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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5月27日 · 被告許智峯,36歲,現任民主黨港島區立法會議員,共被控三罪: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許曾問事主部機阿公定自己

  2. 2019年4月1日 · 許智峯:女EO神情鬼祟 搶手機為了取證據舉報. 許智峯今到庭應訊。. (梁偉榮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法案期間,因不滿政府派人紀錄議員行蹤,涉搶去保安局一名女行政主任手機。. 許智峯否認3項控罪,案件今 ...

  3. 2021年1月26日 · 許智峯涉搶立法會行政主任手機 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等共3罪成立. 上訴人許智峯(38歲),原定就被普通襲擊罪、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共3項罪名定罪提出上訴,法庭書記開庭前3次於庭外叫出許智峯名字,惟一直沒有任何回應。 高院法官表示於1月22日已收到原代表許的律師信件,表示已終止代表許就是次上訴提出申請,法庭並於翌日收到傳真英文信件,下款為自稱是許智峯的簽署,內容提及不再繼續是次上訴申請。 法官表示基於難以確認對方身分,而根據條例若申請人缺席或沒有法律代表應訊,法庭只能頒令駁回上訴申請。 律政司一方亦表示收到同樣的傳真信件,由於信件缺乏回覆傳真號碼,故難以確認有關身分。 律政司一方亦表示收到代表大律師終止代表許的通知,故同意法官只能駁回許是次上訴申請。

  4. 2019年5月27日 ·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立法會涉搶女行政人員 (EO)機一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指不接納許真誠相信女行政人員犯法,但接納許「主觀地」認為對方侵犯議員私隱,而「槍手機」行為令她受驚及阻礙她之後繼續紀錄議員行蹤的職務,許又以 ...

  5. 2019年4月24日 ·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24日涉嫌搶去一名政府人員手機,被控三項罪名,包括: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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