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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債務重組,又稱為個人自願安排(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IVA),當申請人無法按原本債務條款還清債務時,可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作為代理人,向法院申請債務重組,希望與債權人重新訂立一個新的還款計劃,多數是減低原有債務的利息、延長還款年期等,使申請人能夠負擔債務。 債務重組適合欠債額超過月薪十多倍且面臨破產的人士。 債務舒緩(Debt Relief Planning, DRP),是簡單版的債務重組。 與債務重組最大分別是申請人不需經法院申請,只需由銀行或財務公司安排,便可獨立與債權人商量,重新制訂一個雙方接受的新還款方案。 在新的方案下,申請人就能更輕鬆處理債務問題,債務舒緩適合欠債額較少的人士。 以下總結坊間的債務重組及債務舒緩計劃兩者的利弊:

  2. 一般條款及細則. 定義. 在本一般條款及細則內:. 「借款人 」指姓名載述於合約內容「借款人」一欄內的人士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香港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貸款人 」指邦民日本財務 (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貸款 」指 ...

  3. 私隱政策聲明 引言 此聲明乃採納為邦民日本財務(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邦民」)的「私隱政策聲明」(下稱「本聲明」)。訂立本聲明的目的,是為確立邦民有關全力保護其客戶的個人資料的私隱,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該條例」)下的一切規定行事,以及執行由香港持牌放債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