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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 · 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 港聞二. 下一篇 上一篇. 曾認9罪正服刑 童樂居職員再認罪. 【明報專訊】「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 27歲前幼兒工作員早前在裁判法院認9項虐兒罪,判囚4個月34周,她昨在區域院再認一項虐兒罪,即與另一職員合力將1歲男童雙腳壓向頭部約30秒。 辯方求情稱,被告尚有3周便刑滿出獄,故申請提早答辯,以免刑滿後再判刑。 法官王詩麗稱被告按壓男童的方式令他「分分鐘斷骨」,將案押後下周五(15日)判刑。 提早認罪 免出獄後再判刑. 被告馮凱琍(27歲)現就另案服刑,她承認一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即於2021年12月21日,在旺角童樂居虐待1歲男童G。 另兩項涉虐待1歲男童R的控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2023年7月15日 ·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51歲女職員涉於院舍拍打幼兒頭部,令其抱頭、失平衡,她否認4項虐兒罪,早前裁定罪成。 裁判官余俊翔昨日判刑指出,被告「體罰」行為嚴重影響公眾對政府和社福機構信心,更令無法與父母同住的受害幼童「雪上加霜」,判處一年監禁,拒絕被告保釋候上訴的申請。 求情稱翻看CCTV始知粗魯.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陳綺雯(51歲)背景報告內容正面,過去沒刑事紀錄,又形容她是「安靜」、「負責任」的人。 辯方又稱,被告多次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才意識到對待兒童方式粗魯,欠涉案兒童一聲抱歉。 余官判刑時斥,童樂居服務對象為初生至4歲以下嬰幼兒,被告自1995年受聘為幼兒工作員,工作逾25年,不可能不清楚情况。
2023年7月1日 ·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50歲女職員涉拍打幼童頭部,以及拉扯另一幼童手臂,她否認4項虐兒罪受審後,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 裁判官余俊翔指出,被告找理由開脫罪責,對其證供抱有懷疑,又斥她故意襲擊,若被告不想涉事孩童的行為遭模仿,不應一而再、再而三於眾目睽睽下打孩童,反而增加模仿機會。 余官將被告收押至7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陳綺雯被控於2021年12月11至21日期間犯案。 辯方求情稱,被告奉獻大半生在院舍工作,雖辜負社會期望,但她年屆退休,故重犯機會低。 官:誇大缺人手 證供可疑. 被告早前自辯稱,職員需要照顧孩童超出原定人數,疫情下更惡劣。
2023年6月20日 ·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一名56歲前幼兒工作員昨承認其中11項虐兒罪,是首宗在區院認罪的童樂居案件。 案情揭示,她涉及虐待10名兒童,其中一名兩歲男童更被襲擊10次,包括穿運動鞋的被告用力踩向其臉,再踩其右臂約20秒。 辯方求情稱,案發時除人手不足外,新冠疫情下兒童不能外出,出現情緒問題,有兒童自殘、持鎅刀揮舞,對被告和同事帶來極大挑戰。 案件押後下周一(26日)判刑,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一童遭十襲 認11罪下周判刑.
2023年3月22日 ·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29歲懷孕前員工早前承認4項虐兒罪,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作為專業的照顧者,理應知道可採用其他方式處理,不應「取易捨難」,否則等於教導幼童日後凡事以武力解決問題。 被告趙運紅承認的4罪,涉案日期介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之間。 案情指她於2016年入職童樂居,並六度襲擊4名幼童,包括兩名兩歲男童U和B,以及兩歲女童W和3歲女童I,例如以毛巾用力捽U臉部,亦曾將W甩向地。 被告另涉一項在區院處理的控罪,將於4月21日再訊。 黃官判刑指,雖無證據顯示4名事主有傷,和因案有情緒和心理困擾,但可以肯定他們感受到一定程度的痛楚。
2023年9月18日 · 有議員認為童樂居服務有改善,可接受社署的決定,但社署應向公眾公開報告,交代監察期內的觀察,並解釋為何讓該會和童樂居續辦服務,方能加強市民信心。
2022年10月1日 · 【明報專訊】「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前幼兒工作員早前承認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為使8名年約1歲的幼童躺在牀上,向涉案幼童分別拳敲頭部、掌摑、將他們推倒在牀等,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19周,為至今刑罰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