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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破產人士的mpf戶口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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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律師代表免出庭,即入紙停追數,28年經驗,專業可靠,曾辦過20000宗破產案. 本行的破產法律服務,歷史悠久,負責同事多番獲電視台、電台、報章、周刊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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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6年8月22日 · 換言之破產計劃成員仍可保留其存放在強積金賬戶內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作日後退休生活之用不過若破產計劃成員在未解除破產前獲支付強積金則破產案的受託人就可申索該筆款項以償還該成員的債務不過,《條例中的相關條文並不適用於已破產的計劃成員的自願性供款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權益。 如果計劃成員破產,其自願性供款及職業退休計劃權益的處理方式,將視乎有關計劃的條款,包括是否有沒收條款、僱傭條款,及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而定。 換言之,計劃成員破產後,其自願性供款或職業退休計劃的權益,是有機會被用作償還債務。 另外,如計劃成員已年滿65歲,並已經提取了全部或部分強積金,又或者在年滿65歲前,基於六個法定情況「一般而言,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方可提取強積金。

  3. 換言之破產計劃成員仍可保留其存放在強積金賬戶內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作日後退休生活之用不過若破產計劃成員在未解除破產前獲支付強積金則破產案的受託人就可申索該筆款項以償還該成員的債務

    • 申請破產不用還錢?原則上,破產人士的債項須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攤還。破產人士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破產人士所有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 破產有甚麼後果?在宣布破產後,破產人士的生活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如住宅或汽車以及申請貸款。根據規定,破產人士可以到海外旅行,但所有開支都不能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支付。
    • 如何解除破產令?如果破產人士之前從未有被裁定破產且能遵照《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以及法院沒有作出不開始令或債權人和受託人都沒有提出反對,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的4年後自動獲得解除破產。
    • 如不想申請破產,有甚麼方法?如果還款遇到困難、又不想申請破產,債務人可選擇債務重組。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債務人可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在此後時間內,任何人不得向債務人提出或進行破產呈請,也不得對債務人採取或繼續其他法律訴訟行動。
  4. 2024年4月15日 ·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的所有財產 (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破產人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破產人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直至破產人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解除破產並不等同破產人的受託人已完成破產人的產業管理破產後仍可能要繼續還債. 破產後也不等同可以借錢唔還」。 法院頒破產令後,債務人的資產將要變賣用作還債;而破產令生效期內,部份亦要被分配用作還債。 此外,破產人士亦須承擔後果,生活上將面臨諸多限制(詳情可瀏覽破產管理署網頁),例如不能申請私人貸款,無特殊原因不能搭的士、不可以購買房產或車輛、可能不被容許繼續供人壽保險,通常亦不能從事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回到目錄. 申請破產2024|破產期間的限制.

  5. 1. 如僱主沒有作出供款,強積金受託人會通知積金局嗎? 2. 如僱主拖欠供款,會有什麼後果? 3. 如僱主沒有為僱員供款,僱員該怎辦? 4. 假如僱主已清盤或破產,僱員可以循甚麼途徑向僱主追討拖欠供款? 5. 如果僱主結束業務,僱員強積金帳戶供款會否受到影響? 6. 為何積金局不可以代僱員向僱主追討拖欠自願性供款? 7. 如不再是自僱人士,但仍收到積金局發出「強積金欠款通知書」,該怎辦? 8. 如接獲來歷不明電話聲稱可以訛稱會永久離港,作出虛假法定聲明以提早取回強積金,該怎辦? 職業退休計劃僱主及管理人. 全部開啟.

  6.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提早提取理由. 所需文件. 1. 提早退休.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7. 2020年10月15日 ·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 本文將介紹不同情況下取回強積金所需條件和步驟,並解答一些關於強積金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