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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扶林花園(英語: Pokfulam Gardens )是香港 南區的一個私人住宅屋苑,位於香港島 薄扶林 薄扶林道180號,由長江實業及新鴻基地產合作發展,於1979年12月入伙(45年樓齡),由6幢住宅大樓組成,合共提供1,120個住宅單位。
薄扶林花園(英語: Pokfulam Gardens )是香港 南區的一個私人住宅屋苑,位於香港島 薄扶林 薄扶林道180號,由長江實業及新鴻基地產合作發展,於1979年12月入伙(45年樓齡),由6幢住宅大樓組成,合共提供1,120個住宅單位。
2023年12月8日 · 發展局發言人昨日提到,2006年薄扶林花園地契到期,當時按傳統方法向逾1600名業主重新簽地契,手續過程十分複雜並耗時。 發言人稱,2025年地契到期的大部分是7至10層高的唐樓,2030年則有大型住宅例如涉5000個業權人的寶翠園等地契到期,其間多是中小型住宅的地契到期;當局冀透過立法訂立常設法定機制,由地政總署署長每年底刊登「續期公告」和「不予續期列表」,涵蓋不少於6年內到期的地契,以省卻逐一與業權人簽新地契,做法參照《新界土地契約 (續期)條例》。
2016年12月30日 · 薄扶林花園是回歸後第一個地契續期的例子,1997年行會決定將薄扶林花園續期至2056年。 回歸後,政府續契「政策」是不用補地價,每年徵收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金額的做法,這政策源於1997年行政會議成員的決定。 薄扶林花園的契約在2006年到期,成為199年後契約期滿的首宗個案。 當時業主早於1995年去信特區籌委會成員梁振英求助,回歸後行政會議通過規定,住宅契約期滿後可免補地價續租50年,將地契由2006年續至2056年。 不過,政府視為成功續契的示範,薄扶林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曾於2006年在新舊契約交替之時,法團須按新契重組,舊法團在「真空期」喪失法律地位,當時法團在千多萬盈餘下需向法庭申請清盤,最終法庭酌情頒令將盈餘過渡至新法團。
薄扶林花園於是獲地政署續期50年,直至2056年,橫跨了2047年大限日子。 地政署並無收取補地價,但是在續期的地契條約中,新增了延續地契的租金,金額為物業 差餉 估值的3%。
2022年7月2日 · 薄扶林花園地契於1931年6月12日批出,為期75年,因此地契於2006年6月11日屆滿。 不過,政府在2006年6月12日才批出新地契,令當時根據舊大廈公契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需要解散。
2023年12月8日 · 發展局發言人昨日提到,2006年薄扶林花園地契到期,當時按傳統方法向逾1600名業主重新簽地契,手續過程十分複雜並耗時。 發言人稱,2025年地契到期的大部分是7至10層高的唐樓,2030年則有大型住宅例如涉5000個業權人的寶翠園等地契到期,其間多是中小型住宅的地契到期;當局冀透過立法訂立常設法定機制,由地政總署署長每年底刊登「續期公告」和「不予續期列表」,涵蓋不少於6年內到期的地契,以省卻逐一與業權人簽新地契,做法參照《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
2022年11月9日 · 龍漢標舉例,當年港島薄扶林花園過千戶業主,為了應付地契到期的法律問題,需要花錢花精力更新地契;而未完成按揭的業主更要處理銀行更新按揭文書的要求。
2024年9月7日 · 薄扶林花园(英语: Pokfulam Gardens )是香港 南区的一个私人住宅屋苑,位于香港岛 薄扶林 薄扶林道180号,由长江实业及新鸿基地产合作发展,于1979年12月入伙(45年楼龄),由6幢住宅大楼组成,合共提供1,120个住宅单位。
特區政府於 1997 年 7 月公布土地政策,表明沒有續期權利的租契(不包括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租契)在期滿時,可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 50 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每年評估的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 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租契的續約或續期事宜則按既定政策處理。 為了精簡沒有續期權利的租契(不包括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租契)的續期手續,《政府租契續期條例》已於 2024 年 7 月 5 日生效,為租契續期設立新機制。 地政總署將定期在租契到期前 6 年,於政府憲報刊登續期公告,公布租契是否續期,免卻業權人須逐一簽立續期文件的繁複手續和繳付費用,從此土地租契續期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