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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羅伯特·弗爾斯特曼德語: Robert Förstemann,1986年3月5日 — ),德國男子自由車運動員。 他曾代表德國參加 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自由車比賽 ,獲得男子團體競速賽銅牌。

  2. 羅伯特·弗爾斯特曼德語Robert Förstemann1986年3月5日—),德國男子自行車運動員他曾代表德國參加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自行車比賽獲得男子團體競速賽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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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觀
    • 基本介紹
    • 作品原文
    • 注釋譯文
    • 創作背景
    • 作品鑑賞
    • 作者簡介

    《未選擇的路》是美國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創作的文學作品。這首深邃的哲理詩展現了現實生活中人們處在十字路口時難以抉擇的心情。在詩中,詩人選擇了一條人跡稀少、布滿荊棘的道路,正如詩人在現實生話中選擇了不會帶來豐富物質的寫詩生活。詩人在作出抉擇後,同時又遺憾“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選擇一條路,並堅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後的回憶中輕嘆遺憾。這首詩樸實無華而清新雋永、寓意深刻。詩歌分為四節,每節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別押韻,自如的節奏中透著堅定又滲出絲絲遺憾。整首詩韻律優美,讀起來傳遞著優雅的音樂感。

    •作品名稱:未選擇的路

    •外文名稱:The Road Not Taken

    •創作年代:1915年

    •作品出處:《山間》

    •文學體裁:詩歌

    •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

    第一節

    Two roads diverged1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2 in the undergrowth3.

    詞句注釋

    1、diverged:分叉。 2、bent:彎曲。 3、undergrowth:矮樹叢,灌木叢。 4、as just as fair:既合適也平坦。 5、claim:此處意指“理由”。 6、grassy:多草的,草深的,草茂盛的。 7、wanted wear:踩踏的較少,want在這裡作lack解。 8、worn:wear的過去分詞。 9、equally:相等地,平等地。 10、trodden:tread的過去分詞。 11、sigh:嘆息聲,嘆息。 12、ages:很長一段時間,許多年 13、hence:從此後,從今後。

    中文譯文

    版本一 黃色的樹林裡分出兩條路, 可惜我不能同時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佇立, 我向著一條路極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從林的深處。 但我卻選了另外一條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顯得更誘人、更美麗, 雖然在這兩條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跡, 雖然那天清晨落葉滿地, 兩條路都未經腳印污染。 啊,留下一條路等改日再見! 但我知道路徑延綿無盡頭, 恐怕我難以再回返。 也許多少年後在某個地方, 我將輕聲嘆息把往事回顧, 一片樹林裡分出兩條路, 而我選了人跡更少的一條, 因此走出了這迥異的旅途。 版本二 黃色的林子裡有兩條路, 很遺憾我無法同時選擇兩者 身在旅途的我久久站立 對著其中一條極目眺望 直到它蜿蜒拐進遠處的樹叢。 我選擇了另外的一條,天經地義, 也許更為誘人 因為它充滿荊棘,需要開拓; 然而這樣的路過 並未引起太大的改變。 那天清晨這兩條小路一起靜臥在 無人踩過的樹葉叢中 喔,我把另一條路留給了明天! 明知路連著路, 我不知是否該回頭。 我將輕輕嘆息,敘述這一切 許多許多年以後: 林子裡有兩條路,我—— 選擇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條 它改變了我的一生。

    創作契機

    《未選擇的路》的靈感來自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對他在英國最好的朋友愛德華·托馬斯經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羅斯特經常與托馬斯在鄉間散步:托馬斯不停地想要選擇一條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國朋友展示某種奇異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風景的路。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馬斯都要為做出的選擇後悔,為如果他們選擇“更好的”方向他本來可以向弗羅斯特展現的那些事物而長吁短嘆。許多次,當這一切發生時,新英格蘭人就會為那些無用的悔意笑話他的威爾斯一英國朋友。 從這種為本來可能發生什麼的長吁短嘆中弗羅斯特悟到了一些東西。這種行為方式是弗羅斯特從不選擇的道路,是他學會避免的道路。因此,在他作為一個成功的、新近被發現的詩人回歸美國後不久,當他想起這件事情時,弗羅斯特裝出自己就是愛德華·托馬斯而寫出了《未選擇的路》。他馬上就抄了一份寄給了托馬斯,沒有做出任何評論,然而他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夠注意這首詩是多么諷刺地建立在那非弗羅斯特式的短語“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之上的。實際上,弗羅斯特的期望落了空。托馬斯並沒有理解這個善意的笑話,因為其中的諷刺處理得很聰明、很微妙。 1915年,《未選擇的路》發表後,弗羅斯特希望他的美國讀者能夠體味到這首詩中的中心諷喻意義;但是他再次失望了。然後,他在公眾面前朗誦《未選擇的路》時開始提示他們。一次,他講到一個語法學校的女孩寫給他的一封信,在信中她問他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嘆氣?”他說那封信和問題使他作出了決定:不再提示。另一次,在公開朗誦完《未選擇的路》後,他作出了更加直接和明顯的警示:“你們可得小心那首詩;它是首棘手的詩歌,非常棘手。” 他從來沒有承認在那首詩中他對自己和他的諷刺處理得太過於微妙,但是這些情形值得被作為一種指示記住,即在一首詩或者一封信中,弗羅斯特經常喜歡儘量假裝出自己沒有某一立場,只是為了嘲弄——有時侯溫柔,而另一些時候則尖刻。

