火,指政府一直匿埋喺「檢討」嘅藉口後面,實際上檢視土地註冊處嘅住宅交易非常容易,認為政府連「咁簡單平息民憤嘅承諾都講唔出口」,卻表示要攞幾百億元起簡約公屋! 講真,政府只要唔好賣大包,任人炒,行前一步,多做實事,趕走啲公屋富戶,睇怕真係唔使急住要起簡約公屋!
2023年11月15日 · 【本報訊】截至2023年6月底,公屋輪候平均時間為5.3年,與政府的「3年上樓」承諾相距甚遠。有組織關注,公屋申請人通過「詳細資格審查」後的編配時間愈來愈長,且3人住戶甚少獲編較寬敞的3至4人單位,憂慮一旦稍微增加人口,容易成為「擠迫戶」。
2019年3月13日 · 立法會討論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時,有議員質疑房署或難以審查公屋申請者有否香港境外物業或其他資產,有議員更認為房署應加強該方面抽查。 房署指出,公屋申請資格包括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並無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以及符合居港年期等。 公屋申請者必須申報所有資料,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擁有的所有資產,包括物業。 根據《房屋條例》,提供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會被取消公屋申請,更會被起訴。 房署表示,會邀約公屋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面晤,如有需要,房署更會跟進調查,包括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 房署亦會抽樣調查,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核對資料。 過去三年,房署接獲約三百八十宗關於公屋申請者隱瞞資料的舉報,並主動調查約一千八百宗公屋申請個案。
2023年4月27日 · 綠表申請居屋資格將會收緊,與白表申請人看齊。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新一期居屋將推售9,154個單位,料將以市價62折出售,會上更通過將收緊居屋綠表申請人資格,要求申請人在過去兩年不可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有議員認為有助避免走漏情況,但或會增加房屋署工作量,建議房署與其他部門合作審查。 居屋2023將推售6新項目,其中4個位於市區,包括觀塘安楹苑、安樺苑、安麗苑和啟德啟悅苑;另外兩個是屯門兆翠苑和元朗朗天苑。 另有部分早前因撤銷買賣協議、收回的居屋將會重售;清富苑、蝶翠苑上期有113個單位收回,將透過今年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出售。 倡部門協作 助揪可疑個案. 因應大埔碎屍案,揭發死者前家翁鄺球手持價值逾7,000萬元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仍可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單位,事件引起社會關注。
2021年2月23日 ·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計劃調整2021/22年度公屋輪候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安排,房委會作出特別安排,建議將所有住戶人數的公屋資產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 即1人申請資產限額為26.6萬元;2人家庭為36萬元;3人家庭為46.9萬元;4人家庭為54.8萬元。 至於輪候公屋入息限額,建議平均輕微上升0.3%。 2021/22年度的建議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 房委會每年均會按現行機制,檢討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按原有機制調整,入息限額平均增加0.03%,但由於今年採取特別安排,3人、4人、6人至10人或以上家庭的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並根據既定機制上調1人、2人及5人家庭的入息限額,最終入息限額建議平均上調0.3%。
2023年5月25日 · 事實上,公屋富戶入息超出上限,有些人更擁有私人物業,卻依然霸佔珍貴公屋資源,早就被斥為不公平,亦是社會民怨之一。 例如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薪酬豐厚,卻一樣不用搬離公屋;又如早前一宗轟動全城的謀殺肢解案,其中一名被告被揭擁有數千萬元豪宅兼購入居屋,卻依然佔用公屋單位。 如此種種,無不激起社會嘩然。 上屆政府亦曾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當時房委會向約580個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入息或資產超逾相關限額或拒絕進行申報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但當中只有134個住戶交還公屋單位,僅佔整體約23%,而且富戶可申請長達12個月的「定期暫准居住」,不斷拖延,以致成效不彰。 當時的運房局擺出無可奈何狀,現屆政府會否一改過去的怠政陋習,認真抽查和執法,將成為政策成敗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