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19日 · 臺灣省 ,簡稱「 臺 」,為 中華民國 已 虛級化 的 省份 ,全省劃分為11 縣 、3 市 ,範圍為 臺灣 本島去除與省同級的 直轄市 [註 2] 以外的地區、 澎湖群島 ,以及鄰近臺灣本島之離島。 全省面積佔中華民國 實際控制國土 面積的69.38%,而人口則佔總人口的30.68% [1] 。 彰化縣 為該省第一大縣、 新竹市 為該省第一大市 [2] 。 臺灣之建省,可追溯至 清朝 1887年(光緒13年)成立的 福建臺灣省 。 中華民國臺灣省於1945年(民國34年)設立時,其範圍包含了臺灣全島及離島與 澎湖列島 。 因臺灣省與1949年 第二次國共內戰 之後中央政府實際控制領土大部份重疊。

  2. 2024年3月14日 · 台灣省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定的34個 省級行政區 之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兩個島嶼省份之一,其轄區包括 台灣 及其 附屬島嶼 ,以及 澎湖群島 。 由於 第二次國共內戰 後 海峽兩岸 事實 分治 的政治格局,除 釣魚臺列嶼 外 [註 4] ,該省僅為 法定設置 而從未實際統治。 實際統治臺灣的 中華民國 ,在其 行政區劃 中也設有 臺灣省 ,但兩者轄區劃分有所不同。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在實務中使用台灣省稱謂 [註 5] 。 在 涉台用語 領域,相關名稱有「 中國台灣省 」一詞。 2016年《 新華社新聞信息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 》第70條規定,「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但考慮到 台灣同胞 的心理感受,現在一般不稱『台灣省』,多用『 台灣地區 』或『 台灣 』」。 歷史.

  3. 台湾省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定的34個 省級行政區 之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两个岛屿省份之一,其轄區包括 台灣 及其 附屬島嶼 ,以及 澎湖群島 。 由於 第二次国共内战 后 海峡两岸 事實 分治 的政治格局,除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外 [註 4] ,该省僅為 法定設置 而從未實際統治。 實際統治臺灣的 中華民國 ,在其 行政区划 中也設有 臺灣省 ,但两者轄区划分有所不同。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在实务中使用台湾省称谓 [註 5] 。 在 涉台用语 领域,相關名称有“ 中国台湾省 ”一词。 2016年《 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 》第70条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但考虑到 台湾同胞 的心理感受,现在一般不称‘台湾省’,多用‘ 台湾地区 ’或‘ 台湾 ’”。

  4. 2024年3月14日 · 台湾省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定的34個 省級行政區 之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两个岛屿省份之一,其轄區包括 台灣 及其 附屬島嶼 ,以及 澎湖群島 。 由於 第二次国共内战 后 海峡两岸 事實 分治 的政治格局,除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外 [註 4] ,该省僅為 法定設置 而從未實際統治。 實際統治臺灣的 中華民國 ,在其 行政区划 中也設有 臺灣省 ,但两者轄区划分有所不同。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在实务中使用台湾省称谓 [註 5] 。 在 涉台用语 领域,相關名称有“ 中国台湾省 ”一词。 2016年《 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 》第70条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但考虑到 台湾同胞 的心理感受,现在一般不称‘台湾省’,多用‘ 台湾地区 ’或‘ 台湾 ’”。

  5. 臺灣現行行政區劃. 省、直轄市、縣、市. 臺灣省 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 》為中央政府( 行政院 )的派出機關。 2018年7月1日起, 行政院 宣佈省級機關去任務化,將 臺灣省政府 及 臺灣省諮議會 實質上解散,省制完全虛級化。 目前臺灣省劃分為11個 縣 及3個 市 ,所有縣市實質上由行政院直接管轄。 直轄市 為地方自治團體,直接隸屬於行政院,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直轄市以下分設 區 、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區、原住民區以下設 里 ,里之下設有 鄰 。 縣 為地方自治團體,雖劃為 省 之下,但是實際上由中央政府( 行政院 或其 區域聯合服務中心 )直接管轄。 縣以下分設有 鄉 、 鎮 、 縣轄市 。

  6. 省 是 中華民國 的 第一級行政區劃 ,與 直轄市 平級,目前設有 臺灣省 、 福建省 。 依照現行制度,省不實行 地方自治 ,僅負監督下轄各 縣 市 自治之責。 中華民國建國之初繼承 大清帝國 省制 ,設22 省 ,後增至35省。 在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省是最主要的 一級行政區 ,從原先主要設置於 漢地 到推廣至除 蒙古 及 西藏 外全國區域。 1940年代末, 中華民國政府 在 第二次國共內戰 中失利,失去 中國大陸 的統治權,導致省的有效設置數量銳減。 1955年 大陳島撤退 後, 有效統治區域 僅餘2省迄今,分別為管轄 臺灣 及 澎湖群島 的臺灣省,以及管轄 金門 、 烏坵 與 馬祖列島 的福建省。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後又於 臺灣本島 劃設數個直轄市,使臺灣省的轄域減少。

  7. 2024年4月21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此條目介紹的是 臺灣 及附屬島嶼的行政區劃。 關於 中華民國 全國的行政區劃,請見「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 臺灣 的 行政區劃 範圍包含 臺灣本島 及其附屬島嶼和 澎湖群島 ,起始於 荷蘭與西班牙統治時期 。 現今主要根據 中華民國 相關法律規定,劃分為一 省 六 直轄市 ,即 臺灣省 、 臺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臺中市 、 臺南市 、 高雄市 ;臺灣省則下分為11個 縣 、3個 市 。 [1] 臺灣現行行政區劃 [ 編輯] 省、直轄市、縣、市 [ 編輯] 主條目: 省 (中華民國) 、 直轄市 (中華民國) 、 縣 (中華民國) 和 市 (中華民國) 臺灣省 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 》為中央政府( 行政院 )的派出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