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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0月20日 · 符凱晴因不認罪、不悔罪,且在非法集結案保釋期間再犯本案,較其餘被告加刑2 個月,被判囚 4 年 11 個月。 符凱晴在結案時不需法律代表,在庭上自白,並一口氣讀出親自撰寫的陳詞。 她表示,不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再高級的法庭亦不見得會聆聽異見者的聲音。...

  2. 2021年10月19日 · 張官最終就暴動罪以5年為量刑起點,因次被告符凱晴是在另一宗非法集結保釋期間干犯本案,起點上調至5年2個月。 其後,考慮到眾被告年輕且沒案底,各人分別下調3個月;至於使用蒙面物品罪則眾被告各判囚3個月;而僅針對符凱晴及許貽顓的管有 ...

  3. 2021年10月20日 · 次被告陳情 稱不再信港司法 符凱晴:若想重判令我後悔 悉隨尊便. 【明報專訊】二號橋案5名中大生昨日全被判囚逾4年,旁聽者聞判後不禁痛哭拭淚,至步出法庭外仍未止淚。. 第二被告、護理系學生符凱晴在判刑前,手持一封親筆信向法官陳情,首先 ...

  4. 2021年10月19日 · 5中大生暴動蒙面罪成判囚 判囚最重符凱晴求情信:法庭非彰顯公義的地方【附全文】. 2019年11月11日中大二號橋發生激烈的警民衝突,5名中大生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違《禁蒙面法》等罪成,今(19日)被判囚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其中被判囚最重的中大 ...

  5. 2022年10月7日 · 現年23歲的女學生符凱晴,於2019年8月荃灣暴亂中涉非法集結被捕,保釋期間又參與中文大學二號橋暴動案,結果因中大案被加刑重判監禁4年11個月,但她仍大放厥詞不認罪及不服判。 昨日,她再因荃灣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1個月,其中3個月與中大案同期執行,即要加監8個月,將坐監坐到2025年。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中大女學生符凱晴,與22歲女教師郭芷晴,以及24歲運輸工人何卓軒、25歲無業男子張家榮及29歲調酒師李㑊橉共5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非法集結。 何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另被控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 早前,各人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3男被告須隔離無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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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10月19日 · 【二橋衝突】暴動案被告符凱晴求情信全文. 致法官閣下: 首先表明,我無意以這封求情信來博取法官閣下的憐憫。 在還柙期間,感化官向我索取背景報告時,我坦言對於自己的行為並無後悔,亦沒有說話要向法官閣下求情,因為我並不認同法例本身,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的地方。 簡單而言,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判決。 在某部分人眼中,示威者「犯法就係犯法,就係要負責」,有些人亦可能認為法庭的裁決證明了示威者的行為是錯誤的,是徒勞無功的。 但我認為,權威並不代表正確。 首先,香港現時的法律,並非由人民共同認可,社會並沒有空間討論現行法律合理與否。 其次,暴動條例的定義本來就模糊不清,以便政權靈活解釋和操控。

  8. 2021年10月19日 · 五名被告均為中大學生,依次為:劉晉旭(23歲)、護理系四年級生符凱晴(23歲)、三年級生高志斌(23歲)、二年級生陳歷釋(20歲)及四年級生許貽顓(2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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