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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3月27日 · 27/03/2017. 一年前 ,我們曾報導過有關五名Uber司機因非法載客取酬而被拘捕的案件。 這間以手機程式提供召喚專車服務的公司,在世界各地開展業務只有短短數年,卻已曾受到 多次 挑戰。 在2015年,更遭香港警方落起訴旗下五名司機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上星期,香港裁判法院裁定這五名在上年被捕的司機罪名成立。 這個重大打擊,對Uber將來的業務或會有很大影響。 故此,Uber已為該五名司機提出上訴。 快而保在這個星期,將會談談法庭判決對Uber所造成的影響,以及乘客與司機在未來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法還是非法? 誰撐誰反? 香港裁判法院在上星期通過裁決時,引用了於1977年為規管被稱為「白牌」的非法的士司機而設的《道路交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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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駕司機提出上訴
    • 上訴庭的裁決
    • 保險與醉駕
    • 快而保:你的投保夥伴

    兩名醉駕司機因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將兩宗案件一併審理。兩名被告分別為羅永輝及Gilbert Henry Collins,他們因違反《汽車保險 (第三者風險) 條例》第272章而被定罪。條例指出,當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第三保即會失效,所以醉駕司機亦會同時被加控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罪。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駕駛者必須至少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當中必須包括最低1億元的第三者人身傷亡保障金額。雖然法例沒有訂明要為第三者的財物損失提供保障,不過這類保險計劃通常會包括2百萬元的財產損毀保障。

    這次上訴得直所造成的最大影響,是令警方日後不能再以保險條例同時起訴醉駕司機在沒有保險下駕駛。案中兩名被告早前因酒後駕駛而令保險失效被控,但上訴庭裁定,保險公司不可因駕駛者的年齡、身體或精神狀況而拒絕賠償第三者保險。 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在書面判詞中指出:「 因駕駛者的呼氣、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含量而拒絕賠償,顯然是針對駕駛者的身體狀况。」這個判決同時獲得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以及上訴庭法官潘兆初贊同。這代表,警方將不能再控告酒後駕駛的司機沒有第三者責任保險。

    究竟保險界如何處理涉及醉駕司機的意外索償?我們的保險業夥伴MSIG提供了一個清晰且有用的索償案例 – 投保人在撞到行人後,再撞向巴士。按MSIG解釋,這個案例分別有三項索償需要處理: 1. 受傷行人 2. 第三者財物損毀(即巴士) 3. 投保人的財物損毀 (即其座駕) 由於投保人被控醉酒駕駛,根據除外責任情況,保險公司無需為財物/身體受傷作出賠償。之不過,由於投保人的行為引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根據香港汽車保險局(MIB)所發出之本地條例(Domestic Agreement)內之有關承保人原則(Insurer's Concerned Principle),保險公司仍有可能需要承擔責任。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先替投保人處理有關第三者身體受傷的索償訴訟;由於投保人違反保險條款,所以必須自行負責第三...

    快而保主張安全駕駛,及在駕駛時作出明智決擇。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既危險又不負責任。而且,萬一因此而引致意外,所牽涉的賠償費用可能會極高。就算你是意外中的受害者,對方的保險公司亦可能會以你的酒醉狀態為理由,藉以減低其客戶要承擔的責任及損毀賠償。 無論上訴庭對醉駕司機的判決如何,你仍需要至少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才能合法地駕駛。如果你正在物色汽車保險,快而保的團隊將會是你最可靠的夥伴。我們公司在過去20年以來,一直致力為香港駕駛者尋找最合適的保險計劃。我們的資深保險顧問同樣是駕駛者,深知你的需要。 要獲得免費報價或實用建議,請即聯絡快而保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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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7年7月8日 · 任何人在香港駕駛,都必須熟知有關的交通法例,才不會為自己或其他駕駛者及行人造成危險。 這星期,快而保將為你講解各種常見罪行的有關法例 -- 包括危險駕駛、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以及在未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下駕駛等。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DPS) 包含逾50種交通違例事項,例如危險駕駛 (10分)、不小心駕駛 (5分)、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 (10分),以及超速 (3、5或10分,視乎速度及其他因素) 等。 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當駕駛者因某項指定的違例駕駛罪行而被定罪時,即須被記錄與該罪行相關的指定分數。 在這個制度下,任何人若在2年內就其所犯的違例駕駛罪行被記分達15分或以上,就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間。 要知道更多有關指定的違例駕駛罪行,請點擊 這裡 瀏覽運輸署的網站。

