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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 · 香港一家法院裁定,公營香港電台(RTHK)電視部記者蔡玉玲兩項涉及查閲汽車登記紀錄的「虛假陳述」罪有罪,罰款6000港元(773美元;5015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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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 · 蔡玉玲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得直,她在法院外與親友擁抱,並接獲傳媒訪問,指今日的裁決對所有記者及新聞業界均是喜訊,判決清晰表明香港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到憲法保障,且無理由將「真誠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運輸交通事宜」,形容對業界及仍在努力的記者是鼓舞的事情。 蔡玉玲稱由被捕到現時歷時30個月的日子,已對業界及新聞工作者帶來限制。 (廖雁雄攝) 「好耐無遇過一件開心事」 她表示,現時心情開心,「沒有其他詞語可形容我現時心情(I could not think of another word that can describe my mood right now )」,又說「好耐無遇過一件開心事,會享受呢刻快樂」。 她指今日結果值得欣喜,並非她個人可達到,感謝社會支持及法律界幫忙。
2020年11月3日 · 香港警方在一份電郵通報中指出,警方指控蔡玉玲涉嫌於今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特區政府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汽車擁有人的個人信息,包括車牌號碼(機動車登記牌號)、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其後將所得信息「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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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 · 37歲的蔡玉玲是香港資深記者、編導。 她自2007年加入香港電台(港台),製作視像報導為主,曾製作《香港故事》、《窮富翁大作戰》等特寫節目,2012年起擔任《鏗鏘集》編導,也曾任港台工會主席。 2012至2013年間,港台恢復招聘公務員時,蔡玉玲成功考上,後來轉職至主力調查報導的新聞通訊社「傳真社」。 被捕時,蔡玉玲是自由身記者,也是港台的合約記者,以外判形式,為港台《鏗鏘集》製作報導。 入行14年後,記者從時局漩渦的旁觀者,成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 去年11月3日,她因製作 《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專題, 使用查冊方式調查車牌車主 ,警方指她涉違《道路及交通條例》將其拘捕。 她被控以兩項虛假陳述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港元和監禁6個月。 3月24日,她就兩項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2021年4月22日 · 蔡玉玲(37歲)約下午1時45分到達法院,在庭外讓記者拍照,未有任何發言,她身旁的記協成員則舉着寫上「無畏無懼無私 捍衛真相自由」的橫額,並呼叫「查冊無罪、記者有理」口號。 蔡玉玲離開時,有記協成員向她說「加油加油」,蔡玉玲回應「多謝你哋」。 記協主席兼《眾新聞》主筆楊健興、記協副主席兼《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等人均有到場。 有記協成員舉着「無畏無懼無私」、「Who wants the public kept in the dark?」、「Telling the truth is not a crime」、「Without fear or favour」等標語,亦有人在手臂或胸前貼着蔡玉玲肖像或寫上「無畏懼私」的貼紙。
其他人也問了
蔡玉玲是香港資深記者嗎?
蔡玉玲為何被捕?
蔡玉玲為何申請上訴?
蔡玉玲涉嫌違反什麼條例?
2022年11月21日 · 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前年拍攝以《7.21 誰主真相》為主題的元朗7.21事件跟進報道時,進行車牌查冊,其後因查冊事件被捕。 她去年被判處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000港元,蔡玉玲其後上訴,高等法院在日前頒布書面裁決,駁回她的上訴。 但她仍不甘心,要求進行終極上訴。...
2023年6月5日 · (曾耀輝攝) 港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於調查元朗7.21事件而作車輛查冊,被裁定2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 蔡早前被高院駁回定罪上訴後,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法官今(5日)頒下判詞,指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故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外,而「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項」一詞既不清晰也不明確,考慮到媒體和新聞機構申請及獲發證明書的數量,作爲記者的上訴人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其新聞工作用途包含在「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内,故推斷上訴人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對其造成實質及嚴重的不公,終院裁定蔡未有作虛假陳述,一致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蔡的兩項定罪及擱置刑罰。 點擊圖片放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