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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 Reuters. 香港經歷2019年的示威浪潮後誰能有效監管警察變成十分受關注的話題成立不足一年的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處長蔡展鵬早前被發現在當地光顧一家無牌按摩店。...

    • 4名被告中3人罪成
    • 官指警員誠實可信亦信蔡說出真相
    • 控方僅能證明偶爾提供性服務
    • 胡曾以涉案按摩院申請防疫基金
    • 按摩師向放蛇警推銷4種服務
    • 警方到場時蔡展鵬在7號房
    • 蔡稱無人向他提供性服務

    四名被告:李亦晴(36歲,女按摩師)、元秋香(34歲,越南籍無業女子)、張明芳(35歲,女按摩師),及胡炳雄(61歲,無業)。元、張二人各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即在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1樓的VIET SPA;李及元另被控一項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及一項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罪。唯一男被告胡炳雄則被控在同一期間同一地點經營賣淫場所,及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張全部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溫官裁定李亦晴、元秋香各一項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罪成,考慮到她們只是按摩院的職員,判罰款8000港元;至於胡炳雄,一項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罪成,由於他是按摩院的經營者,角色較重,判罰款2萬。被告張明芳則全部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接納所有控方警員證人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至於應辯方傳召作供的國安處首任處長蔡展鵬,溫官亦認為其供詞清晰直接,沒有自相矛盾之處,加上控方對其證供大多無挑戰,法庭相信蔡已說出真相並接納其證供。

    溫官續指,涉案兩名警員數度到涉案地點執行「放蛇」任務時,均有職員向其表示有性服務提供,但二人最終均未有確實接受該性服務。至於蔡展鵬則供稱,他過去曾光顧該按摩院4至5次,均不曾有人表示可提供性服務。法庭因而認為,此僅能證明該Viet Spa 只是偶爾(occasionally)用作提供性服務,控方未能證明該地方「完全或主要」用作賣淫場所,溫官最終裁定所有被告面對的管理或管理賣淫場所罪名均不成立,其中僅面對一項管理罪的張明芳無罪釋放。

    溫官另指,無爭議的是Viet Spa並無有效經營按摩院的牌照,兩名「放蛇」警員均有在Viet Spa 接受全身按摩服務,期間第一、二被告均有接待及安排警員接受服務,可見兩人當時是在管理該場所。至於第四被告胡炳雄,由於涉案場所由胡租用,電費、電話等均登記在胡的名義下,胡曾以其名義為Viet Spa申請及收取防疫基金,因此胡明顯是Viet Spa的東主及經營者。溫官因而分別裁定三人管理或經營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罪成。

    負責「放蛇」的偵緝警員郭建燊供稱,他2020年10月曾喬裝顧客光顧VIET SPA,獲Sasa(即次被告元秋香)接待。郭在網上預約的按摩師Suki (即首被告李亦晴),惟郭洗澡後並赤裸躺在床上時,卻換了另一女子Jessica為他全身按摩,她之後更向郭提供4種服務選擇,包括是「打飛機」、「除衫打飛機」、「波推」及「Nuru」,價錢由500元至800元不等。郭隨即要求手淫服務,Jessica取按摩油入房後,郭即表示「遲啲再玩」,付款500港元便離開。

    郭於2021年3月第三度到VIET SPA放蛇,期間趁機致電在譚臣道候命的同僚。同袍上門搜查時,郭正接受按摩服務,該按摩師聞聲神色慌張,並即叫他穿回衣服。警員到場後,郭向同袍認出數名女被告,此外,7號房無人應門,後來房門打開,內有一男一女,男方正是時任國安處處蔡展鵬。

    高級助理警務署長蔡展鵬有應辯方要求出庭作供,蔡同意警方突擊搜查Viet Spa時,他正身處現場,並與一名女子在一房間內。蔡承認去過該店 4至5次,首次光顧是在2020年中,每次服務在一小時內結束,但沒有人向他提供過性服務,包括警方放蛇當日。 蔡又稱當日以個人身份到訪該店,事前不知道會有掃黃行動,他到訪該店前,無確認該店是否有牌照,他光顧該店是基於個人的判斷,觀察亦只限於店內的公眾區域及他到過的房間。 案件編號:ESCC 1161/2021