    創作依據

    聯繫作者的人生經歷,這首詩的創作又有其他的現實依據。詩人出生於聖弗朗西斯科一個教師家庭,在美國西部度過童年。他對詩歌的興趣在中學時代就已顯露,曾在校刊上發表過幾首詩。19歲時,他在文學周刊《獨立》上發表詩歌《我的蝴蝶:一首哀歌》而收到第一筆稿費。接下來的近二十年時間裡,他一邊教書、管理農場,一邊繼續自己的詩歌創作。但在此期間,他的詩歌一直得不到當時美國詩界的承認,為此,他感到痛苦和憂慮。1912年,弗羅斯特已經38歲,為了讓心愛的詩歌能發表,他作出了一個重要的選擇,放棄他在一所師範學校教書的職業,放棄本來可能更加平靜、安穩的生活,遠渡重洋,來到了英國倫敦。當時,對於詩人來說,教書可能是一條平坦通暢的生活道路,而寫詩的道路則可以說充滿了幽寂荒涼。但是,詩人堅定而執著地選擇了詩歌創作的道路。弗羅斯特的詩歌之路就像他在《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人生的岔路不可能兩條都選“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明知其中一條可能走起來更艱難,卻還是選擇了它。“Then took the other,as just as fair,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在英國,他很快結識了很多知名的作家和出版商。1913年,他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愿》出版後,立刻引起了轟動。美國著名詩人龐德,也因感受到了詩人作品振奮人心的力量而極力推崇弗羅斯特的詩作。次年,他的《波士頓以北》(North of Boston)相繼問世。也正是這條寫詩的道路改變了詩人的命運,使他成為最受人喜愛的美國詩人之一。從此,一切都變得不同“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隨著他第二本詩集的出版,弗羅斯特踏上了歸國的路程,他下定決心要在自己祖國站穩腳跟,贏得詩名。當時,詩人已經認識到自己創作的動力和源泉是養育他成長的美國新英格蘭,那裡有一種寫詩的衝動,也只有那裡才是他的創作天地和靈感之源。這次離開英國,回到祖國,對弗羅斯特來說,又是一次重要的選擇。這次選擇和他三年前要移居英國倫敦一樣重要並且更加難能可貴。當時他因無詩名而走,以期在異域撞開文學之門;此時,他因詩名而歸,以求能恆久擁有自己的創作之源,開拓一片新天地。 作為一個現代詩人,在詩歌的形式上,弗羅斯特也像《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他選擇了一條少有人踐踏的路,走出了一條與20世紀多數詩人迥然不同的道路。當許多詩人熱衷於搞詩歌試驗時,他沒有標新立異,企圖嘗試詩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繼承傳統,走了一條用“舊瓶裝新酒”,即舊形式表達新內容的道路。他的詩一般都遵從了傳統的韻律形式,比如押韻的雙行體、三行體、四行體、十四行體。弗羅斯特很少寫自由詩,他曾說過,詩歌如不講韻律,就像打網球不設攔網一樣。他喜歡用淺顯易懂的口語和人們熟悉的韻律來描寫自己觀察入微的日常事件,並從中發掘出獨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寫上細緻含蓄、耐人尋味。當時,美國詩壇總是拿高雅、圓熟、不著邊際的鋪張賣弄等作為詩歌標準,而弗羅斯特並沒有為了迎合世俗的要求而改變自己的詩歌風格。正是由於詩人的這種創作風格,38歲以前,他在美國一名不值,他的詩歌不被出版商所接受。但恰恰也正是由於詩人的創作風格,使他發表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愿》得到了當時英國文學評論界的一致好評。龐德曾說它是美國很長時間以來最好的一本詩集。這也再一次印證了《未選擇的路》中所說的,“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總體賞析

    《未選擇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詩,它表面平易,實則蘊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傾訴個人經歷,實則表達人們的共同感受。在這首詩里,弗羅斯特抓住林中岔道這一具體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們豐富生動的聯想,烘托出人生岔路這樣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徵。詩人選擇的是人們司空見慣的林中岔道,來闡發如何抉擇人生道路這一生活哲理。 詩的前三節似乎僅在平直地描寫林中的那兩條路的不同,但其中卻蘊含著極大的比喻意義,第四節詩人筆鋒一轉,從林中之路躍到描寫人生之路,“而我選擇了足跡更少的那一條,然後它決定了我的人生從此不同。”這結句寄寓著詩人無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徵性和哲理性。 詩人以含蓄清新、別具匠心的藝術風格再現出優美的自然風光,並且通過對自然景物的描寫,反映人們內心深處的情感波瀾。詩還注意引起人們的聯想,把理性與情感融於一首短詩之中,深化了這首詩的意蘊.給人以豐富的啟迪。詩人是通過優美的意境創造和濃郁的抒情表達把哲理隱含其中並傳遞給讀者的。 在這首詩中,詩人以樸素自然的語言和韻律來表現自己對人生的思索。這種質樸無華的風格使這首詩如夏夜裡清涼柔和的風,洋溢著清新自然的情趣,給人一種沁人心脾之感。 這首詩描繪的是一個面臨選擇的人和他進行選擇時的心態,至於選擇的具體內容並沒有寫出。詩人的著眼點是選擇本身。每一個讀者都能夠在這首詩中發現自身的生活體驗,理解其中的哲理內容。因為這首詩具有內涵的開放性,猶如一個巨大的構架,其中的內容有待讀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顧自己的人生之路,從而受到觸動而引發深深的思索。

