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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6月25日 · (資料圖片) 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今年3月離港時曾發生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經安檢送行李入禁區事件機場管理局事後解釋做法並無違規不過3名港龍空中服務員卻認為有關安排有違旅客隨身行李須同行同檢的安全檢查規定因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覆核機管局決定機管局發言人指局方已就有關事件向政府提交詳細報告報告確認處理程序沒有違反一直以來的機場保安程序以及航空安全要求。 深圳地鐵推「龍蝦妹」闖安檢漫畫宣傳 暗諷港特首行李門事件? 【梁家鬧機場】空總約見民航處處長 要求澄清「禮遇送遞」 【梁家鬧機場】空總接機大堂集會促正視航空安全 強調非佔領機場. 3名申請人羅美美、鄭麗珠、姚詠姍(譯音),並無律師代表,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

  2. 2018年8月23日 · 航空公司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其後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早前審訊時答辯一方首次透露今年4月已修改規則並申請不披露相關修改但被法官拒絕法官今頒下書面判決裁定申請人勝訴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主席吳敏兒表示根據判詞申請人司法覆核成功並頒令答辯人須付訟費申請人羅美美答辯人機管局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 申請人羅美美一方早前陳詞時曾指,雖然答辯人機管局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將《機場保安計劃》中有關在所有安檢中,手提行李需同行同檢段落刪除,新增條文指只有第二次安檢才需同行同檢,但這並不代表本案因此變得學術性,因重點在於同行同檢要求是否只適用於第二次安檢上。 申請一方質疑,若第一次安檢中,乘客毋須同行同檢,行李又如何被送到禁區。 相關文章. 梁頌昕「行李門」案空勤工會勝訴 梁振英堅稱非特權.

  3. 2018年8月23日 ·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么女梁頌昕前年3月在機場離境時,將手提行李遺留在禁區外。其後梁頌昕獲機場管理局特准,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並在她不在

  4. 2018年8月24日 · 一名空姐質疑做法不符乘客和行李同行同檢的規定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機管局決定法官昨頒布書面裁決裁定相關條例於修例前清楚指明乘客須與手提行李同行同檢」,故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當時的做法違規。 答辯方須承擔訟費。 機場管理局發聲明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將仔細研究判詞但局方未有回應會否上訴。 事件主角之一的梁振英則透過facebook回應指,當日航空公司將手提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幼女是慣常做法,並非有人享特權。 申請人羅美美為國泰港龍航空的空姐,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和機場保安公司。 法官周家明在五十頁的判詞中指出,修例前的《香港航空保安計畫》(計畫書)第六.二.十段清晰規定,保安人員利用X光儀器檢查行李(首檢)時,乘客必須在場,目的是保障民航安全、規律和效率。

  5. 2017年1月12日 · 三名空姐就行理門事件的司法覆核案將於下月審理。 (資料圖片) 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離港時曾發生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經安檢送行李入禁區事件機場管理局事後解釋做法並無違規3名港龍空中服務員卻認為這有違隨身行李須同行同檢安全檢查規定早前提出法庭覆核聆訊已排期於下月24日在高等院聆訊。 空姐覆核特首女「行李門」事件 空總澄清:覆核申請尚未獲批 港龍3空姐要求法庭:覆核機管局「行李門」決定 再談行李門強調無行使特權 梁振英:頌昕失魂,會汲取教訓. 3名申請人羅美美、鄭麗珠、姚詠姍(譯音),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 申請人在入稟文件透露,根據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條例》第27條的規定,有關當局要製定一個航空保安計劃,為飛機乘客及機組人員提供保護和預防措施。

  6. 一名空姐質疑做法不符乘客和行李同行同檢的規定故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機管局決定法官今午頒布書面裁決空姐獲判勝訴申請人羅美美為國泰港龍航空的空姐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和機場保安公司

  7. 2018年8月24日 · 空姐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昨獲判勝訴法官指機管局決定有違修訂前的航空保安計劃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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