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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務守則就隱條例如何適用在下述兩項的收集、準確性、保留、使用及保安方面,為資料使用者提供實務性指引,這兩個項目是: (a)身分證號碼及身分證副本; 及 (b) 其他可識辨個人身分的特定代號,例如護照號碼、僱員編號、考生編號及病人編號。 如資料使用者為實務守則容許之用途而收集 身分證號碼或身分證副本,這些資料只可作該指定用途。 有關身分證號碼或身分證副本之紀錄的保存時間不應超過將其保存以貫徹該 資料 被 使用 於的目的所需的時間。 資料使用者應為持有或傳送資料時作出足夠的保安措施。 實務守則特別指出,有關紙張 ...
      www.clic.org.hk/zh/topics/personalDataPrivacy/id_card_no_and_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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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資料使用者指引. 引言.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PDF (19.2KB) 實務守則涵蓋甚麼範圍? 實務守則就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 (下稱條例)如何適用在下述各項的收集使用保留準確性及保安等方面為資料使用者提供實務性指引身分證號碼及身分證副本. 識辨個人的身分而不致混淆的其他代號例如護照號碼僱員編號考生編號及病人編號。 *在條例中,就個人資料來說,資料使用者的釋義是指獨自或聯同其他人或與其他人共同控制該等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人。 在實際情況?,資料使用者可以是公司、政府部門或其他公共機構或個人。 如不遵從守則的規定有甚麼後果? 不遵從守則的規定本身並非違法。 不過,在任何涉嫌違反條例規定的法律程序中,這可導致對當事人不利的推定。

    • 實務守則

      註:關於何謂條例所指的「核對程序」以及在甚麼情況下可獲 ...

  3. 步驟1:檢查你收集身分證副本的做法,是否屬於守則所准的範圍. 資料使用者只可在下述情況下收集身分證副本: 為了履行條例第57 (1)條所述的任何目的,即保障香港的保安、防衛及國際關係。 為了履行與條例第58 (1)條所述的任何目的,包括罪行的防止或偵測,以及任何稅項的評定或收取。 守則准向個人收集身分證號碼 (請參上文身分證號碼部分的步驟2),而為了下述目的而進一步收集身分證副本: 藉以證明已遵守法定規定,例如僱主可收集僱員的身分證副本,以證明有遵守《人民入境條例》 (第115章)第17J條的規定;該條文規定僱主在聘用僱員前,須查核他或她的身分證。

  4. 該報告書建議以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的一九八零年私隱指引 1 為基礎為私隱保障進行本地立法以確保對個人資料有足夠的保障及落實有關人權的公約責任保持香港作爲國際商貿中心的地位條例在二零一二年進行了主要的修訂包括針對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的新規定並為應對私隱保障工作的新挑戰和公眾關注而加入更多保障及至二零二一年條例進行了另一次主要的修訂旨在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起底行為列為刑事罪行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法定權力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涉及起底內容同時賦予私隱專員權力就起底個案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以加強對起底個案的執法力度。 按此瀏覽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5. 條例中文主題索引 條例英文主題索引 條例年表 憲報 編輯修訂紀錄 有用資料 其他刊物 香港法例的草擬和制定 《香港法律草擬文體及實務指引》 《香港法例的草擬和制定過程》 相關文章 雙語法例的詮釋 法例條文是否已經實施? 參考資料 其他 獲取二維碼 我的

  6. Bilingual Mode: Show highlight for: Matched Keywords. Cross Reference (s) Source Note (s) Tick the provision (s) to be printed from TOC: Download. Version Date : 01/10/2022.

  7. 條例適用於任何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的人士當中包括私營機構公營機構及政府部門概括來說條例規管個人資料的收集和使用方式並防止任何人因濫用個人資料而侵犯到他人的私隱根據香港現行之成文法及普通法只有個人資料受到私隱條例的保障。 《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 訂明 “ 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 ”但是,私隱條例並無涵蓋個人資料以外的所有私隱問題。 私隱條例訂明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任何人士或機構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條例 第4條 及 附表1 訂明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8. 2021年10月8日 · 條例生效後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及意圖或罔顧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即屬犯罪政府發言人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試圖作出相關的起底行為公署和警方會加強執法以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 完. 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8分.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條例》)今日(十月八日)正式刊憲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自二 一九年以來,『起底』者透過肆意披露他人個人資料,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