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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7日 · (黃煒堯攝) 大多退出或轉戰別處. 建華其後成功入稟禁止小販擺賣,3檔小販擔心檢控而屈服,租下市集舖位繼續經營,每月租金近4萬元。 餘人或轉到天水圍擺檔,或脫離小販行列。 根據近日多次觀察,街頭小販和管理員都已絕跡良景邨。 建華特意在良景市集門外放置「良景夜市」燈牌,但人流與正牌的良景夜市相去甚遠,談不上甚麼新春氣氛。 「魚蛋基」是其中一位入舖小販,但新春檔期生意大不如前,保守估計收入僅往年一半。 (黃煒堯攝) 收入僅往年一半. 「魚蛋基」是其中一位入舖小販,與他人合資頂租約150尺舖位,連同裝修和安裝冷氣等費用,已預支近20萬元。 租金高昂得難以負擔,不少街坊亦不知他們入舖,新春檔期生意大不如前,保守估計收入僅往年一半。
- 建華「義務」兼管小販 股東曾捲傷人案
- 各方均迴避責任
- 良景小販衝突時序表
領展聘用建華(街市)管理公司,負責商場與街市的管理。但到底該批工作證寫上威高企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員」其實由誰指使?屯門區議員李洪森向本網證實,原來是由建華「義務」兼任街市外的小販管理工作,屬短期措施,相信「管理員」由建華聘用。記者過去兩天未能成功與建華聯絡。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是建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擁有,該公司股東為文景華、文景新,及同樣經營豬肉生意的凌偉業所持有。文景華及文景新二人報住同一地址。據知,文景華父親文卓培亦為建華集團董事長,有「豬肉大王」之稱的他,據悉有承接多個商場街市的豬肉生意。 翻查法庭紀錄,文景華曾涉及一宗在公眾地方打鬥的案件,而文卓培則曾涉及一宗普通襲擊及一宗人身傷亡訴訟案件。而凌偉業所持有的一間肉食公司,亦曾因衛生情況不善而被檢控
對於「管理員」與小販衝突情況,《香港01》嘗試與各方聯絡了解責任。房署回應稱,該邨日常管理由法團負責,房委會只是良景邨一名業主,會透過法團提醒和敦促管理公司適當地履行其職務,但對於小販擺賣問題,房委會及房署不宜回應。 領展發言人回應指,發生衝突的地點並不屬於領展範圍,有關自稱領展外判公司聘請的「管理員」亦不是領展員工。 良景邨陳姓法團成員接受記者查詢時,不了解小販衝突範圍已由建華管理,又指領展應要負責。至於年初一、二晚的衝突是否警方執法不力,警方則未有回應。
2015年4月:領展將良景邨街市分租予包租商「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營運,租務及日常管理均由建華負責 2015年11月:良景邨街市開始重新裝修及後良景邨法團及港深同意將街市外空地交由建華「義務管理」,而建華再把保安工作外判予「威高」 2015年底:威高與小販開始有磨擦,小販移到接近商場位置擺賣即遭驅趕,威高曾拒絕小販入街市取水,多次爆發衝突 2016年1月21日:良景街市完成裝修並易名為「良景市集」,部分食肆營業至凌晨二時,與小販競爭,雙方此後衝突更頻繁,威高「管理員」每晚會用鐵馬封鎖市集外空地,阻止小販擺賣 2016年2月8日-9日(年初一、二):良景市集管理員及小販間爆發嚴重衝突,多人被捕,有市民及《香港01》記者受傷
2016年良景邨小販衝突事件 ,是一場在2016年2月2日起至2月10日農曆新年期間晚上於 屯門 良景邨 夜市小販與「管理員」發生衝突的事件,不少途人無辜被牽連而受傷。 事後有居民指出「管理員」及小販中有人與黑幫相關,衝突事件疑涉及黑幫利益。 [1] 事件疑點重重,引起市民關注。 起因 [ 編輯] 參見: 香港小販文化. 良景邨近良景商場附近的空地,每晚有十多檔流動熟食小販擺賣,吸引不少市民光顧,但亦造成衞生、噪音及安全問題。 不過由於良景邨列入 租者置其屋計劃 ,管理並非由 房屋署 負責。 而 領展 只管理商場範圍,因此問題多年來無法解決,早前 領展 將良景邨商場及街市交由外判公司「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承包負責管理 [2] 。
2017年1月27日 · 良景邨小販於衝突事件後各散東西,不再擺賣,但良景邨立案法團去年5月竟提出增設「非駐苑保安特遣隊」,管控不存在的無牌小販擺賣,合約期至今年3月底,涉款75萬元。房委會為良景邨的最大業主,即部分款項屬公帑支出,但房委會卻於會議中投棄權票。
2016年2月15日 · 屯門良景邨早前接連因為小販管理問題引發衝突,屯門區議會工商業及房屋委員會,討論良景邨小販管理問題。 多名區議員表示接獲居民投訴,不滿新年期間良景邨市集對出空地,有自稱領展外判管理員阻止無牌熟食小販營業,
2016年2月9日 · 小販位置在屋邨範圍內,縱然領展在上年初已收購良景商場及熟食檔,然而當日位置並不屬於領展範圍內,小販自當不屬侵犯領展土地,要趕也只有屋邨物業管理處或食環署人員才有權處理,因此落閘封人,情理何在? 可笑的是,當晚並沒有物業管理處人員到場處理,對小販撒手不管,又隻眼開隻眼閉任由領展的人亂來,難道因此「管理員」就有權力可以越俎代疱,幫手管理? 不如遲下做埋慈母份工好唔好? 第二,管理員身份來歷不明,較早前已有一報導質疑保安的工作,詳見〈屯門良景金毛管理員邊度黎架? 〉 一文 ,內文已明言從事保安工作者須持有保安人員許可證(乙類),若非領展外判的保安公司人員,又執行疑似保安工作,便算違法。
良景邨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目次.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序言. 概要. 屋苑資料. 切換 屋苑資料 子章節. 滿田邨. 樓宇詳情. 良景邨. 滿田邨. 兆隆苑. 教育及福利設施. 切換 教育及福利設施 子章節. 中學. 小學. 幼稚園及幼兒園.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3.5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3.6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3.7 成人訓練中心暨宿舍. 3.8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3.9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3.10 安老院. 零售設施. 切換 零售設施 子章節. 良景廣場. 良景市集. 交通. 區議會議席分佈. 切換 區議會議席分佈 子章節. 區議員辦事處. 歷屆議員. 外景場地. 事件. 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良景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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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景邨「管理員」與小販衝突 誰負責?
良景邨的公眾地方由誰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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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景邨為何增設保安特遣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