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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盧俊宇 (英語: Cary Lo Chun-Yu ,1982年4月21日 — ), 香港民主派 政黨 民主黨 籍政治人物,前 屯門區議會 樂翠 區議員、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 盧俊宇被法院判決誤導警方判社服被法官斥偽善和訛稱遭警帶署同時法官指他或為塑英雄形象增政治本錢。 背景. 盧俊宇自小在屯門區成長,1999年於 保良局百周年李兆忠紀念中學 完成預科課程,2005年 香港中文大學 經濟系學士畢業。 現正修讀香港大學法律系碩士課程。 盧亦擅長 鋼琴 (八級),也曾於多屆校際音樂節鋼琴比賽奪獎。 政治活動. 盧俊宇在2012年反國教事件後開始涉足政治活動,2015年成立關注屯門社區民生的自發性民間組織屯門匯思。

    • 社服令未能反映盧的罪責
    • 官覺得盧帖文預謀引起大眾關注
    • 控方指盧說謊突出其英雄主義
    • 指盧選擇敏感日子犯案
    • 盧已退出政壇本案屬單一事件
    • 上訴庭指原審官思路難理解

    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今指,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被告240小時社服令,屬於原則上犯錯,不足以反映盧的罪責。雖然盧上月已完成社服令,但他有預謀且「執意」犯案,盧發帖訛稱被反手捉緊帶返警署,務求引起公眾關注,建議應以監禁3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不過法官彭偉昌質疑,有預謀並不等同「執意」犯案,按照律政司說法,若果盧有預謀犯案,他發帖前已預想到警方會介入調查,及受查時要如何誤導警員,但事實並非如此,「反而覺得調返轉頭」,充其量只能說他的帖文有預謀引起大眾關注。

    法官彭寶琴詢問,律政司指盧「執意」犯案,意思是否指他完全虛構從未發生的事情,並非單純「加鹽加醋」。在警方展開調查後,他大可選擇直認其非,坦白交代他虛構事件,好讓警方即時作出澄清,但他繼續訛稱真有其事,翌日刊登道歉啟事時依舊似是而非,只說當中有誤會,若考慮「執意」犯案這點,原審判罰阻嚇性明顯不足。傅同意,補充指被告一再誤導,審訊時又不認罪,被定罪後會見感化官時仍在說謊,以突出其英雄主義,上述種種因素均令本案變得嚴重。

    傅續指,他選擇在21日這種敏感日子犯案,但同意沒有證據顯示其行為招致警力浪費。惟法官彭偉昌反駁,案中沒有證據顯示當日為紀念或屬標誌性日子,甚或曾舉行公眾集會等,反問:「就咁睇,點敏感?」傅最後邀請法庭考慮案發時社會環境,指社會騷亂的高峰期已過,但隨著國安法實施,社會氣氛未算平靜,盧亦非年輕人,犯案不是一時衝動,不適合輕判。

    辯方大律師回應指,盧在原審時提出合理抗辯,同意不少案情,沒有浪費法庭時間。法官彭寶琴認為,本案證據充分,尤其警方事後從盧的手機上,找到他聲稱被捕時其實是在酒樓用膳的證據,但他不認罪,看不到其悔意。辯方接納,盧由抗辯至判刑前依然執迷不悔,惟他前年7月已辭去區議員一職,已退出民主黨,現時轉職銀行合規主任,如今對其行為深感後悔,並退出政壇,希望法庭接納本案僅為單一事件。

    法官彭偉昌提到,原審判刑時「批評得好厲害」,斥盧不停掩飾過失,一再堅持其說法,但又忽然指他「並非無藥可救」,最終判處240小時社服令,認為水官思路難以理解。上訴庭三位法官退庭商議半小時後,駁回律政司申請。 案件編號:CAAR7/2022

  2. 2023年3月29日 · 時任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於2020年11月21日在facebook發文稱出席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時遭警員反手捉緊帶返警署他其後向登門查問的警長訛稱上述事件曾發生受審後裁定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認為適宜判監,申請覆核判刑。 高院上訴庭今(29日)開庭審理,指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過輕,理應高達3個月監禁,但是經考慮現階段情況及相關因素後,決定駁回律政司申請,並擇日頒布書面判辭。 盧已完成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日聞判後激動咽泣。 答辯人盧俊宇(40歲)現職金融公司的合規主任,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向警長文嘉明表示同年11月21日遭警方截查,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該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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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3年4月27日 · 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於2020年11月在Facebook發文訛稱在元朗警署外遭不當截查指摘黑警濫捕」。 執法部門就此調查時他繼續虛假陳述,因而被控1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 盧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不服判刑,並向高院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 上訴庭經上月底開庭後,指雖然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屬原則性犯錯,認為案件可判處長達3個月的監禁,但考慮所有情況後決定駁回律政司申請,維持原判。 上訴庭今(27日)頒發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現年40歲的答辯人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湖翠路2號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鋪外提供虛假資料,即他曾於2020年11月21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盧現時已完成社服令之刑罰。

  5. 2022年2月25日 · 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Facebook發文稱於元朗721事件相關活動期間被警員反手捉緊及帶回警署帖文及後被刪除盧俊宇因浪費警力被控裁判官水佳麗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時指盧俊宇當時沒有在查問下向警長撤回帖文指控交代純屬虛構實際上提供了虛假資訊企圖誤導警長明顯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故裁定盧俊宇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 盧俊宇表現緊張,聞判時一直渾身顫抖,無法站直,得悉罪成後低頭哭泣。 水官批評社運高峰之時,其發佈帖文提及「黑警濫暴」,指控非常嚴重,表明即使報告正面,亦「會考慮即時監禁,唔好有太多幻想」,押後判刑至下月18日,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盧俊宇續准保釋。

  6. 2022年2月25日 · 79. 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網上發帖稱在參與元朗721紀念活動時遭警方反手捉緊帶返警署警方隨後澄清並無此事經調查後發現盧當時正於酒樓用膳盧被控企圖誤導警員罪他否認指控案件今25日在粉嶺法院裁決。 裁判官水佳麗指,盧在社運高峰期發文,警方向他查問亦未澄清事件,明顯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且發文提及「黑警濫捕」,行為嚴重且不負責任,裁定盧罪成,把案押後至3月18日判刑以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盧聽取裁決時神情不安,不斷顫抖,需倚扶欄桿才能站立,更不時用紙巾拭淚,他獲准保釋候判。

  7. 2022年3月18日 ·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Facebook發文稱他出席元朗721事件相關活動期間被警員反手捉緊帶回警署隨後又刪除帖文。 他早前被裁定浪費警力罪罪成,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