  2. 2022年8月8日 · 警務處國安處首任處長蔡展鵬被指曾光顧過的一間按摩院被揭發有人疑在內提供色情服務涉案3女1男否認管理賣淫場所等6罪 (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三度到該按摩院放蛇的警員稱他往按摩院時女按摩師向他提及4項服務選擇包括:「500蚊打飛機600蚊除衫打飛機700蚊波推800蚊Nuru警員稱在其中一次放蛇行動中他臨時被安排另一女子接待該女子說:「一定會令你好滿意架。 」放蛇警稱他選擇了手淫服務,在正式「交易」前,便以「要交功課」為由推卻,然後付款離開。 4被告被控6項罪名. 3女1男被告:李亦晴 (36歲,按摩師)、元秋香 (34歲,越南籍,無業)、張明芳 (35歲,按摩師),及唯一男被告胡炳雄 (61歲,無業)。

  3. 2022年12月20日 · 時任國安處處長蔡展鵬疑於2021年光顧無牌按摩院Viet Spa其間遇上警方巡查涉事按摩院男租客和3名女按摩師否認管理賣淫場所等6項罪名案件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相信2名放蛇警曾被推銷共5次性服務惟亦接納蔡展鵬指4至5次光顧時均未聞技師可提供性服務證據不足以證明場所是完全或主要用作賣淫裁定按摩院只是偶爾作為賣淫場所故4項管理或經營賣淫場所罪均不成立僅2項經營無牌按摩院罪成立。 2罪成女被告被判罰8,000元,男被告則判罰2萬元,餘下女被告則脫罪。 被告為李亦晴(36歲,按摩師)、越南籍元秋香(34歲,無業)、張明芳(35歲,按摩師)及胡炳雄(61歲,無業)。

  4. 2021年11月10日 · 警隊國安處前處長蔡展鵬曾光顧一灣仔按摩店店內有4人被指涉嫌經營及管理賣淫場所被控案件今 (10日)在東區法院預審聆訊曾一度進行閉門聆訊以處理早前提及非常高級警官供詞是否與本案有關鄧少雄裁判官其後再開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6日開審審期預計為6日。 據悉,法庭下令控方須於7日內,將一名高級警務人員的供詞披露給辯方。 四名被告:李亦晴 (36歲,女,按摩師)、元秋香 (34歲,越南籍女子,無業)、張明芳 (35歲,女,按摩師),及胡炳雄 (61歲,無業),共被控6項罪名,包括管理賣淫場所,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 + 1. 辯方要求取警官供詞. 案件上次提訊時,代表唯一男被告胡炳雄的大律師,曾要求控方提供所有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及一名警官供詞。

  5. 現為警務處人事及訓練處處長的蔡展鵬供稱2021年3月19日曾到訪涉案按摩院Viet Spa當日警方突擊上門調查蔡正與1名年輕女子同處房內。 蔡承認,自2020年中起累計到訪約4至5次,平均逗留約1小時,每次均接受相同服務,於3月19日約一周前亦曾到訪。 蔡同意接受服務時每次均在房內與1名女子共處但對於之前有否見過於3月19日與他同房的女子時表示唔係咁清楚」。 辯方問及有沒有人向蔡提議性服務,蔡表示沒有,亦否認曾接受任何性服務,包括磨擦性器官服務。 蔡亦表示,在Viet Spa場內外也沒看見可提供性服務的暗示,而他每次到訪Viet Spa都不相信場內會提供性服務。 女被告張明芳的代表律師問及,蔡每次到Viet Spa時是否由同1名女技師按摩,蔡供稱「我冇揀,亦唔一樣」。

  6. 2022年8月16日 · Now新聞台時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曾經光顧的按摩院四名負責人涉嫌無牌經營或管理賣淫場所蔡展鵬出庭作供稱到訪過按摩院四至五次無接受過任何性服務亦沒有見過有人提供性服務案發時是警方國安處處長的蔡展鵬步入東區裁判法院他是辯方傳召的唯一證人蔡展鵬宣誓後接受辯方律師盤問。 他承認去年3月警方搜查涉案按摩院當日,在房間內與一名女子一起,印象中自2020年中起去過按摩院四至五次,每次都會跟一名女子共處一個房間內,他每次都接受同樣服務,逗留不多於一小時。 辯方盤問蔡展鵬有沒有任何人曾經向他提出可提供性服務,蔡展鵬說沒有,亦從來沒有在按摩院內接受過任何性服務。 辯方再追問,有否在按摩院見過任何人提供性服務,以及有沒有理由相信涉案按摩院有提供性服務,蔡展鵬分別答沒有、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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