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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解除破產令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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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專辦申請破產,即入紙停追數,律師代表免出庭,定額收費$14500,全港17間辦事處,歡迎查詢. 本行的破產及債務重組服務,歷史悠久,負責同事多番獲電視台、電台、報章、周刊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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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產人於何時才能獲法庭解除破產令? 當破產令解除後,破產人是否仍需要償還債項? 如破產人以前從未被裁定過破產,只要債權人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而破產人亦切實遵守《 破產條例 》之規定,有關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 四年後解除 。 如若破產人以前曾經被裁定過破產,則有關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 五年後解除 。 如債權人提出有效理由反對解除破產令(例如破產人行為操守令人不滿,或沒有從實披露其所有資產和收入等),有關破產期 最多可被延長四年 。 如破產人以前曾經被裁定過破產,則有關破產期 最多可被延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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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代辦破產解除令一般的破產期是四年 (俗稱破產監),破產人通常四年後獲解除破產. 申請破產解除令程序: 1.須先往破產管理署或其受託人的辦事處索取不反對申請書; 2.須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誓章表格,填妥誓章後前往宣誓處,宣誓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3.須連同誓章呈上破產管理署之不反對申請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為證物; 4.把誓章存檔於高等法院登記處。 向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5.最終獲發給一份用中文書寫的證明書。 如欲申請一份英文版的證明書,請用英文誓章申請; 6.請小心保存破產解除證明書; 申請破產洗底. 破產洗底之服務方案,可以替破產人士解除因破產而引申的約束和限制。 本公司可替破產人士把所有有關破產及有關户口資料一併刪除。 令你的信貸評級提高,使你能在各銀行及財務公司獲得滿意的批核。

  4. 申請律師費 $1500. 請小心保存破產解除證明書》 certificate of discharge of bankruptcy已簽發的證明書法院一概不接受申請補發。. 破產解除證明書專頁 網上查詢. 葉謝鄧律師行在維護破產人士權益上一向堅持四年破產期滿破產人士必須重獲新生。. 破產人已付 ...

  5. 法庭破產令因四年破產期滿而自動解除. 已辦超過1000宗破產解除証明書10000宗破產. $1500 定額律師收費. 網 上 查 詢. 引 言. 在四年前,若你因負債沉重緣故而自願走向破產,四年後的現在,你的破產期便告結束,舊債宣告一筆勾銷,你的生活亦與破產管理署和舊有債權人無關,尤如重獲新生。 如何計算四年的破產期呢? 由法庭破產令當日計起,直到48個月期滿當日。 為什麼有人說可延至八年呢? 如果破產人以前曾破產過,破產期是5年。 破產自動解除. 以下情況下,破產期是4年,兼且自動獲得解除破產 (automatic discharge of bankruptcy): 破產人是首次破產. 破產人遵照《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 債權人和破產受託人沒有提出反對。

  6. 如破產人以前從未被裁定過破產只要債權人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而破產人亦切實遵守《 破產條例 》之規定有關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 四年後解除 。 如若破產人以前曾經被裁定過破產則有關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 五年後解除 。 如債權人提出有效理由反對解除破產令例如破產人行為操守令人不滿或沒有從實披露其所有資產和收入等),有關破產期 最多可被延長四年 。 如破產人以前曾經被裁定過破產,則有關破產期 最多可被延長三年 。 閣下亦應參考 問題4 ,以了解延遲解除破產令的可能性(例如當破產人缺席首次會面) 。 當破產令解除後,破產人便可獲免除所有於破產訴訟中可予證明的債項,但下列債項不會被免除: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或因導致他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賠償等。

  7. 破產對你的財產及收入的影響. 顯示全部 + 關閉全部 - 4. 問: 破產令對我的財產有何影響? 5. 問: 我會維持破產多久? 6. 問: 當我獲解除破產後可否取回我的所有財產? 7. 問: 如果我擁有或聯名擁有一個房地產物業呢? 8. 問: 如果該物業是我的家庭居所呢? 9. 問: 我在破產期間取得的財產呢? 10. 問: 我的收入又如何呢? 11. 問: 我是否必須還債? 我的財產和收入會如何獲處置? 12. 問: 我在香港以外的財產會否被變現? 13. 問: 我的公積金將會如何處理?

  8. 解除破產. 破產罪行. 參考資料. 查詢/投訴. 緒言. 《破產條例》提供一個法律架構,以便: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起訴拖欠債項的個人、公司或公司合夥人;及. 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 破產法例的主要目的是: 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及. 調查無力償債的原因,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破產條例》也提供了破產之外的 另一項選擇–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在自願安排之下,債務人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一項償債建議,建議一獲批准,在法律上即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自願安排的好處是:–. 債務人可避免破產的污名; 他/她可以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及. 他/她可能得以保存其工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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