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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 · 政府為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保障基金),為在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的合資格人士提供財政援助。 截至二 二一年六月十日,保障基金共接獲74宗的申請,申請及審批概覽載於附件及網頁( www.covidvaccine.gov.hk/zh-HK/AEFI_Fund ),資料會每月定期更新。 保障基金個案的審批會根據嚴重程度評估框架進行,考慮因素包括事故有否對身體造成長期損害。 到目前為止已完成嚴重程度評估的個案(不論獲批保障金與否)均不涉及長期或永久性身體損害。
2021年6月16日 · 【新冠疫苗接種/復必泰/科興/副作用/疫苗保障基金/申請方法】政府公布,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截至6月10日共接獲74宗申請,當中首次有3宗獲批出保障金,涉及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及貝爾面癱個案,總額45萬元;而3宗涉及死亡個案的申請中,暫未有個案獲批保障基金。 根據政府設立的保障基金,如接種疫苗後死亡或出現15類異常反應,可申請賠償,但須符合3個條件。 究竟哪些副作用才可申請? 又要符合什麼條件? 以下一一話你知。 即睇哪15類異常反應可申請賠償+申請條件 . + 10. 下載「香港01」App,即睇城中熱話. 復必泰、科興等新冠肺炎疫苗副作用等6大重點 . + 10. 接種疫苗優惠、抽獎一覽.
2024年2月27日 · 港府在2020年12月23日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 (使用疫苗)規例》 (第599K章),並在同年2月設立「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以保障經政府疫苗接種計劃打針後,出現「非預期」嚴重異常事件的巿民。 截至今年1月31日,保障基金共計接獲1387宗申請,並已處理1364宗個案;總額10億元的基金,現時合計已發放約1億4000萬元。 當中2宗死亡個案共獲發400萬元,519宗傷害個案獲發逾1.3億元,平均每宗獲逾25萬元。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新冠疫苗仍是新型針劑,長期副作用未明,將申請期劃定在「針後兩年內」太短。 資料圖片. 醫衞局指,截至今年1月28日,政府接種計劃下已施打2100萬劑疫苗,約95%巿民最少已打一針。 資料圖片.
保障基金是為了在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未能預見的嚴重異常事件(包括死亡和嚴重傷害),並能提供有關證明的合資格人士提供即時的財政援助。 隨着緊急使用新冠疫苗的安排於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終止,以及新冠疫苗將按藥劑製品恆常規管制度安排在香港正常使用,保障基金安排將同步結束。 保障基金將停止接受涉及十二月二十四日或以後接種的新冠疫苗的新申請,換言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或以後接種的新冠疫苗將不符合保障基金申請資格。 保障基金並不涵蓋在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外經由私家醫生提供的新冠疫苗接種。 如市民在接種疫苗後出現異常事件,應尋求醫護人員的專業意見,以得到適當的處理。 市民在接種疫苗後應密切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有嚴重不適需要立刻求醫。
疫苗的好處及保護作用. 根據現有的資料,政府採購的疫苗能有效提供保護,對抗2019冠狀病毒病。 政府會繼續跟進有關疫苗效能的最新資訊。 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士可以接種新冠疫苗嗎? 一圖看清: 三大考慮要點. 慢性疾病例子. 疫苗的種類. 政府為市民提供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分別為信使核糖核酸及滅活病毒為技術平台的疫苗。 新冠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接種須知. 新冠滅活疫苗接種須知. 有關更多現時政府計劃下提供的新冠疫苗資料,請參閱 常見問題3 。 說明書. COMIRNATY Omicron XBB.1.5 dispersion for injection COVID-19 mRNA Vaccine (只備英文版)
截至二 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政府已為參與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人士接種共約2100 萬劑疫苗,保障基金共接獲1387 宗的申請,包括12 宗在上一次更新(二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之後收到的申請。 專家委員會已完成974 宗個案的因果關係評估,其中527宗評定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447宗評定為「與所接種疫苗無關」或「不可分類」。 保障基金已處理1364 宗個案,處理中的23宗個案包括尚待申請人交回所欠文件/資料、尚未取得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以及專家委員會評估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而尚未取得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或正進行嚴重程度評估等個案。 申請及審批概覽如下, 資料會每季更新。
2023年12月18日 · 在二 二一年二月設立的「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保障基金),旨在為於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並能提供有關證明的合資格人士提供即時財政援助。 隨着緊急使用新冠疫苗的安排於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終止,以及新冠疫苗將按藥劑製品恆常規管制度安排在香港正常使用,保障基金安排將同步結束。 保障基金將停止接受涉及十二月二十四日或以後接種的新冠疫苗的新申請,換言之,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或以後接種的新冠疫苗將不符合保障基金申請資格。 醫務衞生局發言人強調,保障基金是一項行政安排,保障基金安排結束並不會影響相關人士就其損害或損失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 受影響的人士仍可循民事訴訟對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