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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盧俊宇(英語: Cary Lo Chun-Yu,1982年4月21日 — ),香港民主派政黨民主黨籍政治人物,前屯門區議會 樂翠區議員、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 盧俊宇被法院判決誤導警方判社服,被法官斥偽善和訛稱遭警帶署,同時法官指他或為塑英雄形象增政治本錢。

  2. 2023年12月20日 · 盧俊宇,廣東民生頻道 [2] 、廣東珠江頻道、廣東新聞頻道主持人。. 1995年正式簽約於廣州電台,期間參與主持及策劃的節目眾多,並且取得了不俗的成績,是廣東省較為出名的藝人。. 2023 年3月下旬起開始,盧俊宇作為配角演員參演電視劇 《外來媳婦 ...

    • 社服令未能反映盧的罪責
    • 官覺得盧帖文預謀引起大眾關注
    • 控方指盧說謊突出其英雄主義
    • 指盧選擇敏感日子犯案
    • 盧已退出政壇本案屬單一事件
    • 上訴庭指原審官思路難理解

    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今指,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被告240小時社服令,屬於原則上犯錯,不足以反映盧的罪責。雖然盧上月已完成社服令,但他有預謀且「執意」犯案,盧發帖訛稱被反手捉緊帶返警署,務求引起公眾關注,建議應以監禁3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不過法官彭偉昌質疑,有預謀並不等同「執意」犯案,按照律政司說法,若果盧有預謀犯案,他發帖前已預想到警方會介入調查,及受查時要如何誤導警員,但事實並非如此,「反而覺得調返轉頭」,充其量只能說他的帖文有預謀引起大眾關注。

    法官彭寶琴詢問,律政司指盧「執意」犯案,意思是否指他完全虛構從未發生的事情,並非單純「加鹽加醋」。在警方展開調查後,他大可選擇直認其非,坦白交代他虛構事件,好讓警方即時作出澄清,但他繼續訛稱真有其事,翌日刊登道歉啟事時依舊似是而非,只說當中有誤會,若考慮「執意」犯案這點,原審判罰阻嚇性明顯不足。傅同意,補充指被告一再誤導,審訊時又不認罪,被定罪後會見感化官時仍在說謊,以突出其英雄主義,上述種種因素均令本案變得嚴重。

    傅續指,他選擇在21日這種敏感日子犯案,但同意沒有證據顯示其行為招致警力浪費。惟法官彭偉昌反駁,案中沒有證據顯示當日為紀念或屬標誌性日子,甚或曾舉行公眾集會等,反問:「就咁睇,點敏感?」傅最後邀請法庭考慮案發時社會環境,指社會騷亂的高峰期已過,但隨著國安法實施,社會氣氛未算平靜,盧亦非年輕人,犯案不是一時衝動,不適合輕判。

    辯方大律師回應指,盧在原審時提出合理抗辯,同意不少案情,沒有浪費法庭時間。法官彭寶琴認為,本案證據充分,尤其警方事後從盧的手機上,找到他聲稱被捕時其實是在酒樓用膳的證據,但他不認罪,看不到其悔意。辯方接納,盧由抗辯至判刑前依然執迷不悔,惟他前年7月已辭去區議員一職,已退出民主黨,現時轉職銀行合規主任,如今對其行為深感後悔,並退出政壇,希望法庭接納本案僅為單一事件。

    法官彭偉昌提到,原審判刑時「批評得好厲害」,斥盧不停掩飾過失,一再堅持其說法,但又忽然指他「並非無藥可救」,最終判處240小時社服令,認為水官思路難以理解。上訴庭三位法官退庭商議半小時後,駁回律政司申請。 案件編號:CAAR7/2022

  3. 2023年4月27日 · 【獨媒報導】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11月在社交媒體發帖稱於7.21的16週月當日被警方截停及帶回警署,警長其後到其辦事處調查,盧繼續謊稱曾到元朗警署外聲援2名遭截查的市民,期間自己亦遭截查。 經審訊後,盧被裁定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判處240小時社服令。 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申請覆核遭拒,維持原判。 上訴庭今(27日)頒下判決理由,指原審裁判官在判刑選項上犯錯,刑罰隨時可高達3個月監禁,但考慮盧已完成所有社服令時數、現時有穩定工作以及覆核聆訊距離案發日子有2年等因素,重新判刑並不符合各方面的利益,因此拒絕覆核申請。 律政司:原審裁判官量刑過度依賴盧「非無可藥救」和帖文短時間.

  4. 2023年3月29日 · 即時港聞.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前區議員盧俊宇誤導警員罪成 律政司申刑期覆核 官同意判刑過輕但維持原判 (14:36) 時任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於2020年11月21日,在facebook發文稱出席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時遭警員反手捉緊帶返警署。. 他其後向登門查問的警長 ...

  5. 2022年2月25日 · 2022-02-25 00:00. 盧俊宇續准保釋等候今午裁決。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facebook發文稱於聲援元朗七二一事件相關活動期間,被警員反手捉緊及帶回警署,帖文及後被刪除。 盧俊宇涉向警員講及帖文事件,被控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盧俊宇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受審,涉案警長憶述兩日後曾到其辦事處查問,盧俊宇當時指自己當晚到元朗聲援兩名被截查市民。 辯方指盧俊宇即使撒謊,然而從未提及任何警員有不當行為、任何警員編號或詳情,追問下更不願詳談,因此無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 裁判官水佳麗押後案件至今午裁決,其間盧俊宇續准保釋。 稱被反手捉緊帶回警署.

  6. 2023年4月27日 · 香港時間. 2023年04月27日 (四) 16:44. Tweet. 答辯人盧俊宇。 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於2020年11月在Facebook發文,訛稱在元朗警署外遭不當截查,指摘「黑警濫捕」。 執法部門就此調查時他繼續虛假陳述,因而被控1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 盧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不服判刑,並向高院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 上訴庭經上月底開庭後,指雖然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屬原則性犯錯,認為案件可判處長達3個月的監禁,但考慮所有情況後決定駁回律政司申請,維持原判。 上訴庭今(27日)頒發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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