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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菲傭大假計算方法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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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日 · 繼續率的通用計算方式大致為: 如果要具體計算13個月或25個月的繼續率,則在計算時考慮相應的時間項目即可。 以13個月保單件數繼續率為例,假設A業務員的保單件數情況如下: 2022年1月簽下保單10件; 2023年2月剩餘的有效保單只有9件。 那麼,A這個月的「13個月保單件數繼續率」為90%,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9件÷10件×100%=90% 不同繼續率指標,該以哪個為準? 前文提及,繼續率分為保費繼續率、保單件數繼續率和保額繼續率。 至於哪項指標更重要,不同的立場有不同的答案。

  2. 2018年6月1日 · 計算方式按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金額時得自納稅者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因此,對於低薪所得或扶養親屬較多的家庭比較能享有減稅利益。 以下舉二 一七年度綜所稅案例較易瞭解: 例:王小明單身,申報撫養未滿70歲父母親及滿70歲祖父母,採用標準扣除額,該申報戶僅一筆王小明薪資所得200萬元,請問該申報戶基本生活費差額為何? 自己加上扶養親屬父親、母親、祖父母,一家共5人,故基本生活費總額為16萬6,000元×5人=83萬元. 簡易速算即為,若全部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小於基本生活費總額,則計算稅金的基礎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基本生活費總額。

  3. 2018年8月1日 · 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但主管若想管理好部屬,就要先學會處理部屬的缺點或錯誤行為,學會觀察、瞭解部屬,最後才能分別進行糾正。 而依據缺點或錯誤性質程度的不同,可分為2類: 1.普通小缺失。 普通小缺失從字面意思看,就是一些無傷大雅的缺點。 這些缺點對本人而言,不會產生太嚴重的後果,也不會對周圍的夥伴產生太的影響。 如生性散漫、愛自由、愛遲到、愛睡懶覺;早上起不來,晚上不睡覺;情商低、講話直接;自大、狂妄、不願意聽主管的意見;有恐懼心理、不敢去做陌生拜訪等。 2.致命錯誤。 致命錯誤,就是對其本人的壽險事業產生毀滅性的打擊,或者對周圍的夥伴產生惡劣的影響,如急功近利,銷售時欺騙客戶、返佣等行為。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52期.

  4. 2020年7月1日 · 通過. 彭金隆|前瞻保險論壇. - 2020 年 7 月 1 日. 0. 1455. 彭金隆.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在許多人的觀念中,評斷一間壽險公司長期的清償能力是否適足,至少要資產大於負債。 反過來說,若負債超過資產,就是破產或是失卻清償能力。 這個在一般行業適用的觀念,對於資產負債結構相對複雜的壽險公司來說,想用這麼簡單的敘述來評斷是很困難的。 資產負債表基本結構,包括資產、負債及淨值(業主權益)3個主要內容,資產減除負債的餘額就是淨值,淨值愈高代表資產大於負債的額度愈高,破產機率也愈低,因此淨值就成為判斷公司強健與否的健康指標。 但淨值是否可靠,則有賴於資產與負債金額的可靠度上。 資產與負債的估算建立在不確定的基礎上.

  5. 2022年5月1日 · 現在假設有個家庭三代同堂第一代賺了10億元他們不做任何稅務布局依臺灣目前最重要的4種稅目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來計算假設所得稅加土地增值稅合計課20%、遺產贈與稅課20%,以累計40的稅負成本計算再傳承到第二代只剩下6億元其計算如下: 稅金=所得或財產總額×稅率=10億元×40%=4億元. 10億元-4億元=6億元. 到了第三代,再扣掉遺產贈與稅20%的稅負成本,只剩下4億8,000萬元,其計算如下: 稅金=財產總額×稅率=6億元×20%=1億2,000萬元. 6億元-1億2,000萬元=4億8,000萬元. 在這當中誰才是最大贏家?

  6. 2019年1月1日 · 方法1提前計畫一年之計在於冬一日之計在於昨晚. 人常說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 但對於業務人員來說,如果春天才安排一年的計畫、清晨才安排一日的計畫,那就來不及了。 應實行一年之計在於冬一日之計在於昨晚的時間規劃提前做好規劃便可集中精力去落實執行。 只要養成堅持做計畫的習慣,就會發現付出做計畫的時間和精力非常值得,並且愈做愈省時省力。 它能確保你第二天信心十足、有條不紊地按計畫進行。 方法2‧定時定事:固定時間做固定的事. 在固定時間做固定的事,有助於提高時間運用效率,原因有二:一是可以提升專注力。 固定一段時間只做一件事情,集中精力把事情一件件處理好,那麼手頭這件事情就能有條不紊地做好。 二是做事情緒可以進入最佳狀態。

  7. 2017年12月1日 · 1.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100萬元,無須申報海外所得. 2.全年海外所得在100萬元以上,加計其他臺灣來源所得後,總所得在670萬元以下者,無須申報海外所得. 3.海外所得在100萬元以上,加計其他臺灣來源所得後,總所得(即基本所得額)超過 670萬元者,須申報海外所得. 三、出售股票的損益是否要課稅? 出售國內有價證券,屬證券交易範圍,故不論個人或企業,依現行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惟營利事業仍需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基本稅額;如係買賣未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經銀行簽證發行的公司股票,因非屬證券交易,屬轉讓其出資額,其交易所得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以成交價減除原始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申報所得。 四、獲配股利如何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