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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4日 · 被告曾子豪(現年30歲),被控1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及猥䙝侵犯X。 被告自辯稱教育程度為中五程度,兩次會考中英語考試成績為不合格及合格。
2021年9月28日 · 30歲被告曾子豪被控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偉業街一間酒店內非禮及強姦女子X。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21日,被告以用戶名「Jan」,透過女同志交友軟件「Butterfly」認識X,被告當時在性傾向一欄填了「TB」。 被告問X:「想搵個點嘅人? 」X回答說:「A girl who cares for me」,X之後稱呼被告為「姐姐」。 兩人其後在另一女同志交友軟件「Her」傾談,並交換電話號碼。 控方指被告無戴套. 2020年2月24日,被告向X表示,在一個主要討論SM的社交群組中見到X,兩人遂開始討論有關性虐待的話題。 被告邀請X見面及玩SM,X表示有興趣。 同月27日下午4時許,兩人到涉案酒店開房,被告在房內用手觸摸X的陰部,用手指插X的陰道,再用鞭打X的臀部和向X滴蠟。
2021年10月4日 · 無業男子涉嫌假扮女子強姦女同性戀者案,今天(4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 控方舉證完畢後,被告曾子豪選擇作供自辯。. 他形容自己性傾向「正常」,聲稱當初不知道下載的是女同志專屬交友程式。. 他又指出,當日與事主在酒店內相處約一小時 ...
2021年10月9日 · 30歲被告曾子豪,被控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偉業街一間酒店內非禮及強姦女子X。 由6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昨日早上11時許開始退庭,至下午3時後,他們要求主審法官邱智立進一步解釋控罪中「罔顧」事主意願的定義。 法官指,「罔顧」是指以被告當時所知的情況,知道會有事主不同意與他性交的風險,但被告仍冒此風險與她性交。 法官續稱,陪審團應綜合考慮所有證據,推論被告當時的想法。 約一小時後,陪審團便得出裁決,一致裁定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並以5比2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 官指港司法原則寧縱毋枉. 法官在陪審團作裁決後表示,香港司法制度原則是寧縱毋枉,形容這是對市民最大的保障。 而被告在散庭後向陪審員逐一點頭致謝,辯方律師則特意叮囑被告「得到教訓,以後要小心做人」。
2021年9月29日 · 30歲被告曾子豪被控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偉業街一間酒店內非禮及強姦女子X。X表示,案發當日她先到酒店房,被告隨後穿寬鬆長袖衫及長褲入房,她當時全裸,被告不發一言便撫摸她的頭,用手指頭刺激她的陰部,又吐口水到她的口。
2021年10月26日 · 香港一名30歲的無業男子曾子豪,在女同志交友軟體上與一名女同志約砲,兩人在性愛過程間,曾男因聽到對方喊「舒服」就掏出下體侵入對方,事後女同志驚覺對方是男人,氣的提告性侵、性騷擾,不過法院最終判曾男無罪,結果出爐引發大票網友質疑,但有法學生認為這個判決其實符合「無罪推定」原則。...
2021年10月4日 · 被告曾子豪,30歲,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和非禮女事主X (案發時約20歲)。 案件編號:HCCC34/2021. 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被稱姐姐未作澄清 被告解釋:覆唔切短訊 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事主指被告樣子白淨兼矮 故未留意是男兒身 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事主覺有溫度異物插入 查看被告驚見真陽具 男子女同志群組識女子 相約玩SM時涉強姦 事主始問:乜你男人嚟. 同性戀. 強姦/迷姦. 非禮. 法庭. 13. 0. 1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