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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28日 · 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疫苗氣泡」為基礎,有條件地放寬社交距離 ...

  2. 2022年1月4日 · 林鄭月娥指出,政府須以更嚴厲措施提升疫苗接種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早前已預告擴展疫苗氣泡的要求,市民進入處所或參加活動都要先接種疫苗,12歲以下或持有醫生證明不宜接種疫苗者則可獲豁免。

  3. 2021年5月1日 · 疫苗氣泡」計劃星期四生效,新增放寬堂食限制的C類或D類食肆運作模式,條件是員工打針、食客使用「安心出行」。 獲得豁免使用安心出行的個案也必

  4. 2021年12月7日 · 政府晚上公布,將刊憲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的有效期14天,由周四(9日)生效,直至本月22日為止。政府亦考慮在適當時候擴大「疫苗氣泡」適用範圍,推動市民接種疫苗,以進一步加強本港對新冠毒病的防疫屏障。

  5. 2022年1月20日 · 雖然有關「疫苗氣泡」安排並不適用於學生,但教育局呼籲適齡學生盡快接種疫苗,以加強對自身及其他人的保護,日後亦可有更多機會參與學習和課外活動。

  6. 2021年4月29日 · 本地新冠肺炎疫情似有緩和,政府今日(29日)起放寬以「疫苗氣泡基礎的社交距離措施,按照員工和食客接種疫苗進度,進一步放寬食肆及6類目前仍須關閉的營業限制,第一階段為期14天,直至5月12日。

  7. 行政長官今日公布,鑑於「疫苗氣泡」將會擴大至涵蓋大部分公眾使用的處所,該措施會正名為「疫苗通行證」,代表只有已接種疫苗才可以通行。 計劃中的「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個別處所的人士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並只在以下兩種例外情況下容許相關人士無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一)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或(二)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豁免證明書.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 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 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市民可諮詢醫生是否不適合接種疫苗,並相應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 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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