  3. 2016年2月16日 · 根據 HKFP 的報導,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孔憲裘透露,被捕司機年齡介乎28至65歲,被控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2016年1月底,兩位司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其餘五位司機在2月24日再接受審訊。 Uber服務是否合法? 這個課題可不容易下定論。 手機召喚專車是近年面世的產物,政府暫時未有對Uber或類似的服務給予合法的經營環境。 簡單來說,公司本身具備符合法例的法人地位,可以在本港合法經營業務。 不過,Uber提供的私家車載客服務顯然觸及若干灰色地帶。 按照香港法例,任何人士或機構必須持有牌照,才能提供「私家車出租」服務。 Uber一中被判罰款的司機,以至其餘正在排期審訊的司機,發時都沒有領取相關的出租車牌照。 因此,他們的服務被視作不合法行為。

  4. 2017年4月7日 · 這條法例對危險的定義為「對任何人造成損傷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壞的危險」。 條例後段列明,法庭會按照指引,顧及發時的道路狀況、交通流量,以及被告的身體狀況而作出判斷。 因此,法庭必須由合格駕駛人的角度,考慮涉司機的行為是否屬於危險駕駛。 危險駕駛的例子包括賽車、蓄意衝紅燈、嚴重超速,以及其他情況如駕駛超載的車輛等。 譬如說,假設一名駕駛者為查看電話而衝紅燈引致撞車,他會被視為危險駕駛,因為一名合格的駕駛者應在駛過路口前減速或停車,就算電話響起亦如是。 法庭取態:與使用流動電話有關的交通意外. 法庭會視乎每宗案件的個別事實,來審議每宗個案。 社區法網 亦有覆述馬道立法官(現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判詞,說明法庭在處理危險駕駛案件中的判刑態度:

  5. 2017年3月15日 · 15/03/2017. 每次當你走進車廂,開車駛到路面,都有可能發生意外。 其實交通意外在所難免,問題只是何時發生。 因此,購買能提供足夠保障的汽車保險計劃極為重要,才能讓你在事故發生後,得到全數或部份維修費用及損毀賠償。 只不過,未必所有保險商或車房都肯以客戶的利益為先,有些甚至會誇大索償額。 萬一不幸遇上這情況,你就會發現你的保費被大幅提高。 如果損毀程度嚴重的話,你甚至可能需要負上一大筆維修費用。 要確保在意外後申請索償時,能得到公平的待遇,記得做妥以下5件事。 1. 確保手機時常叉滿電. 今時今日,幾乎所有香港人都擁有智能手機。 一旦不幸發生意外,你可以使用手機的拍攝功能,拍下車輛受損毀的地方,或其他涉事車輛和建築物。

  6. 2017年11月9日 · 11/09/2017. 很多人在購買汽車保險時,只為得到因撞車而引致的人身傷亡及財物損毀保障。 其實,就算車輛並非在行駛中,亦有可能會發生各種事故 – 蓄意破壞、爆竊、盜竊,以及意外損毀等情況,都可能令車輛或其他財物受到嚴重損毀或損失。 到底,汽車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以上這些情況嗎? 這星期,快而保將會探討與駕駛無關的各種危險,並講解汽車保險所提供的相關保障。 車主應注意那些常見危險? 無論你把車停泊在停車場內,或是為座駕進行基本檢查,你仍需要承受損毀和損失的風險。 就算車輛並非在行駛中,以下這些常見情況仍有可能會發生,帶來無妄之災: 蓄意破壞. 上海早前發生一單蓄意破壞車輛事件, 三名少年 一共刮花了16架汽車,導致高昂的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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