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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房委會於1997年6月正式推行居屋第二市場計劃讓現居公屋住戶和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可選購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其後亦包括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綠表置居計劃的單位以下簡稱資助出售單位)。 這項安排增加了資助出售單位的流轉量,以滿足社會對資助自置居所的需求。 更重要的是,現居公屋住戶和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享有多一個自置居所的途徑,而房委會則可騰出更多出租公屋,編配予有真正需要的人士。 居屋第二市場樓宇買賣的運作,大致上與公開市場上的模式相同,買賣雙方可自行磋商,或透過地產代理進行交易。 買方必須承擔將來在公開市場上把單位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前,所須要繳付補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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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成交記錄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自置居所. 居屋第二市場. 成交記錄. 請選擇依月份或居屋屋苑 / 綠置居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瀏覽有關的成交記錄 * 。 本部分只提供2002 年起的成交記錄。 請按右方連結瀏覽1997年至2001年的成交記錄 (PDF 格式)。 ‍. *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成交. 搜尋成交記錄 (搜尋結果只顯示已納入「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及有成交記錄的居屋屋苑 / 綠置居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 依月份瀏覽. 年份: 請選擇. 月份: 請選擇. 依居屋屋苑 / 綠置居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瀏覽. 地區: 請選擇. 居屋屋苑 / 綠置居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 請選擇. 成交記錄,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3. 2024年5月7日 · 者有其 (居屋) 計劃單位的業主可以根據由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下稱「首次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的年期,透過不同途徑出售居屋單位。 居屋單位的業主出售單位時,須遵守以下的轉讓限制: 由1982年至2006年內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 由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故業主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由2007年至2017年內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 房委會將不會接納其回售申請。

  4. 2024年2月5日 · 一般銷售資料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自置居所. 出售居屋單位. 一般銷售資料. 出售者有其計劃 (居屋)單位2023 (居屋2023) 9,154個新建居屋於2023年7月接受申請,單位預計分別在2025至2026年落成。 同時接納綠表和白表申請者購買本銷售計劃的居屋單位,綠表及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率為40:60。 以下兩個申請類別將設有配額 / 預留單位: 綠表及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率為 40:60,如其中一方的配額尚未用盡,剩餘的配額會撥給另一方同一申請類別的申請者,反之亦然。 (例如:若原屬白表「家有長者優先選計劃」申請類別的配額有剩餘,會撥歸綠表「家有長者優先選計劃」申請類別的申請者,反之亦然。

  5. 2022年9月1日 · 在公開市場轉讓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自置居所. 業戶須知. 轉讓限制. 轉讓居屋單位的途徑. 在公開市場轉讓. (所有受房屋條例(第283章)附表所載5年轉讓限制期所約束的居屋單位) 五年屆滿後. 在居者有其屋 (居屋) 計劃單位 (包括由2007年起出售的居屋單位) 由首次售出日起計的五年屆滿後,居屋業主可先向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繳付補價,然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 在單位由首次售出日起的五年屆滿後,居屋業主可在申請或繳付補價前訂立單位的買賣協議 (包括臨時或正式協議) ,但協議須訂明,房屋署署長所評定的補價,要在完成該單位轉讓契據的簽訂手續前及在該協議的日期起計28天 (或房屋署署長指定的期限) 內繳付。

  6. 5 天前 · 購買單位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自置居所. 居屋第二市場. 購買單位 (綠表資格) 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的資格 (綠表資格) 經修訂的綠表申請者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資格準則由2023年7月31日起實施在有關修訂下以綠表申請者身分申請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房委會公屋租戶中轉房屋認可居民及房協出租屋邨住戶在購買資格證明書申請書日期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簽訂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均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此外,房委會的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將不再符合資格以綠表申請者身分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若有關持證人符合有關資格,他們可以以白表申請人的身分申請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住戶,可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查詢其申請資格的詳情。 不合資格申請的人士:

  7. 2023年7月20日 · 居屋第二市场楼宇买卖的运作大致上与公开市场上的模式相同买卖双方可自行磋商或透过地产代理进行交易。 买方必须承担将来在公开市场上把单位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前,所须要缴付补价的责任。 为回应中低收入家庭的置业诉求房委会于2013年及2015年推出临时计划把居屋第二市场扩展至白表买家。 房委会于2017年11月通过恒常化「临时计划」为「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白居二),由2018年起实施。 请按以下连结查阅有关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的详细资料: 购买单位 (绿表资格) 购买单位 (白表资格) 转让单位. 成交记录. 可供购买的居屋屋苑. 可供购买的绿置居屋苑. 可供购买的租置计划屋邨. 欢迎查看居屋第二市场的成交和有关申请细则。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