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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35年因為美國等地的銀價上升引起中國大陸及香港的白銀外流11月9日香港政府通過貨幣條例公佈以港元作為香港貨幣單位11月12日起新幣換舊銀幣並發行一元紙幣以鎳製成的一毫硬幣 [14],並將港元與英鎊匯率定為16.8港元兌1英鎊

  3. 香港聯繫匯率制度屬於一種 貨幣發行局 固定匯率 制度,以百分百 外匯儲備 保證, 港元 以7.75至7.85港元兌1 美元 的匯率與美元掛勾。 [3] 政府 或 中央銀行 在正常情況下不會主動插手干預外匯市場(即通過控制港元的 供應與需求 來直接影響匯率);匯率穩定主要通过香港三家發鈔 銀行 ( 中銀香港 、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 渣打銀行 )進行 套利 活動達成,可稱之為一個 自動調節機制 ;這亦是香港聯繫匯率制度與其他固定匯率制的最大不同之處。

  4. 1935年11月9日政府宣佈放棄銀本位制以港元為本地貨幣單位並按16港元兌1英鎊的匯率將港元與英鎊掛鈎1935年頒佈的貨幣條例規定銀行需向外匯基金以英鎊購買負債證明書發行港元紙幣 [12]。奠定日後貨幣發行局制度的基礎 [13]。

  5. 貨幣發行局 (英語: Currency Board )是 固定匯率制 的一種,即固定本國 貨幣 與某特定 外幣 之 匯率 ,並嚴格按照既定兌換比例,使 貨幣發行量 隨 外匯存儲量 聯動的 貨幣制度 。 貨幣發行局的掛鈎貨幣通常是 美元 或 歐 。 香港聯繫匯率制度 (Linked Exchange Rate)也是貨幣發行局,但允許匯率在固定範圍內浮動。 因為 三元悖論 ,「聯繫」不僅指匯率與美元 掛鈎 ,而是 貨幣政策 也跟隨 美國 ,港元利率長期走勢必須跟隨美元利率走勢。 歷史 [ 編輯] 1849年,毛里裘斯首創了貨幣局制度。 十九世紀末,英國為 殖民地 提出並設立了聯繫匯率制。 香港 作為英國殖民地而採用此匯率制度,與 英鎊 掛鈎,1972年取消。

  6. 英鎊主要由英格蘭銀行發行但亦有其他發行機構最常用於表示英鎊的符號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為英鎊取的ISO 4217貨幣代碼為GBPGreat British Pound)。 除了英國今日海外領地的貨幣也以鎊作為單位與英鎊的匯率固定為1:1

  7. 港元最初與英鎊掛鈎但是戰後英國的經濟實力減弱更曾一度大幅貶值影響香港經濟香港政府於是在1972年6月英鎊作自由浮動後改為將港元以美元掛鈎匯率由1972年7月6日開始最初為5.65港元兌1美元1973年2月改為5.085港元兌1美元

  8. 例如 香港金融管理局 要求三間 發鈔銀行 可以按7.8 港元 兌1 美元 的匯率以美元向金管局購買 負債證明書 ,或相反以負債證明書按7.8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退回等值美元。 即是說,發鈔銀行要增加或減少貨幣供應,都必須以等值的美元支持。 當中的樞紐就是負債證明書。 政府或中央銀行在正常情況下不會主動插手干預 外匯市場 (即透過控制港元的 供應與需求 來直接影響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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