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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8日 · 日前網上有消息流傳,指有一名近日離職的律政司檢控人員,其名字曾出現在美國國會議員去年11月的制裁名單上,並引起某些人的聯想,以為其因受到制裁才離職。 然而,律政司於上周六 (3月2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有關網上流傳的離職律政司檢控人員,在去年9月已請辭,早於制裁名單11月出現前。 事件真相十分清楚了,可是潛逃通緝犯許智峯,卻如獲至寶般,借故做話題生事挑機港府,他在昨晚 (3月3日)Facebook上,貼上相關新聞網址,並以題為「【開全名】」公開了有份處理其案件的香港警員、律政人員、法官名單,並明言「好讓國際制裁名單上不會遺漏他們」,指名單上的人均是「踐踏香港自由,助紂為虐」云云。

  2. 2024年5月1日 ·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流亡海外近4年經歷 被申請破產 、 被懸紅追緝 、 被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大罵「衰到無朋友」 。 許在澳洲立足紥根,廣建政界網絡,拿臨時居民身份的他近日宣布加入澳洲自由黨,矢志成為澳洲自由黨內具有影響力的人。 許沒參選的野心也未想重操議員故業,但他自言沒死心,也不甘心,看到在港的前戰友、2019年反送中運動和他出生入死的港人受苦,就是他在澳洲政界「交朋友」的動力。 光復香港對許而言不是過去,而是現在,以及未來。 今年是反送中5周年,許智峯說:「為了仍在受苦、失去自由的香港人,我們要繼續撐住,做更多。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3. 2024年4月17日 · 潛逃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Facebook上撰文指自己在澳洲ABC News 上回應了相關的裁決。 他表示自己在訪問中說道香港今天可修例限制哪位律師可代表黎智英明天或修例,「隨時會閉門審訊或引渡去中國大陸審訊」,又云當局目的是要徹底操控香港的法庭此外他亦在字裡行間向同路人邀功稱首次在電視上公開質疑澳洲退休大法官認為他們不應繼續出任香港終審庭法官促澳洲社會反思云云。 身為逃犯,卻在海外談起法律,凡是不利自己,就歸咎是「政治迫害」。 難怪當年強搶女EO手機,明明是自己犯錯,還說什麼針對政府而已。 無恥之恥,無恥矣,說的不就是許智峯嗎? 原圖︰許智峯FB、星島日報.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4年4月24日 · 報告指,香港公民空間愈趨狹窄,港府繼續廣泛禁止和平集會,並以國安相關罪名監禁民主派、記者以及人權工作者,並對書籍、歌曲、社群媒體等內容加以審查,影響港人表達自由。 報告還提及黎智英案、47人初選案以及支聯會拒交資料等案件,並指當局兩次懸紅試圖追緝流亡海外的香港抗爭者。 本次報告未有提及上月正式生效的《基本法》 23條 。 但有份出席記者會的台灣立法委員沈伯洋則指,香港即使沒有 23條 ,也愈漸走向 中共式極權 ,現在只是具體明文化。 冀離散港人積極參政 許智峯 任建峰 加入澳政黨.

  6. 2024年4月18日 · 2023年11月28日 11:00. 百萬通緝犯許智峯最終多行不義須找峯流帳」,早前被律政司一招破他的產。 不過,面皮厚過厚多士的他,「鍵盤戰士」上身,日前在Facebook上發帖,極力反駁「被破產」無影響云云。 然而,既然無影響,又何必多言呢? 如此一來,不是更有一種「此地無銀」的觀感嗎? 而且這樣的言論,反倒成了我們的笑柄呢!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7. 5 天前 · 時人物語. 近年一批動亂玩家著草外逃本應安身立命做返個普通人但他們政治毒癮太深亂港之心未死卻又不敢回港送頭」,所以近期紛紛加入當地的主流政黨意圖找宿主寄生再謀對港對華後着最新例子是前區議員吳兆康加入英國自由民主黨並在近日的地方議會選舉中勝出許智峯和任建峰則分別成為澳洲自由黨和工黨黨員並揚言把港人聲音帶入主流政黨。 他們為此high 爆,不過這些政黨只會視之為招攬華人選票的「棋子」,豈會受其影響? 先講吳兆康。 他當年是民主黨少壯派,2015年區議會選舉時,挾着「佔中」之勢,奪得中西區一席,許智峯亦同時成功上位,兩人被稱「中區孖寶」。 2019年黑暴後,他又成功攻入區議會,但次年區議會遭「大整頓」,他迴避宣誓速辭,並遠走英國。

  8. 2024年4月13日 · 2020 年宣布流亡海外正被通緝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周四23 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作破產呈請。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破產呈請排期於 2024 年 1 月 23 日下午 3 時處理。 律政司指,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不會對案件作評論。 律政司指控許向警方提供錯誤資訊令警方和法庭相信他出訪丹麥後會回港高院於 2022 年在許缺席聆訊下,裁定他 4 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 判監 3 年半兼須付訟費。 許另有兩宗入稟,一宗被指濫用程序,另一宗申請司法覆核失敗,均被下令須付訟費。 另外,許於 2022 年 4 月指收到警方通知,律政司獲高院批出財產限制令,禁止他及其家人處理、賣出或從香港移走財產。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