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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4日 · Nov 4 2021.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於去年8月駕車自炒撞毀八十年歷史石牆被警方控以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化驗共三項控罪上庭續審早前楊明在庭上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名只承認其餘兩項控罪4月時續審他 ...

  2. 2022年12月30日 · Dec 30 2022. TVB藝人楊明在前年疑因醉駕惹上官非於本月22日終於被判監18日並需要即時服刑。 已非第一次揚言獄中有人對他不利的楊明,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了8天後,消息指他今日已被轉到更高設防的監獄服刑。 楊明獄中過新年. 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 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院於本月22日駁回楊明上訴,維持原判,須即時服刑。 楊明宣判當日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現身法院。 (圖片來源:now新聞台截圖) 楊明在無綫劇《婚姻合伙人》的角色也要坐監。 (圖片來源:《婚姻合伙人》截圖) 楊明曾尋求保護.

  3. 2021年10月21日 · 東方新地. Oct 21 2021. 楊明多次犯法入行近20年未坐過監不過案底社會服務令罰款停牌守行為通通試齊犯案經驗豐富2020年8月再度於半山落斜涉醉駕炒車更拒絕酒精測試作為有案底藝人竟再受無綫力捧屢次飾演警察一直受觀眾質疑早前在在訪問中楊明就大談期間受到的冷言冷語及經濟壓力。 撰文:東方新地|圖片:新傳媒圖片庫、楊明IG. 楊明 犯法 重讀訓練班. 楊明犯法頻率高過攞獎,係唯一一個讀兩次訓練班嘅藝人,佢直言:「我諗歷屆都係得我讀過兩期,第一次係第十三期同楊怡一齊讀,到廿一期,公司叫我入去再培訓,唔係因為好有潛質,所以畀多期我讀,嗰年我唔知因為醉酒駕駛定刑事毀壞出事,公司罰我入去讀,廿一期我更加多嘢吸收到,因為嗰時我做咗八年。

  4. 2023年1月7日 · Watch on YouTube. 楊明出冊即接受TVB訪問. 楊明今日出冊後第一時間坐上女友莊思明座駕直駛TVB電視城據知楊明返公司是會見助理總經理 (藝員管理及發展)樂易玲小姐及被安排趕去接受東張西望及TVB娛樂新聞台拍攝道歉影片他在片中兩次90度鞠躬表達悔意又讀出其道歉聲明表明會回饋社會。 楊明Keep住出獄憔悴Look拍攝道歉影片。 (圖片來源:FB@TVB娛樂新聞台) 楊明道歉聲明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啱啱喺入面出返嚟喇,喺呢十幾日入面,我諗咗好多嘢,反省咗好多嘢,有啲嘢好想好認真咁同大家講。 我驚我自己講得唔好,又或者有啲講漏,所以我記低咗。 事先已寫好晒道歉稿。 (圖片來源:FB@TVB娛樂新聞台)

  5. 2021年3月11日 · Mar 11 2021. 今年40歲的楊明1999年完成無綫訓練班入行22年來在無綫拍攝過不少作品為人熟悉但其實楊明違例事件及感情生活同樣多姿多彩今早9時許穿著黑色西裝白恤衫的楊明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乘坐白色7人車抵達法庭楊明神情輕鬆上庭前又向傳媒講早晨而楊明代表律師以沒證據證明楊明當時精神狀態為由申請押後再審;;其曾有多次違例紀錄的他包括醉駕襲擊刑事毀壞無牌經營食肆及疑似侵權等樣樣齊以下為大家整合楊明違例及感情生活事件簿: 文:東方新地 |圖:楊明IG、陳敏之IG、TVB截圖、新傳媒圖庫. 楊明入行22年,違例事件及感情生活同樣多姿多彩。 違規事件. 1)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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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6月8日 · Jun 8 2023. 藝人楊明於2020年8月在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因不小心駕駛等罪名被判入獄17日於年初出獄後便回歸幕前。 經過數個月的沉澱後,最近由他主演的劇集《一舞傾城》播出,他十分落力宣傳新劇,望能夠洗底成功。 楊明劇中演男一。 (圖片來源:《一舞傾城》截圖) 楊明好落力宣傳《一舞傾城》。 (圖片來源:《一舞傾城》截圖) 楊明試過喺行街畀人叫「監躉」 EQ爆棚回應. 楊明最近接受其他傳媒訪問時,他自爆曾在街上被市民稱呼做「監躉」,不過目前改過自新的他以及有新的信仰後,一於少理這些閒言閒語。 同時表示如果對方說完「監躉」後會覺得「心涼」和「開心」,就讓他繼續說,自己並不能控制別人說什麼。 楊明也說到有市民鼓勵他,這些也會記在心中。

  8. 2022年12月22日 · Dec 22 2022. 莊思明與楊明拍拖6年男友無論做任何事莊思明都百份百支持到底包括投資過千萬打本畀楊明搞燉湯生意可惜食店全執蝕入肉年前楊明疑因醉駕惹上官非今日12月22日冬至早上十點開庭宣布判決楊明於上午約10時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現身法院。 楊明今日上午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現身法院。 (圖片來源:now新聞台截圖) 楊明不小心駕駛上訴刑期遭駁回 須即時服刑. 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 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院今(22日)駁回楊明上訴,維持原判,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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