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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7日 · 分別共有人中有人死亡,在其繼承人未辦畢繼承登記前,其他分別共有人不得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 「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而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時,係使共有關係變更為單獨所有,其性質為共有人間應有部分之交換,自屬處分行為,如係變賣共有 ...
我國民法第148條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此即為「誠信原則」及「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於法律上之明文規定。最高法院民國71年度台上字第737號判例指出:「權利之行使,是否以損害他人
2021年1月4日 · 緣所施物,謂於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當念菩薩一切所有,於有情所先已施故。. 緣所施物的意樂:要把自己的財物看成是別人的,就像歸還他人的寄存物一樣,應想:我所有的一切早已佈施給有情,因此完全屬於眾生。. 否則,口中雖說:“我的身 ...
法院的見解:高等法院九十九年度上易字第八一七號判決意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倘基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規約約定而負有義務,因未盡其義務致他人於損害,而應由區分所有權人負賠償責任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本身縱非最後之損害責任之權利義務歸屬
2021年1月14日 · 廣論消文 277 279 頁 2 行-280 頁 1 行 亥三、習近對治佈施障礙分二: ① 總標障名 ② 別說障礙及其對治法 第三,習近對治佈施障。 未三 依止對治佈施障礙的方法: 金一、總標障名 障者,如《攝抉擇分》略說四種,謂未串習、匱乏、耽著、未見大果。 佈施的障礙,按照《瑜伽師地論 ‧ 攝抉擇分》所 ...
立契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與 (以下簡稱乙方—買受人),雙方就房屋買賣爭議事宜,達成以下和解協議:. 一、本契約所和解之房屋買賣,座落於門牌號碼 縣(市) 鄉(鎮市) 路 巷 弄 號 樓(連同其房屋所屬之土地). 二、茲因房屋出現有 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