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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3月29日 · 22. 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2020年在網上發帖訛稱在參與721紀念活動時遭警方反鎖帶返警署事實上他當時正於酒樓用膳。 警方調查後控告他企圖誤導警員罪,盧一直堅稱真有其事,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提出覆核刑期。 上訴庭今(29日)作聆訊,上訴庭今(29日)作聆訊,法官聽罷雙方陳辭後,同意原審刑罰明顯過輕,正確量刑隨時可達監禁3個月,但考慮所有情況後駁回律政司申請,裁後駁回律政司的申請,維持原判,稍後才頒下書面理由。 盧聞判後雙手合十激動落淚。 被告盧俊宇(39歲),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於同月21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2. 2022年3月18日 · 民主派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網上發帖稱在參與721紀念活動時遭警方反手捉緊帶返警署但事實上盧當時正於酒樓用膳。 惟當警方調查時,盧仍訛稱真有其事,水佳麗裁判官因而認為其明顯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早前裁定其企圖誤導警員罪成。 水官今(18日)在粉嶺法院判刑時指,盧的行為增加了市民對警方的厭惡與不信任,還令原本已動盪的社會更混亂,不排除他為增加其政治本錢、塑造英雄形象而犯案,但考慮到盧並非「無可藥救」,判其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身體力行去回饋社會。 被告盧俊宇(39歲),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指他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於同月21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3. 2022年2月25日 · 79. 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網上發帖稱在參與元朗721紀念活動時遭警方反手捉緊帶返警署警方隨後澄清並無此事經調查後發現盧當時正於酒樓用膳盧被控企圖誤導警員罪他否認指控案件今25日在粉嶺法院裁決。 裁判官水佳麗指,盧在社運高峰期發文,警方向他查問亦未澄清事件,明顯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且發文提及「黑警濫捕」,行為嚴重且不負責任,裁定盧罪成,把案押後至3月18日判刑以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盧聽取裁決時神情不安,不斷顫抖,需倚扶欄桿才能站立,更不時用紙巾拭淚,他獲准保釋候判。

  4. 2020年11月24日 · 17. 有報道指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於上周六21日因協助被捕人士時被警方拘捕更曾被警員反手制服及恐嚇然後被帶往元朗警署最終無條件獲釋香港警察Facebook今24日發文否認聲稱絕無此事沒有拘捕或恐嚇盧亦沒有將他帶返警署警方又稱盧有違公職人員應有的操守和誠信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事件。 警方指,上周六晚上,盧俊宇在其網上社交平台發表帖文,聲稱自己在元朗鳳攸北街公園查問警方行動時,被警員捉著雙手拉進封鎖範圍,其間一直被警員反手捉緊,令他感到痛楚,又有警員以粗言穢語恐嚇他。 他更聲言,警員搜查其個人物品後,將其帶返元朗警署,並拒絕讓他聯絡律師,但最終又無條件釋放他。

  5. 2021年5月12日 · 102. 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去年12月於Facebook專頁發帖稱自己於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中被警方反手捉緊恐嚇並帶返警署惟警方隨後澄清並無此事盧俊宇因涉嫌浪費警力被捕警方今日控告盧俊宇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案件將於本月20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1月21日元朗721事件16個月,盧俊宇在社交平台發帖指自己於元朗鳳攸北街公園查問警方行動,被警員反手捉緊及恐嚇,及後被帶往元朗警署,最終無條件獲釋。 警方隨後於Facebook專頁澄清指並無此事,又譴責盧俊宇說謊及有違公職人員應有的操守和誠信。 盧俊宇曾於Facebook專頁致歉,指自己當日與助理透過電話溝通,因表達和理解過程出現嚴重落差,致令帖文部份內容與事實不符,盧並將帖文刪除。

  6. 2020年11月25日 · 85. 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涉浪費警力被警方拘捕據了解涉及昨日24日警方發文譴責指盧俊宇造謠稱自己於上周六21日被警方反手捉緊及恐嚇並帶返警署盧俊宇今早於Facebook專頁回應事件指自己當日與助理透過電話溝通因表達和理解過程出現嚴重落差致令帖文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向公眾致歉, 警方晚上將盧俊宇押返屯門辦事處調查。 (林振華攝) 盧俊宇晚上9時許被押返屯門辦事處調查,警方將盧俊宇帶走時有市民大叫「加油」。 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羅禮謙表示,警方留意到被捕男子於網上社交平台發放信息,稱自己於本月21日晚在元朗區比警員恐嚇,其後被無故帶返警署,亦被拒絕聯絡律師,最後卻被無條件釋放,訊息亦被個別媒體報道。

  7. 2020年12月4日 · 59. 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早前於Facebook專頁發帖稱自己於上月21日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中被警方反手捉緊恐嚇並帶返警署惟警方隨後澄清並無此事盧俊宇於上月25日因涉嫌浪費警力被捕獲准保釋後至今日4日警方再以涉嫌浪費警力拘捕盧俊宇的27歲男助理警方稱27歲姓趙男子於今午2時在元朗區被捕。 盧俊宇早前於Facebook專頁就事件致歉,指自己當日與助理透過電話溝通,因表達和理解過程出現嚴重落差,致令帖文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 警方早前於Facebook專頁發文指,於上周六元朗721事件16個月,盧俊宇在社交平台發帖指自己於元朗鳳攸北街公園查問警方行動,被警員反手捉緊及恐嚇,及後被帶往元朗警署,最終無條件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