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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 · 2020-11-13 08:07:53 香港. 單據揭示,胡志偉向立法會申報2013年至2015年聘請黃大仙上邨及鳳凰新村老人服務中心提供清潔議辦服務. 攬炒派議員「鬧辭」召集人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辭職後稱回到社區「貢獻」雲雲,言猶在耳,胡被踢爆在任議員期間涉嫌虛報開支呃公帑! 《大公報》調查發現,胡志偉由2013年至2015年,向一間「閃耀製作」租賃速印機,「閃耀」董事是民主黨創黨元老李建賢及朱耀明兒子朱牧華,而「閃耀」幕後的唯一股東,是以慈善機構註冊的老人服務中心,有單據顯示,該老人服務中心每月為胡志偉的地區辦事處提供清潔服務。 有會計師直指,該老人中心涉嫌違反稅局豁免慈善機構的註冊定義;老人中心負責人則向記者表明,沒有介紹清潔工到胡志偉地區辦事處工作。
2021年5月8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涉嫌參與攬炒派「35+初選」案、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其後在7.1未經批准集結案中未有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違反保釋條件被還押。 他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父喪,懲教署考慮各項保安因素後建議以視像方式讓胡參與喪禮,胡志偉不接受,並於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律政司一方表示基於人道立場,同意批出短暫保釋。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基於人道考慮,批准胡志偉在遵守特定條件下短暫保釋外出參加父親喪禮,之後須在指定時間內歸押。 胡志偉昨日由大律師陳偉彥作代表提出申請。
2021年1月8日 · 2021-01-08 08:03:18 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涉嫌觸犯刑事罪行的攬炒派中人紛紛潛逃,身孭兩宗控罪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更被揭「留一手」瞞藏BNO:胡志偉早前被控非法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月獲法庭保釋候訊,但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前日,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胡志偉等53人,並於昨日替疑犯辦理保釋手續、根據香港國安法四十三條要求他們交出旅遊證件時,揭發胡志偉竟然有一本有效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未交給法庭,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旋即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裁判官下令將胡志偉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至今早再訊。 58歲的胡志偉,去年12月17日和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陳榮泰,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2021年1月7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分子、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之前因涉嫌煽惑他人參與去年的七一非法遊行,已被法庭命令交出旅遊證件。 惟胡昨日(6日)因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警方要求其交出旅遊證件,他竟然可以再交出有關證件,警方遂懷疑他未有按照法庭的命令交出旅遊證件,涉嫌藐視法庭,胡志偉今日 (7日)下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控方要求法庭撤銷其保釋,將他還押。 辯方因需時檢視有關資料,法庭遂把案件押後至明早(8日)再處理,胡暫須還押看管。 消息指,胡志偉昨日被捕後,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要求他交出旅遊證件,胡志偉的家人竟然交出了他的證件,因而揭發事件。 責任編輯: 米婭.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2021年10月16日 · 立法會前議員胡志偉、朱凱廸和梁國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人,涉煽惑他人參與去年七一非法遊行,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7人被判囚6至12個月,其中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的陳皓桓、梁國雄及朱凱廸,本案有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3人須加監1至3個月。 胡志偉朱凱廸等7人於10月7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資料圖片) 認罪的7人為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和鄧世禮,當中只有曾健成和鄧世禮獲准在判刑前保釋外出,其餘5人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或還押中。 同案的陳榮泰不認罪,排期於明年6月開審。 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胡志偉承認去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2021年11月17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6月的非法集會被警方禁止,共26名攬炒派人士分別被控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煽非法集結等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早前均承認各自面對的控罪,案件延至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將押後至下月12月13日判刑。 除原本可以保釋的蔡耀昌及梁耀忠外,另外3人須還押。 李卓人因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被判囚12個月。 資料圖片. 被告李卓人(64歲,前支聯會主席)、蔡耀昌(54歲,支聯會副主席)、梁耀忠(68歲,前立法會議員)及梁錦威(34歲,前葵青區議會主席)均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四人連同胡志偉(59歲,前立法會議員)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另承認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責任編輯: 之袁.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2021年1月8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知法犯法,一再違例,前日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拘捕後,遭揭發沒遵從法庭指示交出旅遊證件,違反保釋條件,昨午 (7日)被帶上西九龍法院,法庭把案件押後至今日(8日)再處理,暫時撤銷他的保釋,他昨被押懲教署看管一晚。 今早8時半,他雙手被鎖上手銬,由懲教署人員從荔枝角收押所押解到法庭應訊,胡面容憔悴神情沮喪。 胡志偉早前被控於去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七一前後遊行,案件於上月17日提堂,他獲准保釋,但需要按法庭要求交出旅行證件。 惟胡前日 (6日)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再被捕時,被揭發竟然有旅遊證件尚未交出。 胡被指違反保釋條件,昨午被帶上西九龍法院,控方要求法庭撤銷他的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