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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0月9日 · 2020-10-09. 政府過去曾為爆疫的外傭宿舍屠房員工、「疫廈等高風險群組提供自願性的新冠病毒檢測服務他們也是潛在患者但參與度普遍不高約三四成左右顯示自願性檢測效用有限有需要考慮強制要求與確診者有關連人士接受檢測雖然現行法例已賦予衞生主任權力強制市民進行強制檢測但有醫學界人士指出衞生主任要求市民強制檢測的行政手續繁複若政府能修例簡化程序能更快速有效控制疫情。 特區政府曾對十多個高危群組推出檢測計劃,但參與率都不高,只有4個群組的參與率高於五成,包括院舍員工、慈雲山公共屋邨和貨櫃碼頭群組等,參與率介乎六成至八成;但可能與患者同住的外傭宿舍及「疫廈」住戶,參與率不足四成,顯示單靠自願參與的成效存疑。

  2. 2020年11月27日 · 私家醫生強制病人檢測流程. 2020-11-27. 醫生經臨床判斷懷疑求診者感染新冠病毒發出指示要求病人接受強制檢測. ↓. 向病人派發貼有政府追蹤條碼 ...

  3. 2020年10月14日 · 事實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早已賦予衞生主任權力可強制任何人士參與病毒檢測政府必須雷厲風行落實強制檢測更有效地發揮檢測截斷社區傳播的效用擴大檢測範圍推行強制檢測是當下本港抗疫的迫切需要合法合情合理符合科學要求和廣大市民的利益政府不應躊躇不決要馬上着手推動大範圍的強制檢測。 首先,將高風險群組的檢測強制化和恒常化,例如對安老、殘疾人士院舍和護養院員工、公共交通工具司機、餐飲業前線員工、街市攤檔從業員,以至屠房工人、貨櫃碼頭前線員工等,都應安排定期強制檢測;其次,對疫情高危的特定地區和行業展開強制排查篩檢。 只有政府堅決落實強制檢測,市民無條件配合,本港才能早日走出疫情惡性循環的怪圈。 讀文匯報PDF版面.

  4. 2020年11月15日 · 為免這類個案延醫並在社區播疫」,行政會議前日通過最新的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醫生即日起可強制懷疑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人接受檢測另外爆疫處所的人士特定職業的人士或已接近完成14天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都必須強制檢測違者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行政會議前日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今日起生效賦權政府透過在憲報刊登公告如註冊醫生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冠病毒可向對方發出檢測指示限他14天內接受檢測另外規例亦讓政府有法律框架可強制屬某類別或描述的人士接受檢測包括在疫情爆發的處所生活或工作的人士、某特定職業的人士,或已接近完成14天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

  5. 2020年10月9日 · 本港現行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15條已賦予衞生主任權力強制市民進行強制檢測該條例列明衞生主任如有理由懷疑任何人是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或受污染可規定該人接受醫學監察醫學檢驗或測試在防疫救人保障公共衞生的需要下落實強制檢測有法可依毋須修例。 醫學界人士又指出,衞生主任要求市民強制檢測的行政手續繁複,若政府能修例簡化程序,能更快速有效控制疫情。 疫情惡化迫在眉睫,需要政府為市民安全健康當機立斷,落實強制檢測不能瞻前顧後、議而不決,以免錯失機遇,情況更難以收拾。 經過大半年三波疫情的折騰,市民應認識到,一日未徹底撲滅疫情火頭,防疫措施稍一放鬆就爆發並惡化,對各行各業、經濟民生造成的衝擊就會沒完沒了。

  6. 2020年10月12日 · 事實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已經賦權 生主任對懷疑染疫的人士強制檢疫政府大可要求醫生對求診的有病徵人士做即場檢測最快找出隱形患者

  7. 2020年10月21日 · 2020-10-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政府正研究引用第五百九十九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強制有病徵巿民接受新冠病毒檢測食衞局前晚與多個醫療團體就此商討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強制檢測須有法律依據還涉及人權等問題故會小心處理認真研究醫學界的關注和意見。 「醫護誠信同行主席林哲玄則表示與會醫生意見紛紜但大致認同倘懷疑病人染疫都應安排接受檢測最終要靠醫生臨床判斷。 林鄭月娥昨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要嚴控疫情,專家或社會意見指需要採取更嚴厲手段,認為某個群組或社區爆發時就須強制檢驗,惟要有法律依據,食衞局會認真研究醫學界的意見和關注。 「明白呢個工作要做得好小心,因為畢竟可能涉及人權問題,有人會問『我無病徵,點解一定要強制我接受病毒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