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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偉俊律師事務所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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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8月10日 · 公司法修法. 【公司法脫胎換骨】為何新法取消「股票面額 10 元」限制,新創感動到謝天謝地? 公司法修法限制有夠多,台灣政府是把新創當成賊嗎? 【投稿】台灣薪資為什麼這麼低:彭淮南害的、產業不轉型,還有超落後的公司法. (本文經 王琍瑩律師 授權轉載並同意 Tech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刊登於 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 。

    • 600 元吃到飽!台灣律師隊推「單一入會,全國執業」
    • 全律會改選與你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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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新的《律師法》已明訂,執業律師只需選擇一個所屬的公會,即可在全國執業。不過目前是過渡時期,《律師法》暫訂律師要跨區執業,則須要另外繳跨區費 。對此,陳孟秀表示:「單一入會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由於《律師法》中並未規定「跨區執業」的申請費用,而是因地制宜,因此也出現了 300~400 元間的差別;此外,還有一個問題是「預收」。陳孟秀提到:「地方公會為了省麻煩,都會跟申請律師預收一年的費用。」 「這很浪費律師的時間」陳孟秀表示,有些地方公會是不退費的,等同於「用滿是划算,沒用滿則要認賠」。 面對不合理的制度,台灣律師隊打出 「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方案,讓需要跨區執業的律師只需繳交一次 600 元的費用給全律會,即可到台灣各地服務。 不過,俗話說「談錢傷感情」,若 「單一入會,全國執業」...

    羊毛出在羊身上!「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的目標若實現,除了可以減輕不少年輕律師的負擔,民眾也能受惠。 試想看看,不論是地方公會的入會費+月費,或是跨區執業費,都有如一種「關稅壁壘」;增加你我訴訟費的同時,連選擇都受限制。 陳孟秀表示:「當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的方案推行後,人民的選擇不只變多,更可以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律師。」 此外,陳孟秀還提到:「台灣法律服務的密度太低,人民對律師的需求多停留在『紛爭發生後』。因此,台灣律師隊想要做的是健全台灣的法律體制,特別是前置的面向。」 陳孟秀舉例,台灣許多中小企業都不喜歡找律師,而是等到發生問題才來找律師,因此台灣律師隊想要推動,讓台灣企業有「法律顧問」概念,或是固定金額的合約。因為當這些制度越來越健全後,才有助於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就舉近日的國際動態來說...

    伸張正義卻被污名化!法扶律師統包「諮詢、開會、訴訟」,卻仍被指「爽賺」 【連兒子說我愛你都無感】維權律師王全璋遭中國關押,消失四年後變「木頭人」 律師的職責就是為民伸張正義?在中國可不是這樣 (本文歡迎合作夥伴轉載分享。)

  2. 2017年11月15日 · 創業對一名資深律師來說似乎理所當然2016 年,執業超過 10 年的 Liying,決定離開前東家 HTC 出來創業。 但她走的不是屬於人生勝利組的舒適路線,而是一條人煙稀少,每天都要打仗、救火的革命路線。 她試圖在重重的法律限制下,為網路新創產業開路,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 踏進網路新創圈,是偶然也是必然. 擔任 HTC 資深法務經理時,Liying 便對手機這個承載著無數應用功能的產品非常著迷,她認為手機雖然被定義成硬體,實則為行動網路革命前緣。 她在 HTC 如日中天時加入,近距離觀察一個跨國企業總部對全球營運的布局規劃和真實日常,也親身經歷了大眾將生活重心全盤轉移到行動網路的劃時代變革。

  3. 2015年7月16日 · 接著時光飛逝John Andrew一個如願念完法學院成為一名訟務律師一個 35 歲已當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Andrew 甚至在影片後段承認根深蒂固的階級制度確實是存在的而且難以改變 」。 Andrew 真實地表達他對社會現象的看法。 但仍是有一人例外:從中產階級躍升到上層階級. 在全片中唯一從「中產階級」晉升「上層社會」的Nick,順利從牛津物理系畢業,並且移民到美國的威斯康辛大學擔任大學教授,順利得到自己的理想生活。 該有的階級翻轉,居然成了「例外」 從此紀錄片觀察下來,唯有階級流動的只有一人,其餘的被觀察對象,從小是富人、長大仍是富人;而窮人的孩子,依然只能在下層階級徘徊不前⋯⋯. 延伸閱讀: 一張圖片讓你秒懂:貧富差距不可能靠教育翻轉,只能不斷階級複製下去.

  4. 2021年1月26日 · 2021-01-26. 分享本文. 【我們為什麼推薦這篇文章修法後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對第三方支付業者的規範是否有失妥當對科技發展帶動的金融創新是否會形成阻礙?. 中銀律師事務所馮昌國律師在第三方支付這樣管對嗎?. 盤點現行法規監管的 8 大問題 ...

  5. 2016年10月14日 · 「法官,你要怎樣才願相信我無罪? 」——台灣荒謬的司法體制,使徐自強枉坐 16 年的牢. CO 肥皂箱 2016-10-14. 【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徐自強案纏訟 21年,直到九次更審才終於獲判無罪。 其中究竟有多少曲折? 我們準備好總整理給大家了,對司法有疑問,林雨蒼也有詳盡的解釋。 徐自強的無罪,其實關係我們每個人。 它代表臺灣的法官真的能落實無罪推定,大家也減少了被冤枉的可能。 (責任編輯:林芮緹) 文/林雨蒼. 先利益揭露,小弟目前在民間司改會工作,不過就個人立場上,目前還不支 持廢死。 首先,看到底下推文廢死、反廢死的人戰成一片,我想先替雙方說一下: 支持廢死,不等於支持放死刑犯出來滿街跑,也不等於強迫大家原諒犯罪者。 反對廢死,也不等於認為冤案不可能發生。

  6. 2021年1月26日 · 中銀律師事務所馮昌國律師長期關注創新產業發展並從法律角度提供專業意見本專欄即為作者針對台灣數位創新發展累積而成的法律筆記。 本篇文章將針對影響深遠的「第三方支付」來場法律思辯討論。 (責任編輯:賴佩萱) 第三方支付在台灣是個最舊的新名詞。 從十多年前 PayPal、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席捲全球開始,台灣開始驚覺世界各國對「第三方支付」的擁抱,經過多少「先聖先賢」的倡議,我國終於在 2015 年 2 月 4 日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下稱「電支條例」或俗稱的「第三方支付專法」),給了這個存在多年但從來沒有「名份」的「第三方支付」一個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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