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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7月30日 · 「插水」,很過癮嗎? 發表於 2015-07-30 10:30. 分享. 讚好 0. 港大校委會會議前晚遭到衝擊的事件引起各界嘩然,特別是校委會委員寵茂醫生跌倒的一幕,更在網上遭到網民廣泛地進行「二次創作」,並附以明確的「插水」訊息。 雖云「二次創作」由思考至創作未必需要經過一個嚴謹的過程,但作為訊息的傳播者,有時候也要深思一下,有關創作是否真的做到「忠於事實」? 深思寵茂「插水圖」的背後. 透過「二次創作」質疑或斥罵寵茂「插水」的人,抱持的論調多是認定寵茂透過跌倒這個動作,假裝成被學生推倒。 然而,無論是事發當晚、翌日,以至今天,寵茂其實均一再重申從未說過有人在事件中推他,更別說是有學生推他致其跌倒了。 甚至乎他在不同的訪談中,更一再表達保護學生之情。

  2. 2022年4月27日 · 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2019年在荃灣工廈單位內管有近一公斤炸藥TATP早前於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2年。 犯人早前向上訴法院提出刑期上訴,法官日前裁定,犯人管有爆炸品意圖顛覆香港政府及宣揚「港獨」,對公眾及警方造成的潛在風險比「葉繼歡案」更嚴重,加上犯人是針對香港政府又為市民帶來恐懼,終駁回其上訴申請。 有關裁決,再次喚起市民對「香港民族陣綫」這極端組織的關注,該組織早前宣布重新運作,並在台灣招募港人延續抗爭,種種跡象顯示,香港社會的確未必如大部分市民所想像的平靜。 「香港民族陣綫」已宣布重新運作. 2019年的反修例暴動是香港極端主義抬頭的顯例,期間先後發生多宗「炸彈嚇詐」,甚至是真正的製造和使用炸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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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2年10月22日 · 已解散的「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4名成員,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天(2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三人判囚30至36個月,一人判入教導所。.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表示,將定性案件為「較輕但接近嚴重一端」,意味刑期少於5 ...

  6. 2022年1月16日 · 區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本案9名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7歲,入世未深,懷著改變社會的理念,卻用了錯誤方式表達。 他們不曉得,就算沒有參與實質暴力行為,蓄意到場支持暴動已屬有罪,且罪責非輕。 林官強調,法治不容無故暴力,破壞社會秩序,要堅決打擊罔顧法治的行為。 法官續指,當日參與暴動人士明顯有備而來,事件中沒有警員受傷,除花槽及路面起了小火,沒有證據顯示有其他財物遭損毀。 但暴動仍屬嚴重罪行,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辯方大律師馮振華求情時指,第八被告鄧錦樂留學海外攻讀精算數學課程,非全無思想的人。 而留學英國的閱歷,令被告肯定香港是一片福地,對香港更有歸屬感,高中時期經歷佔領運動,自覺要為下一代承擔。

  7. 2021年6月18日 ·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今 (18日)於屯門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當時有多人圍觀,被告如同「私了」的行為或會造成漣漪效應,監禁式刑罰乃唯一選項,最終判被告監禁4個月。 被告龐梓賢(24歲、倉務員)承認於2019年10月26日在元朗福康街小巴總站外襲擊梁卓長。 據呈堂片段顯示,當晚元朗多處有人聚集堵路,在場的事主疑曾高呼「警察加油」,未幾遭另一名穿灰衣男子拳毆。 及後事主嘗試轉身離開,灰衣男從後追趕至福康街小巴總站,2人在地上扭打。 其間穿黑衣和蒙面的被告以粗言口指罵梁,之後走進人群,用手肘多次挫向梁的膝蓋後逃去。 醫療報告顯示,事主手腳多處擦傷,鼻樑及唇部亦有瘀傷。 張官指報告顯示被告無悔意,且有吸食毒品的習慣,不適合入勞教中心;而案情嚴重,不宜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監禁是唯一適合判刑。

  8. 2022年1月26日 · 林卓廷否認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經審訊後今日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4個月為首度因案入獄早前辯方在審訊時曾指林卓廷在記者會提及的內容不受防止賄賂條例所限基於公眾利益而披露有合理辯解控方則質疑被告披露游乃強受查與公眾安全無關並指妨礙廉署調查進度。 法庭只須作出事實裁斷,即被告披露訊息,而非作為有否合理辯解。 曾任職廉署調查員的被告林卓廷,選擇親自作求情陳詞,他形容自己一直循規蹈矩、不做壞事。 有幸在廉署聲譽卓著時任職,一同守護廉潔,至2011年獲邀重返民主黨,毅然放棄安穩仕途。 裁判官葉啟亮今日裁決時指,控方先前已強調,立法原意是保障受查人聲譽,被告如此做會直接或間接使游乃強得知自己受查,最終或會導致有人銷毀證據,令公眾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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