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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22日 · 香港一家法院裁定公營香港電台RTHK電視部記者蔡玉玲兩項涉及查閲汽車登記紀錄的虛假陳述罪有罪罰款6000港元773美元5015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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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6月5日 · 蔡玉玲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得直她在法院外與親友擁抱並接獲傳媒訪問指今日的裁決對所有記者及新聞業界均是喜訊判決清晰表明香港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到憲法保障且無理由將真誠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運輸交通事宜」,形容對業界及仍在努力的記者是鼓舞的事情蔡玉玲稱由被捕到現時歷時30個月的日子已對業界及新聞工作者帶來限制。 (廖雁雄攝) 「好耐無遇過一件開心事」 她表示,現時心情開心,「沒有其他詞語可形容我現時心情(I could not think of another word that can describe my mood right now )」,又說「好耐無遇過一件開心事,會享受呢刻快樂」。 她指今日結果值得欣喜,並非她個人可達到,感謝社會支持及法律界幫忙。

  3. 2020年11月3日 · 香港警方在一份電郵通報中指出警方指控蔡玉玲涉嫌於今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特區政府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汽車擁有人的個人信息包括車牌號碼機動車登記牌號)、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其後將所得信息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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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1年4月22日 · 37歲的蔡玉玲是香港資深記者編導她自2007年加入香港電台港台),製作視像報導為主曾製作香港故事》、《窮富翁大作戰等特寫節目2012年起擔任鏗鏘集編導也曾任港台工會主席2012至2013年間港台恢復招聘公務員時蔡玉玲成功考上後來轉職至主力調查報導的新聞通訊社傳真社」。 被捕時蔡玉玲是自由身記者也是港台的合約記者以外判形式為港台鏗鏘集製作報導。 入行14年後,記者從時局漩渦的旁觀者,成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 去年11月3日,她因製作 《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專題, 使用查冊方式調查車牌車主 ,警方指她涉違《道路及交通條例》將其拘捕。 她被控以兩項虛假陳述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港元和監禁6個月。 3月24日,她就兩項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5. 2021年4月22日 · 蔡玉玲37歲約下午1時45分到達法院在庭外讓記者拍照未有任何發言她身旁的記協成員則舉着寫上無畏無懼無私 捍衛真相自由的橫額並呼叫查冊無罪記者有理口號蔡玉玲離開時有記協成員向她說加油加油」,蔡玉玲回應多謝你哋」。 記協主席兼眾新聞主筆楊健興記協副主席兼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等人均有到場。 有記協成員舉着「無畏無懼無私」、「Who wants the public kept in the dark?」、「Telling the truth is not a crime」、「Without fear or favour」等標語,亦有人在手臂或胸前貼着蔡玉玲肖像或寫上「無畏懼私」的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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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2年11月21日 · 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前年拍攝以7.21 誰主真相為主題的元朗7.21事件跟進報道時進行車牌查冊其後因查冊事件被捕她去年被判處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000港元蔡玉玲其後上訴高等法院在日前頒布書面裁決駁回她的上訴。 但她仍不甘心,要求進行終極上訴。...

  8. 2023年6月5日 · (曾耀輝攝) 港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於調查元朗7.21事件而作車輛查冊被裁定2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 蔡早前被高院駁回定罪上訴後,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法官今(5日)頒下判詞,指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故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外,而「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項」一詞既不清晰也不明確,考慮到媒體和新聞機構申請及獲發證明書的數量,作爲記者的上訴人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其新聞工作用途包含在「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内,故推斷上訴人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對其造成實質及嚴重的不公,終院裁定蔡未有作虛假陳述,一致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蔡的兩項定罪及擱置刑罰。 點擊圖片放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