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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搜尋結果所載的審訊案件表只供參考用途, 有關資料以張貼於各法院及審裁處的審訊案件表為準。 查詢請聯絡各法院登記處。審訊案件表將於審訊日對上一個工作天下午六時三十分刊出。 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的限制適用於報導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區域法院裁判法院的 ...

  2. 判案書 新載判案書 判案書 裁決理由 判刑理由 新載判案書項下所展示的判案書,都是過去6個工作天內上載的判案書。 如欲索取此網站內沒有收載的判案書,請以書面方式臚列索取有關判案書的理由,直接向有關的法庭登記處提出申請。法庭

  3. 最新的資料以張貼於各法院及審裁處的審訊案件表為準。 如有查詢, 請聯絡各法院登記處審訊案件表會於前一個工作天下午六時三十分前上載於這網站。 “審訊案件表是用以向公眾人士提供法庭聆訊日期時間及相關的資料

  4. 香港司法機構 - 法庭日誌 - Judiciary 法庭日誌

  5. 下週審訊預告表.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逢工作天下午3時30 分. 逢週三下午3:30時. 區域法院. 逢工作天下午6時正. 逢週三下午6:00時. 若週三適逢公眾假期,下週審訊預告表則於前一個工作天的同樣時間刊出。. 當某案件的審訊日期已確定,有關的審訊預告表亦會修訂 ...

  6. 1. 選取搜尋審訊案件表的圓形按鈕。 2. 選擇“日期”。 3. 可使用案件編號或訴訟方名稱以作搜尋。 4. 如使用案件編號作搜尋請先輸入案件編號或案件編號中的序號部份例如可輸入CACC 12/2018或12。 ),再按搜尋5. 如使用訴訟方名稱作搜尋請先按篩選圖標 ( ),再輸入訴訟方的名稱,名單便會顯示可能吻合的搜尋結果。 選取吻合的訴訟方,然後按“確定”鍵。 如屬家事法庭案件,或有法庭命令不公開訴訟各方名稱,則不能使用訴訟方名稱作搜尋。 若然如此,請使用案件編號作搜尋。 審訊案件表於有關聆訊日對上一個工作天下午六時三十分上載到此網站。 待審訊案件表上載到此網站後,才可使用“搜尋審訊案件表”功能。 遇有疑問,請於下午六時三十分後才作搜尋。

  7. 西九龍裁判法院 (英語: West Kowloon Magistrates' Courts )是 香港裁判法院 ,位於 九龍 深水埗區 長沙灣 通州街 501號 西九龍法院大樓 A座3樓至7樓,是 深水埗區 、 葵青區 、 荃灣區 及 離島區 (只限 大嶼山 )的最初級刑事法院,於2016年12月28日開始運作,取代原有的 荃灣裁判法院 ,並接手 九龍城裁判法院 以及 區域法院 部份案件。 [1] [2] 法院設有16個法庭(第1-2, 4-11, 13-15, 19-21法庭,第9-11法庭為臨時 區域法院 ,第16-18庭為死因裁判法庭,第20-21法庭為少年法庭)、3個保護證人室、32個證人等候室、6個保安等候室、16個會見室、2更衣室以及1個登記處。 [3]

  8. 西九龍裁判法院 (英語: West Kowloon Magistrates' Courts )是 香港裁判法院 ,位於 九龍 深水埗區 長沙灣 通州街 501號 西九龍法院大樓 A座3樓至7樓,是 深水埗區 、 葵青區 、 荃灣區 及 離島區 (只限 大嶼山 )的最初級刑事法院,於2016年12月28日開始運作,取代原有的 荃灣裁判法院 ,並接手 九龍城裁判法院 以及 區域法院 部份案件。 [1] [2] Quick Facts 西九龍裁判法院 West Kowloon Magistrates' Courts, 設立 ... Close. 西九龍法院大樓側面.

  9. 2023年4月10日,一名被控贩毒的37岁被告陈树华 [5] 在法院内的临时囚禁室等候还押期间,涉嫌向另一名涉家暴、获准保释的24岁男子林景浩 [5] 提出以2万元报酬,并交换身分识别手带。 37岁被告离开法院,被警方通缉。 警方同日以涉嫌误导警务人员拘捕涉家暴男子,而在逃男子的妻子涉嫌协助罪犯被捕。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民建联陈克勤形容事件闻所未闻。 工联会邓家彪建议透过指纹、瞳孔认证等高标准核实身分。 [6] 在逃男子在4天后被捕。 二人其后另被控明知地误导警员等罪,被告林景浩早前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2023年6月12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判囚6星期。 案情指他与女友因感情问题争执,继而拳打对方。 [7] 邻近地点 [ 编辑]

  10. 2021年3月5日 · 就一宗涉及47名被告人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個案的聆訊安排司法機構回應查詢如下法庭必須按照法律及訴訟程序的規定審理案件為有效執行司法工作法庭一直致力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完成每宗案件的聆訊就這宗案件而言所有47位被告人被共同控以一項罪名及在同一宗案件被起訴按法庭程序案件必須由同一位裁判官審理。 此外,三月一日是該案件首次在法庭提訊,涉案的眾多被告人在前一天被拘控,之後安排在翌日帶上法庭。 是故,法庭在極短時間內須緊急地盡量運用有限的法庭設施,為案件的聆訊、轉播、旁聽座位分配、人流管理、保安等方面作出安排。 這宗案件聆訊持續進行四天,超過40小時,法庭每天除處理聆訊的具體流程外,亦同時需要處理法庭內外不時有數百名法庭使用者的排隊、秩序和抗疫等安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