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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 · 譚惠珠認為,早前公布的「港區國安法」說明,傳遞中央四個強烈信號,其一是堵塞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使香港恢復和平穩定;其二是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香港是國家一部分,不可被分裂出去,亦不允許有人搞「顏色革命」。 譚惠珠指,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事權,從草案《說明》中看到,中央堅守「一國兩制」,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有關機構只會在特定情況下對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最後是草案《說明》要求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香港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 譚惠珠:冀法律出台後可糾正部分人錯誤價值觀. 譚惠珠表示,希望有關法律出台後,可以進一步糾正香港部分人的錯誤價值觀,「讓他們認識到香港人是中國人,國家發展得好,香港也會好,對人類世界的發展同樣是好事。
- 新舊選制不同 投票率難直接比較
- 稱直選應有「兩個唔同聲音」
- 新議會力解房屋土地問題:再唔追青年無出路
立法會選舉結果昨日出爐,地區直選投票率約有三成,譚惠珠稱三成投票率「已經算好」,相信受疫情和出現變種病毒影響。對於有說法指,投票率低因選民不相信選舉制度,譚惠珠稱涉及因素有不少,認為要由學者研究和分析投票率。 她又指,難以比較這次選舉與過往的立法會選舉,因新舊選舉方法完全不同,以往採用比例代表制,參選人數較多,可投放資源和動員的人際網絡較多。這次則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參選人士較少,發動力相對低。
對於這次只有新思維狄志遠一名非建制派當選,譚惠珠稱這並非「原設計」,認為在地區直選應有「兩個唔同聲音出現咁先啱」,又提及這次建制派每區派兩人參選,其中一人理應岌岌可危,「估唔到另一方面無出嚟支持佢哋既人」。被問到選舉制度是否需要改變,譚惠稱要經過現屆立法會四年後再慢慢修改。 民主思路湯家驊在同一節目中提及,該組織有成員想參選但未能取得足夠提名「入閘」,建議可限制每人只可取十個提名,或增加每名提名人的提名數目,譚惠珠表示認同,「係唔需要咁多提名」,認為大方向可考慮作改動。
譚惠珠又指,新一屆立法會應致力解決房屋土地等問題,包括修例、行政程序的優化、如何覓地收地等:「呢屆立法會唔再辯論呢個問題存唔存在,而係點樣解決問題。」她希望大家要做實事,而非拖拖拉拉在程序方面浪費時間,形容要「追返唔見咗嘅24年,再唔追青年就無出路。」
2021年7月24日 · 譚惠珠在Now TV節目指,以上條件並非針對個人,而是整個治港團隊,指中央政府需要的管治者是要德才兼備,而不是只懂愛國。 她又提到,過往香港有很多該發展的發展不了,該解決的解決不了,「我們(建制派)仍能說有人拖着後腳,立法會只開一個多小時會議,不是流會就是打架,但以後不是 ...
2021年3月22日 · 專訪|譚惠珠:立會選委議席可開放競爭 指有議員吸選票但無能力. 中央出手改革香港選舉制度,立法會將重設選舉委員會界別,並佔「較大比例」議席,建制議會勢力急速擴張。.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立法會選委界別 ...
2021年8月21日 · 譚惠珠表示,由香港回歸第一天開始,沒有人向港人解釋甚麼是高度自治和《基本法》的意義 ,頭15年仍屬摸索階段,「唔好怪香港政府,全世界無一個地方係『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既危險又有挑戰性。 她稱,中央起初對港態度溫和,至2014年前一直「由香港玩」,人大「831」決定後仍容許香港在2017年實施普選,但中央眼看有些情況不能不干預,譚惠珠提到面對如2019年般的「暴動」場面,稱香港是全世界中唯一一個警察沒有打死人的地方,而中央為港訂立《港區國安法》,絕大部分案件亦在港審議。 她又提到,早於80年代國家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已表明香港要實行「愛國者治港」,不走西方一套。 劉慧卿寄語青年 留意《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有無「走樣」
2022年7月26日 · 港聞. 政情. 譚惠珠出席回歸特刊發布 稱過去5年豐富了內容:不知幸抑或不幸. 撰文:林劍. 出版: 2022-07-26 13:08 更新:2022-07-26 15:38. 3.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26日)出席活動時,表示過去5年香港發生的事情「十分豐富」,很多內容可用作撰寫書籍,現在終於可向18歲的年輕人表示,2047年根本不是問題,毋須擔心。 + 4. 譚惠珠、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李浩然、香港友好協進會吳良好,今日出席《基本法與香港》——回歸二十五周年特刊新書發布會。 特刊由李浩然主編,香港友好協進會贊助,全書分為「根」、「亂」、「進」、「治」、「興」5大章節,並有內容展望未來。 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等人亦有出席今日活動。
2021年1月7日 ·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7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初選本身並不是非法行動,關鍵在於發起人戴耀廷提倡的「攬炒十步曲」,以及參選人以簽署或公開承諾形式,表明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嚴重阻撓政府依法履行職能。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港區國安法》第22條(節錄) 對於被捕人哪些行為涉及《國安法》第22條中所指的「非法手段」,譚惠珠稱不會猜測,相信警方調查後會有更多資料,但就強調任何刑事案件需先證明犯罪人的意圖,律政司亦會在有合理機會判罪下才作起訴。