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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0日 · 提前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六月三十日起提前至五月三十一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 有關安排考慮到自年初以來市民積極接種疫苗,及政府有足夠疫苗和接種能力為全港合資格市民於限期前接種全數三劑疫苗。 縮短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 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即五月三十一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 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六個月的人士,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六個月內(而非原來的九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康復者接種疫苗的更新要求.
2022年5月26日 · 政府提醒尚未符合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要求的市民應把握時間,在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接種相應劑量的疫苗。 與此同時,其他合資格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市民亦應盡早接種第三劑疫苗,而無需等候至「疫苗通行證」六個月寬限期屆滿,以及早加強保護力。 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實施後,以下人士可符合接種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1)一般人士:(a)已接種三劑疫苗;或. (b)接種第二劑疫苗六個月內; (2)康復人士:(a)已接種三劑或兩劑疫苗; (b)康復後六個月內; (c)康復後接種第一劑疫苗六個月內;或. (d)12至17歲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 (3)外地來港人士:抵港六個月內並持有「臨時疫苗通行證」;及. (4)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並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2022年2月21日 · 醫務衞生局回應「疫苗通行證」「黃碼」人士進入處所的安排 (2022年8月8日) 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顧客遵守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規定(2022年5月30日) 政府提醒市民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下周二起實施(2022年5月26日)
2022年3月20日 · 政府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包括提前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和縮短通行證下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以配合最新修訂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安排。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6月30日提前至5月31日施行,屆時所有
2022年5月27日 ·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5月31日起須接種第三針 概括來說,12歲或以上人士需要打三針,才滿足5月31日起的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要求;康復滿6個月的18歲或以上人士,只需要接種兩針,12至17歲的康復者至需要打一針。
2022年3月20日 · 政府今日(20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以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包括第三劑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訂的疫苗接種安排。具體調整包括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縮
2022年9月8日 · 十二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而非原來的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在其後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