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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蔡玉玲 (1955年8月22日 — ),台灣女性法律界及政治界人物。 [1] 。 曾任 中華民國 行政院政務委員 兼 蒙藏委員會 委員長。 1977年自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畢業,曾任 宜蘭地方法院 法官 、 彰化地方法院 法官、 桃園地方法院 法官、臺北 士林地方法院 法官、 IBM 大中華區法務長。 她與丈夫李宗德共創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並任事務所主持律師。 2013年11月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 蒙藏委員會 委員長。 2019年8月,受前行政院長 張善政 邀請,加入 韓國瑜 競選2020總統之國政顧問團 [1] 。 學歷 [ 編輯]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1977) 經歷 [ 編輯] 取得律師資格 (1984) 行政院政務委員 (2013.11.7 - 2016.5.19)

  2. 蔡玉玲(英文:Choy Yuk Ling, Bao;花名:阿包)係香港記者同時事節目製作人,2007年加入香港電台電視部,2016年轉投網媒傳真社,2018年再以自由身製作人身份製作港台時事紀錄節目《鏗鏘集》,有份製作嘅出名單元有《721元朗黑夜》[1]、《7.21誰主真相》[2]、《7. ...

  3. 2023年6月6日 · 查車牌案蔡玉玲終極勝訴 官批「其他有關事宜」定義不清 終院:沒理由排除「真誠」新聞調查 圖1之1 【明報專訊】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7.21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罰款,蔡不服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獲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日頒下書面裁決,5人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判辭指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的定義「籠統(catchall)」,認為無理由將「真誠(bona fide)」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外,因此蔡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的陳述不屬虛假陳述。 蔡玉玲在判決後表示,喜見一直堅持追求的公義終於得到彰顯,亦體現了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見另稿)。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4. 2023年6月5日 ·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網頁截圖) 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案虛假陳述罪成,終院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詳情即看 【下一頁】 。 最新影片推介︰ 童學園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今(5日)發聲明,指歡迎终審法院就的終審裁決。 協會認為,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偵查報導,是職責所在,本港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促請當局理順目前新聞界使用的相關查冊,包括車牌查冊等的查證方式,定出更清晰的指引,以便利新聞界的採訪工作。 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 https://bit.ly/3cNFwr7 hket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

  5. 2020年11月3日 · 被捕的是香港電台電視部有40年歷史的知名時事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她亦曾擔任香港電台的工會主席。 她在星期二(11月3日)深夜獲准保釋離開後證實,自己已被落案起訴,而案件與該報道有關。 香港警務處向BBC中文確認,警方當天逮捕一名37歲蔡姓女子,指控她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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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3年6月6日 · 香港新聞界罕見勝利:終審法院推翻對記者蔡玉玲定罪. 蔡玉玲(中)的定罪被推翻,她週一在香港接受新聞媒體採訪。. Louise Delmotte/Associated Press. 週一,香港最高法院推翻了對一名著名記者的定罪,該記者製作了一部批評警方的紀錄片。. 在香港新聞媒體遭受打 ...

  7. 2023年6月2日 · 蔡在裁判署經審訊後被定罪,罰款6000元,其後在高院提出上訴並被駁回,終於5月3日在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當時上訴方稱,蔡玉玲僅行使記者監察社會角色,而且在節目中提及曾向署方查冊,可見她不知違法;惟政司一方重申新聞調查不屬交通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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