    層次內容

    詩分四節,第一節寫詩人站在林間交叉路口,久久躊躇,他對兩條路都很嚮往,但不能同時都走,必須選擇一條;而一旦選定了一條,就沒有回頭的機會了。這是多么的無奈又無助。這樣的開頭,自然使人聯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頭的,只是浪費時間,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無法收回,因為時光不會倒流。所以詩人望著那一條消失在叢林深處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這沉思的過程中,他心裡也許已經作出了決定。 第二節,詩人選擇了其中的一條路,這條路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顯得更誘人,更美麗”,“卻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跡”,詩人選擇的是一條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數人一樣,選擇那種留下很多旅人足跡的路。詩人也許知道,足跡多的路是平淡的,沒有挑戰性的。 第三節,詩人踏上了自己選擇的小路,開始了艱難的跋涉。可這時候詩人心中對於另一條路也是非常留戀的,他知道只能選擇一條路,卻舍不下另一條路,因為他雖然作出了選擇,但心中仍有躊躇,萬一這一次的選擇是一個錯誤,將“難以再回返”了。這裡詩人寫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種心理。 最後一節,詩人遙想將來對往事的回顧:在一個小樹林中,選擇了其中一條路,從此決定了自己一一生的路。這裡,詩人並沒有沿著第三節的詩意寫下去,沒有告訴讀者他選擇的那條路結果怎樣,而是寫未選擇的路,留下想像的空間,讓讀者自己去體會。誠然,人生的道路,結果誰料得到呢。詩人顯然有宿命的意味,帶著一絲的惆倀。但這樣寫更接近生活的原本狀態,更能打動讀者的心。

    中心思想

    弗羅斯特的詩《未選擇的路》揭示的是人生道路上面臨的重大抉擇。詩人並沒有直言兩條路代表什麼,他所闡明的是抉擇本身。詩歌描繪的是一個面臨抉擇的人和他進行抉擇時的心態。詩人所選擇的是一條人跡更少的路,這條路也許更艱辛,更需要開拓,正因為如此,才更具魅力。詩人也許並不十分懊悔選擇了這一條路,但卻分明在惋惜沒有選擇另一條路。不過詩人畢竟比常人更清醒、更自覺,他知道,人生際遇,千變萬化,碰到兩難之境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也只能作出舍一就一的選擇,不論這一選擇是對,是錯,而一旦擇定,就會對未選擇的路懷著深深的眷戀,如果走那條路,也許更奇偉、瑰麗,也許更平凡、黯淡。不管怎樣,當一種選擇成為現實,人們必然會放棄另外一條路,而且只能走下去,不能返回選擇的起點。這就是人生無法解決的悲劇。他年回憶起來,留下的也只能是一聲輕輕的嘆息,一絲淡淡的哀愁罷了。 詩人以具體的、明晰的事物來說明抽象的概念和哲理。樹林中“分出兩條”小路,何其平常。人們的選擇往往不假思索,或者會輕易地選擇那表面上“更誘人、更美麗”的一條,然而很可能由於這漫不經心的行動而決定了今後一生的道路。在這描繪的畫面中,是詩人對人生的思索和嘆息。

    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詩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父親為記者,後從政,在兒子11歲時亡故。母親為中學教師,收入微薄,加之外祖父多病,一家人勉強維持生計。弗羅斯特曾就讀於達特茅斯學院和哈佛大學,但均中途輟學,在30歲之前的十餘年間始終靠打零工謀生。弗羅斯特自幼喜好文學,自學寫詩,20歲時在《紐約獨立報》發表第一首詩歌《我的蝴蝶》(My Butterfly)。20世紀初葉,赴歐洲進行創作和發展是當時美國作家的時尚,弗羅斯特為之所動,1912年舉家遷居英國,開始了詩歌創作的一個輝煌時期。

    次年,他在龐德的幫助下出版了第一部詩集《少年的心愿》(A Boy's Will),1914年出版第二部詩集《波士頓之北》(North of Boston),其中包括許多膾炙人口的詩作,例如《修牆》(Mending Wall)和《僱工之死》(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他由此獲得國際聲譽,隨後於1915年返回美國,在密西根州立大學等多家大學任教。弗羅斯特曾四次榮獲普利茲詩歌獎,獲獎次數之多,至今無人企及。1961年1月20日,弗羅斯特應邀在美國總統約翰·F·甘迺迪總統的就職儀式上朗誦詩歌“The Gift Outright”,因此舉世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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