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6月17日 · 倉務涉姦女友女兒案 事主:遭要脅毆打噤聲. 【明報專訊】42歲倉務員涉趁家中無人,在睡房強姦同居女友的女兒X,更涉在X熟睡時,用手機拍攝其私處照片,X最終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否認5項強姦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X供稱,曾打算向母親透露事件 ...
2023年5月15日 · 發表評論. 明報即時新聞. 9歲女童於交友程式結識一名30歲倉務員,涉被對方帶回住所強姦,並遭拍攝性交過程。 倉務員被控各一項強姦罪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1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並押後7月10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 被告申請保釋遭拒,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將於下周二(23日)再到庭申請保釋。
2021年6月12日 · 【明報專訊】現年42歲的倉務員,涉嫌於大半年間多次帶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到其外婆家,趁屋內無人時,在睡房強姦她,並用手機拍下她的下體照片。 事主最終向上司講出事件,並在上司鼓勵下報警。 倉務員被控5項強姦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2021年6月11日 · 明報即時新聞. 42歲倉務員被指於2018年底至2019年4月28日間,5度帶同居女友的女兒(X)到其外婆位於天水圍的家,趁家中無人,在睡房涉嫌強姦X,及後更發現被告的手機收藏了X的下體照片。 X最終向上司講出事件,並在上司的鼓勵下報警。 被告被控5項強姦罪,他不認罪,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2021年6月16日 · 42歲倉務員涉趁家中無人,在睡房強姦同居女友的女兒,更涉在事主熟睡時,用手機拍攝她的私處照片,事主最終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否認5項強姦罪,今(16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事主供稱,她曾打算向母親求救,但被告揚言「我返去打完你,睇下你仲會唔會講! 你再講我就再打多次! 」,令她不敢向母親透露事件。 事主X案發時是17至18歲、現年20歲。 她透過視像系統供稱,首次強姦事件發生於2017年底,母親託她到外婆家拿菜,家中只有她和被告。 她憶述,全身赤裸的被告突然扯她入睡房,強行脫下她的上衣和褲子,她語帶憤怒喊「唔好」,但被告沒有理會,更將下體插入其陰部,其間沒有戴安全套。 X說,事後發現肚子沾有被告的精液,亦在自己的內褲發現血絲,感到陰部疼痛。
2021年9月24日 · 【明報專訊】倉務員兩年內多次強姦其同居女友的女兒,奪去少女貞操,又趁少女熟睡時用手機拍攝她的私處和胸部,並不時體罰少女。 案件經審訊後,倉務員早前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昨日在高院被判囚10年。 高院暫委法官黎婉姬判刑時斥責被告擔任繼父角色,有責任保護事主,卻為一己私慾侵犯她,嚴重違反誠信,又透過體罰令對方畏懼,屈服於其淫威下不知如何反抗。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2021年7月8日 · 42歲倉務員涉半年間多次在睡房強姦其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又趁女兒熟睡時用手機拍攝其私處。倉務員被控5項強姦罪受審,惟審訊期間因事主不記得部分事發經過,法庭早前引導陪審團裁定其中3項強姦罪表證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