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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1日 ·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公布,現年68歲的張美蘭被指涉嫌貪污財產罪、違反信貸機構活動貸款規定、行賄罪,綜合判決為死刑,張美蘭也須支付超過6,730億越南盾的一審民事法庭費用。 除了張美蘭之外,法院公布超過80名被告判決,當中張美蘭丈夫「越南朱」朱立基被判處9年徒刑。 綜合報道,張美蘭被指控詐騙金額達125億美元,相當於越南2022 年 GDP的近 3%,她在2012年至2022年間非法控制西貢商業銀行,透過數千家幽靈公司及行賄政府官員侵吞資金。 陪審團認為,張美蘭犯罪行為對西貢商業銀行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害,因此需要對被告判處最嚴厲的刑罰。 270億美元或永遠無法追回. 點擊圖片放大. +4.

  2. 2016年6月3日 · 施永青、王文彥,兩個識於微時的中學好友,1978年每人夾份5,000元起家創立中原,在地產界打響名堂。 時至今日,集團一年促成55萬宗交易,單是代理佣金收入已達180億元。 去年施永青估計中原市值100億元,但施王兩人數十年同窗情誼卻已決裂。 施老闆回憶中學時代,標誌的瞇眼笑容很燦爛: 文彥年年讀A班,在學校遵守規矩。 我就相對是壞學生,做事跟自己一套,A、B、C班,升升跌跌都讀過。 兩個熱血青年曾每天一起放學,回家路上討論時事歷史,談改善國家民生的理想。 後來二人踏入職場,也曾在同一公司工作: 我們都在新昌打工,不過我最初做低層,他就做Manager(經理)。 在發展商學到嘢,我們就走去做地產代理。

  3. 2023年12月15日 · 現年54歲的陳翊庭律師出身,2000年代曾在港交所上市科出任首次公開招股交易部主管,2010年離開後在達維律師行(Davis Polk & Wardwell LLP)執業。 陳翊庭是史美倫主政金融發展局期間的智囊之一,史美倫出任港交所主席後,陳翊庭2020年重新加入港交所。 歐冠昇不續約,陳翊庭成港交所首位女CEO,按 【下一頁】 由於與史美倫關係良好,2020年港交所前任行政總裁李小加提前宣布不續約後,陳翊庭已被視為熱門繼任人選。 最終,李小加2021年初離開交易所後4個多月,集團才宣布委任歐冠昇為行政總裁。 陳翊庭雖然具監管事務背景,但她一直主張擴大上市機制。

  4. 2021年10月1日 · 點擊圖片放大. +5. 林芊妤不僅由藝人變身成瑜伽達人,吸納不少廣告和代言的工作,更讓她打開創業的大門,推出個人品牌。 林芊妤於在去年投資 6 位數,開設網上瑜伽服品牌「Coffee Sweat」。 產品初推出之時反應不俗,於第一日售賣已被「秒殺」,至今她已擲逾 500 萬元發展生意。 由影片頻道只有一、兩名員工,到現在創立品牌擁有數名員工,對林芊妤而言,建立個人品牌成了個人的新挑戰。 【iM人物專訪】瑜伽達人林芊妤教你 簡單四招放鬆身體 【 下一頁 】 從事教授瑜伽工作一段時間後,林芊妤卻又遇上人生另一個樽頸位,「所有事都發展得很平穩,好像沒甚麼需要學,但我又覺得需要尋找新的東西學習。

  5. 2022年9月11日 · 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於本月7日不幸發生天秤倒塌意外,釀成3死6傷慘劇,其中一名死者41歲電工文明,遺下同住的71歲父親、妻子及兩名分別4歲與7歲的女兒。 文明突然離世,使家頓失經濟支柱,原本身患乳癌的太,更在丈夫離世前一星期收到醫生通知,其癌細胞已擴散至肺部,病況現已步入第四期。 【青姐話】港股似強仍弱 最忌冇米落鑊. 青姐話. 【青姐話】港股似強仍弱 最忌冇米落鑊. 工業傷亡權益會於本月9日發起籌款活動,熱心人士可直接捐款予家屬,或經工業傷亡權益會的個案籌款戶口轉交予家屬。 工業傷亡權益會透露,在本月9日晚上10時貼出公開籌款的文件後,「已見有過千條新訊息,然後本會藍田服務中心全日都是響不停的電話。 除了捐款的查詢,還有不少表達願意提供義教、托管、營養品等等的協助。

  6. 2017年3月31日 · 許栢軒少時已有創業諗頭中學時期經常留意日系牌子及西裝穿搭。 大學畢業後從事金融保險業,每天都需要穿西裝,但又覺得不合心意,認為男士服裝與街頭文化結合有市場。 適逢3年前遇上從事設計行業的朱淑欣,希望事業上有新突破,兩人一拍即合,決定於兩年前創辦品牌「Fascino Bespoke」,為客人度身訂造西裝。 香港從事設計行業,其實都要跟客意思,倒模式工作,沒有自己思想。 許栢軒與師朱淑欣會為客人量度尺寸,了解剪裁喜好,再與老師傅溝通。 (黃建輝攝) 要一切歸零,半途出家也不容易。 朱淑欣坦言,當初辭職都考慮了數個月,父母都擔心,認為一份穩定的工作對女人而言是相當重要。 成立之初兩人各有正職,沒有實體店,只靠網上平台及朋友宣傳。 為了建立口碑,他們會到對方屋企、快餐店替客人度身。

  7. 2017年10月17日 · 法官於庭上讀出署方信件的部分內容指,署方不反對僱員出任陪審員,法官強調署方根本無權反對,出任陪審員是首要公民責任。 陳漢儀回應指根據規例1111條,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有權運用酌情權向公務員作例外批准。 惟法官則指局長根本無權運用酌情權,因規例不可凌駕陪審團條例。 根據陪審團條例第33條,僱主倘阻止僱員出任陪審員,可被判監3個月及罰款2.5萬元,而當中唯一獲豁免的僱主就是香港政府,因為香港政府不能起訴自己。 署方指由於牽涉重要而廣泛的影響,需3至4星期作法律研究以回應法官質詢,並承諾將檢視整體情況及向公務員事務局爭取批准,讓該女護士於審訊期間不再受干擾。 陳漢儀亦表示已知會公務員事務局,並承諾盡快處理及回覆法庭;法官要求陳漢儀於下周一再到法庭就法律研究作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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