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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搶手機案,許 被裁定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和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成,罰款3800元、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原於去年10月14日在高院進行定罪上訴,但因遇上颱風,押後昨天處理。

  2. 2019年4月25日 · 【明報專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 涉於立法會大樓搶女高級行政主任(行政主任簡稱EO)手機一案,控辯雙方昨結案陳辭,案件下月27日裁決。

  3. 2019年5月27日 · 【明報專訊】在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立法會搶走政府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案,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周一裁定許智 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三項罪名全部成立。

  4. 2019年6月12日 · 【明報專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 於去年4月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去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SEO)手機一案,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3項罪名成立,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判刑。

  5. 2019年4月3日 · 【明報專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 涉在立法會大樓搶女高級行政主任(EO)手機一案,許昨日繼續自辯,稱女EO以手機記錄議員行蹤,侵犯他的私隱,「更嚴重」地違法,但遭裁判官問:「為何搶手機?

  6. 2019年5月28日 · 許智 (中)昨被裁定罪成後,在庭外稱擔心判刑令他無法參與立法會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審議。(楊柏賢攝)

  7. 2019年3月26日 · 女行政主任供稱,當日許智 步步進逼,最終她不敵許的力度,被搶手機,她感到震驚及不知所措。 她說曾致電組長、運房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黎只告訴她「會拎另一部機畀你繼續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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