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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密貨幣 [1] (英語: Cryptocurrency ,又譯 密碼學貨幣 、 加密貨幣 )是一種使用 密碼學 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 交易媒介 。 [2] 跟平常使用的紙幣需要 防偽 設計一樣,加密貨幣的防偽是利用 數碼貨幣虛擬貨幣 使用密碼學及 數字雜湊 而成並與 智能合約 的綁定之下的新型通證。 比特幣 在2009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 去中心化 的加密貨幣,這之後加密貨幣一詞多指此類設計。 [3] 自此之後數種類似的加密貨幣被創造,它們通常被稱作altcoins。 [4] [5] [6]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7]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8]

  2. 加密貨幣交易所 是一種業務,允許客戶將 加密貨幣 與其他資產進行交易,例如傳統的 法定貨幣 或其他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交易所可以是 市場莊家 ,將買賣價差作為服務的交易佣金;或者作為純粹收取佣金的配對平台。 概念 [ 編輯] 加密貨幣交易所可以是實體業務或者線上業務。 實體交易所接受傳統的支付方式以交換加密貨幣,線上交易所則接受電子支付方式以交換加密貨幣。 [1] 通常加密貨幣交易所於西方國家以外的地區營運以避免監管與被起訴,但它們會持有多個國家的銀行戶口以處理不同國家貨種,包括西方國家。 [2] [3] 交易所可能接受信用卡付款﹑電匯或其他形式的支付以交換加密貨幣。 至2018年,許多發達的司法管轄區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仍未明朗。

  3. 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資訊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

  4. 虛擬貨幣 (英語: virtual currency、virtual money ),是在虛擬空間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貨幣。 它具有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和記賬單位(Unit of Account)的貨幣功能。 定義 [ 編輯] 根據2012年 歐洲央行 的定義為:「一種無法律約束,由開發者發行與管控,在特定 虛擬社群 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 數位貨幣 。 」 [1] 在2013年的美國國會聽證會上,時美聯儲主席 本·伯南克 稱「在過去的二十年來,虛擬貨幣被視為一種電子貨幣,或者一個一直在發展中的支付系統技術領域。

  5. 密码货币 [1] (英語: Cryptocurrency ,又译 密碼學貨幣 、 加密货币 )是一種使用 密碼學 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 交易媒介 。 [2] 跟平常使用的紙幣需要 防偽 設計一樣,加密貨幣的防偽是利用 數位貨幣 和 虛擬貨幣 使用密碼學及 數字雜湊 而成並與 智慧合約 的綁定之下的新型通證。 比特幣 在2009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 去中心化 的加密貨幣,這之後加密貨幣一詞多指此類設計。 [3] 自此之後數種類似的加密貨幣被創造,它們通常被稱作altcoins。 [4] [5] [6] 加密貨幣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7] ,與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統相對。 [8]

  6. 虚拟货币 (英語: virtual currency、virtual money ),是在虚拟空间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货币。 它具有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和記賬單位(Unit of Account)的貨幣功能。 定义 [ 编辑] 根据2012年 歐洲央行 的定義為:「一种无法律约束由開發者發行與管控在特定 虛擬社群 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 數位貨幣 。 」 [1] 在2013年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时美联储主席 本·伯南克 称“在过去的二十年来,虚拟货币被视为一种电子货币,或者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支付系统技术领域。

  7. 作為客戶業務買賣虛擬貨幣; 作為客戶業務執行兌現或控制管理或發行虛擬貨幣但是以下兩項活動不在虛擬貨幣業務活動的定義範圍之內: 自行開發和傳播軟件; 僅將虛擬貨幣用於交換商品服務或者出於投資目的的商家和消費者。 [5] 歷史 [ 編輯] 2014年7月17日相關部門公佈了一項擬議的「BitLicense」的詳細信息,「BitLicense」對任何使用 加密貨幣 的居住在紐約的公司或個人進行了規定。 [6] [7] 擬議規定於7月23日在<< 紐約州立法機構 >>正式公佈並開始了45天的評論期。 [8] [6] 2015年2月25日,修訂建議通告刊發,另有三十日評論期。 [9] 條例於2015年8月8日生效。 至少有10家比特幣公司因為新規定宣佈停止在紐約州的所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