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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天前 ·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兩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 兩間機構最終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港元及480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132/2022. on.cc東網. 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 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

  2. 4 天前 · 陳凱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17日於區域法院判囚6年半一項欺詐罪成的前督察汪浩毅則判囚5年辯方求情指陳凱港望幫助年輕人而成為警察並在2019年社運時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他很大機會被銀行收樓及損失近30年的長俸和退休金。 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指,陳凱港以其持有的物業抵押,有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接納他對社會的貢獻作減刑。 散庭後,有旁聽者怒斥:「你判佢咁重! 真係豈有此理,太過份! 」、「官字兩個口! 沒有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現53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現51歲),各自否認兩項欺詐罪,早前陳凱港被裁定兩罪成立,汪浩毅則一罪成立,另一罪脫,還柙至今求情及判刑。 第一被告 陳凱港.

  3. 4 天前 · 警司陳控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警司身分,詐騙超過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早前已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同案前督察則一項罪成、另一 ...

  4. 4 天前 · 5小時前. 粵. 517日 社評摘要 (一) 港澳. 5小時前.

  5. 4 天前 ·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

  6. 4 天前 · 法官於 4 裁定陳兩罪成 ,指陳的警員身分不是人所共知的程度,且他申請貸款時沒提交警察糧單及申報自己警司的入。 而汪則一項欺詐罪成,另一項欺詐罪不成立。...

  7. 4 天前 · 即時港聞.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海港sir陳凱港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貸款罪成 判囚6年半 (11:52) 被稱為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和49歲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罪均罪成同案商人則其中一罪罪成。 陳凱港今(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半,同案商人囚5年。 被告為陳凱港(50歲)及前總督察、報稱商人汪浩毅(49歲),同被控於2019年5月至12月隱瞞陳凱港為警司並作虛假陳述,使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分別批出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 辯方審訊中指被告陳凱港沒有隱瞞警司身分,因他過往曾接受媒體訪問、出版著作和推出產品,並活躍於社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